壮族社会文化发展史(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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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国:男髡女长发,唐装流行

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成功,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满族的剃发留辫习俗和汉族妇女的缠足陋习逐渐革除,在民国政府的压力下,壮族男子开始剃去头上的长发,流行光头,有的地方则在光头上箍以或黑或白的头帕。

女子比较保守,长发依旧,一如往日。她们或结髻或不结髻,都以或黑或蓝或白或花的头帕包头。由于地域关系,各地扎发包头的方法方式也不完全相同。

一 头装

广西天峨县西北下老乡白定一带自称“布哥”的壮族女子,都留长发,不打辫,已婚的多结髻或梳好由左到右绕头用头巾扎上,未婚的都是散发披头或由右而左缠绕着头,用白色毛巾包扎。[245]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委乐乡壮族妇女的包头巾有蓝、白、黑三种。黑色包头巾长六尺,巾的一端织有网状的格子,末端有长约三寸的垂线,缠头时,从左向右绕两三层后绕回左耳上;蓝头巾长约二尺,两端用黄色、红色花线绲边,没有垂线,包头时是将蓝巾盖在头上,把左边的一端上翻,右边的一端同样上翻;白头巾长约二尺,巾的两头织有黑色的花纹或方格图案,宽约三分,巾末垂线约三寸长,包时与蓝头巾一样。三种颜色的头巾使用的场合不一样,一般劳动时戴白头巾,居家或趁墟包蓝头巾,出嫁、赴宴、访亲、过年则包黑巾。[246]

龙胜县龙脊壮族老年妇女头上留长发,不结髻,翻过额头打一个旋转,扎上长约四市尺的黑布巾。青年女子(婚与否区别不大)头心留发,四周剪披衽,也不结髻,翻过额头用白手巾包扎,并在面衽上插上一把银梳。童年女孩剃光头,戴上外婆送的银帽,渐大则留发,由短到长以至青年时代那样。[247]

广西西林县那劳乡年轻姑娘剪发,长至耳垂下,用褶叠宽至二寸至三寸的灰色带方格的头巾包头。中老年妇女,将发留长在脑后结盘龙髻,也用头巾包头。[248]

广西武鸣县马头乡清江一带的中老年妇女均打发髻,扎上三四根不等的银簪,少数富裕人家的妇女还扎上金簪。青年女子或出嫁后生孩子前的青年妇女都打长辫,出嫁后的女子则留有“刘海”,生孩子后则不留“刘海”,将长辫子盘起在脑后扎起发髻。与此同时,不论中年老年还是青年,头上还要包上头巾。头巾的扎法有两种:一种是将头巾折小至三四寸宽,围过头部,扎于左耳边,顶发露出;另一种扎法也大致相仿,但不露顶发。此两种扎法,在年龄上没有区别。中、青年头巾扎在左耳的一头连有同颜色的须条,以为美观。巾色有黑蓝色、深褐色、白色三种。中老年人用前两种,青年人用白色,也有少数中年人也扎白色头巾。[249]

广西平果县果化镇称为“陇人”的壮族,不论已婚未婚,到了相当年龄便在脑后结发为髻,盛装时则在髻上插上八根银或铜的发针,小木梳一把,梳上连着一条银丝织成的银练,将髻绕紧,用自织的头巾包住。头巾有三种:第一种是白底织上青色的花纹图案,青年妇女多用;第二种是青色的方格巾,用者多属年纪较大的妇女;第三种是一条黑布在两端绣上红、绿色狗牙花,不论男女都可以用。下雨时,戴着普通的竹帽,但在结婚和不落夫家期间,女子在屋内吃饭、做工,都要戴一顶特制的小竹帽,帽带是两三串黑白玻璃珠子串成的珠链。[250]

广西龙州县金龙壮族妇女的发式,是先将头发束成条状,用绿色丝巾或花巾卷好,然后绕头一匝,俗称为“砧板髻”,发外再包上黑头巾一条。[251]

广西那坡县和云南富宁等县自称“布雄”的黑衣壮妇女都留着长发,在头顶盘髻,插上簪子,用布条裹头。其裹头布先白后黑。白布宽二三寸,长约二尺;黑布宽约六寸,长约九尺,并在边缘缝上红线以为装饰。裹头时,先将白布沿发际将头包住,然后将折叠成型的黑布覆在白布之上,盖住前额。由于黑布是用经蓝靛多次反复浆染过的土布来做,质地硬,不易变形,其形状有如飞机,因此人们戏称其为“黑飞机”。“黑衣壮”之名或者正是缘此而来。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流传的“头上两支角,屁股背包药;衣服一丁点,裙子马弯腰”歌谣,“头上两支角”,指的就是侬支系壮族一些社团的妇女盘髻于脑后,用宽一市尺、长约六市尺的红底花格布帕沿着发际裹头,前如鸭舌帽舌,后帕两端交叉于髻下各往前伸,形如两只牛角。而露出的后发髻则罩上网巾,并在髻上缀着绚丽的银花。明朝桑悦《记壮俗》诗六首其二说壮族妇女“趁墟亦有能装束,数朵银花缀网巾”[252],此或者就是其遗意吧。不过,在同一支系的不同社团中,妇女的头装也不完全相同。许多侬支系的壮族妇女先以银珠镶嵌在布带上箍住前额作为额饰,然后以长约六市尺、宽约一市尺、两端绣有壮锦纹饰并留有半尺来长的垂线的黑布帕裹头;而锦侬妇女则在黑布帕之外在前额再横陈一幅狭长的织锦,因称为“锦侬”;另一些社团的妇女则以花布裹头,然后以白头巾在花头巾的下沿沿着发际箍住,既包住额头也掩住了耳朵。至于订了婚的姑娘,她们将长发梳起,在脑后结个扁圆形的头髻,再用宽约二市寸的黑布带沿着发际在髻下绕上一匝,又在黑布帕的前额部位缀上红色花朵,同时在髻上也缀着红色的花朵,前后相对,红黑相映,显露出既青春焕发又心有所骛。

自称“布依”的沙支系壮族,老年妇女盘髻于顶,以宽约一市寸的黑帕裹头一匝,再以上刺着精致图案的小方帕覆顶。自称“布桂”的沙支系壮族妇女,头裹多层约二寸见宽的勒子,有时则包上一块黑色的四方帕,一方有丝穗,飘在耳边。而称为“黑沙”的壮族妇女,盘髻于顶,以挑有花边、镶上银泡和三色银片的宽三四市寸的头帕箍着头的下部,然后将特制的银冠固定在发髻之上。银冠分二层或三层,周边挂着银制鱼、蝴蝶、荷花、响铃、人面和兽面等。冠顶有五彩线扎成的小彩球和数只银制的孔雀、蝴蝶等动物形状。银冠下部系有一条宽约二市寸、长约二市尺的头飘。头飘以深蓝色布做成,上缀雕着孔雀、蝴蝶、米粒纹等动植物形象的银片。银饰满头,走起路来,叮当有声,不禁让人想起明末清初,广西壮族男女“盛服则锦兜花裙,缀以古铜线,丁当自喜”。[253]“山间寂寂叮当响,自是情人相会时”,头衣的佩饰是与生活习俗的节奏相互协调的。

云南自称“布傣”的土佬支系壮族,妇女头装分为三种:一是平头,二是搭头,三是尖头。“平头土佬”即因其包头平扎而得名。她们盘髻于脑后,然后用四块青色头帕平扎包头。四块头帕,共约七尺长。第一块包扎掩住发髻;第二块固定形状;第三块从头顶盖至前额,帕尾延至后颈形成尾状;第四块约二寸宽从前额往后包住第三块头帕,并在上面绣纹样及“吉祥”或其他吉利的汉字。搭头土佬则是结髻于头的前半部,以约八寸宽、一丈二尺长的蓝布帕沿着发际裹住头,然后以一端折成二寸宽的布带绕个圆形,再以另一端搭于头顶垂于脑后。这就是“搭头”之称的由来。“尖头土佬”是土佬中的一个社团。因其妇女头装与“搭头土佬”妇女一样,只是其发髻盘结于头的顶部,裹头布帕包头时就得照顾顶髻,形成一个高耸的状体。于是,当裹头帕的一端从前额的圆形中拔出后搭时,头顶上就出现一个类似尖状的耸体。头装及人,所以,自称“布傣”的这一社团的人被称为“尖头土佬”。

二 衣服款式

清代光绪(1875—1908年)以前,壮族穿衣用布大都是自种、自纺、自织,衣裙也都是妇女巧手缝制。光绪以后,洋纱涌入壮族地区,人们织布也逐渐采用洋纱。不过,衣裙的缝制仍然脱不出妇女们的头脑和双手。

清朝中后期,在地方官员强化传递汉、满二族文化的影响下,壮族男子已经逐渐放弃传统的衣服款式,改以满族的马甲式的无领右衽大襟、琵琶襟、中开襟衣作为上衣,穿上裤子。同时,在壮族社会中一些有身份的人也穿上了右开襟的长衫。此种衣装形式沿袭下来,至民国十多年以后,形成了简便的“唐装”。于是,立领中开襟一排布扣扣住的左右,靠底襟各有一个明袋的“唐装”,便成为壮族男子似乎统一的着装形式。

一提起“唐装”,人们不经意便联想起唐代人的服式,认为这是唐朝人穿的衣服款式。其实,唐朝人衣装不是圆领腰间扎带的“白布长衫紫领巾”,[254]就是“系红鞓(tīng,皮带)、角带(有陵角的头巾),短皂(黑色)布衫”,[255]既无立领也无明兜,既不开襟也无排扣,与20世纪初方才兴起流行的上衣下裤短装结构的“唐装”相差远了。

“唐装”,源于海外华侨。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强盛的朝代,声名远播于海外,因此外国人称中国人为“唐人”。《明史》卷324《真腊传》说“唐人者,诸番呼华人之称也。凡海外诸国,皆然”。传之而下,南海诸国既称中国人为“唐人”,侨居海外的中国人也以“唐人”自称。近、现代,在外国,华侨聚居的地方称为“唐人街”。然而,在英语中并没有“唐人街”的拼写,只称为“China town”(中国城)。很明显,“唐人街”是华侨自己命名的。所谓“唐装”,也就是华侨自名所穿的服装。后来,“唐装”之称从海外经港、澳传入中国内地,广东首先接受了此一称名。于是,“唐装”之名便由广东而远播于国内各地,并为大家所认同,“唐装”成了此一时期中国式服装的名称。[256]

唐装上衣,男立领或无领,中衽排扣,下衽左右各有一个长方形明兜,长及大腿上部;女无领或立领,右衽大襟,布扣,长也及大腿上部。裤子,男女可通,前后不分,两面都可穿用,平面结构,裤裆裤管肥。由于过去家织的布幅很窄,一幅布只能做一条裤管,甚至还有拼裆,穿上它,并腿而立,有如穿着裙子。裤分两截,裤管裤裆之外还有裤头。裤头用白色或蓝色的细布做成,穿时将宽阔的裤头紧贴腰部左右裹叠,并向下反折两次,或用一根绳子卷起裤头牢缚于腰间。

壮族男子的衣裤既然全部改为唐装,妇女往日的短衣长裙自然被视为奇装异服。民国25年(1936年)十二月,国民政府广西省政府颁布的《广西改良风俗规则》第六章《服装》规定:“男女留发不得过颈,女子留发过颈者,须结束,不得披散,并不得奇装异服。违者,处一元以上十五元以下的罚金。”[257]实际上,壮族的传统服饰被视为“奇装异服”并不是到了这个时候方才开始,早在民国初年,各地的国民政府官员就已经对所谓“奇装异服进行打击了”。比如,民国元年(1912年)八月,“龙胜县五种联合改良会”即拟出了“劝各处兴学饬妇女改装及整顿风俗”的“改良章程,分发各地”,将“改良各种异服”作为“整顿风俗”的主要内容。此后,龙胜县县长许某某、张培芬等又亲自出马规劝禁止。上司挥手,兵丁倍加用命。一次,侯家寨壮族侯金玉去趁墟,被捉来按在地上剃去头发。他即此受惊回家病了一年,迫不得已杀了一头牛来祭鬼。趁墟的妇女一听到“剃头发”的呼喊,吓得四处没命地奔逃。平安屯壮族廖海民的老妈七十二岁了,奔逃不及被按住剃发,老人伤心地哭了。可是,那些兵丁却威吓着说:“你要头发还是要头?”而平安屯廖锦芳的妻子在改装令下,被抢去裙子十二件,汗衣十一件,鞋子大小十六对,银手镯二对。[258]又比如,雷平县(治今广西大新县雷平镇)国民党县政当局禁止壮族妇女传统的服饰,她们只能在乡间穿,出街不穿,所以到20世纪50年代在偏僻的村子里还保存昔日的服饰。[259]

壮族妇女传承先人的服饰被国民党地方当局当作“奇装异服”进行取缔,广西大部分壮族妇女只能以立领右襟的“唐装”作为日常用服,只有在较为偏僻的地方方才残留着一些既沿袭传统又作了变更的民族服饰。

前面提到的雷平县,是民国十七年(1928年)太平、安平、下雷三土州改流后合并建置的。在雷平县即原安平土州属的板价村,由于地处偏僻,20世纪60年代以前,妇女一式短衣长裙。上衣短而窄,长一尺余,仅及于腰,袖长六寸,右衽,颈边、袖缘、衣边均绣有彩色花边。褶裙,似扇形。裙头两边有长带,系裙由前往后,再前绕作结。行走、劳作,则将裙幅左右插于腰间,左插右,右插左,在臀后形成交叉的翘摇如尾的裙幅。这是壮族传统的衣裙款样和穿着形成的传承。[260]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和隆林各族自治区县委乐等乡的壮族妇女其穿着则是继承传统又略作变更的服饰。

龙胜龙脊壮族妇女头箍素白印花头巾,身穿平领、对襟、中袖的白色上衣,中襟下部有两个黑色布扣,敞开上胸,露出艳丽的贴身花围兜。上衣袖筒中腰及袖口缀着红、绿、蓝色彩栏杆。下穿黑色裤子,裤脚及膝处镶上蓝、红、绿三色花栏杆。这是往日壮族传统的“内络花兜,敞襟露怀以示丽”[261]的略变其态的传承。

隆林委乐乡壮族妇女上衣有黑、白、蓝三种颜色,短至腰间,仅可略略盖住裙头及裤头,右衽。在右腋下及衣襟边缝上黑、蓝、白三种颜色的系带。白色衣和蓝色衣颈后绣有花边直绕到颈前;外襟有一道白布或蓝布镶边。如系白布,还要绣上一道长约八寸、宽三分的花边;内襟也有白布镶边及有长约二寸、宽三分的花边。如果衣为蓝色衣,则袖口、襟里、衣底还有宽约一寸的红色或深蓝色或黄色的布镶边。三种颜色的上衣中,数黑色衣的缝制最为讲究。颈后、襟内、襟外的花边虽然和白色、蓝色上衣的位置相同,但蓝、白色上衣的花边只是用各种花线绣在白布上,黑色上衣的花边则是用黄色绸缎为底,用各种花线按图案绣上各种花样,袖口、襟里及衣底都用黄色或红色布镶,并用红色或黄色的线滚上花边。下身穿黑色的唐装长裤,长裤之外又套上短打的褶裙。裙头左右两端各缀有长短两根带,带上绣花,带末有垂线。系裙时,两条短带垂在身后,长带则左右缠绕在前面打结垂于两腿前。四条花带系于腰间,随风荡漾,搭配着衣裙的五颜六色,形似彩蝶飞舞,美趣无限。委乐一带的妇女之所以特别重视黑色上衣,是因为她们将之视为礼服,结婚、访亲、赴宴、喜庆活动方才穿上。[262]

而广西那坡县和云南富宁县自称“布雄”的黑衣壮,其短衣、长裤外套短褶裙,与隆林委乐一带壮族妇女所穿的衣裙款式基本相同,只是所配色略异罢了。不过,她们还将短褶裙下缘撩起插于腰间,不忘昔日壮家妇女将裙子“扱左右于腰”[263]的习惯性行为。

或许国民党执政时期,云南省的两任主席龙云和卢汉都是彝族,是少数民族,他们对汉族历来倡导的“化夷为夏”似不感兴趣,因此,壮族除男子大都以“唐装”为日常用服外,妇女的衣制款式则无碍地照样承传着昔日的传统服式,并有所发展。

云南壮族三大支系,一是侬人;二是沙人,也称仲家;三是土僚,自称布傣。因支系不同,妇女衣裙的款式多见纷呈。

侬人妇女的衣服款式是上短衣下长裙。上衣是右衽或中开襟的黑色紧身短衣。衣领用红、蓝、绿等丝线绣上如意纹、波浪纹、卷草纹等花纹图案,领口则用银制蝴蝶搭扣装饰,衣扣也是用银制的各色花样如小灯笼等做成。袖长至手腕,袖衬用彩色丝线挑绣各种花纹图样,衣角成扇形向上翻翘至腰部两侧,衣襟边缘用彩色丝线挑绣上艳丽的禢条子。下身内穿黑色长裤,外罩以黑色百褶长裙。行走或劳作时,她们便将百褶裙下缘左右撩起,左插右,右插左,在臂部绾成个大结,翘摇如尾。这就是流行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诸县的关于侬人妇女服饰的歌谣“头上两支角,屁股背包药;衣服一丁点,裙子弯马腰”中后三句的含义。其中的“裙子弯马腰”,是形容侬人妇女“裙数百折,需布甚多”[264]而重,也就是清代壮族妇女“长裙细褶,或蓝或红或花,更有穿夹裙者,厚三四层,重五六斤”[265]的夸张比喻。

黑沙支系的壮族妇女所穿衣裙都是青黑色。上衣为交领右衽紧身短衣,领沿挑绣卷云纹至腋下。袖口镶上二道至三道绣锦和织锦。襟底周遭缘上饰有植物、动物形纹银制品的布头及二三寸长的垂穗。另外,肩胛周围还披有类似披肩的银托。银托以棉布作底,上镶九片以上饰有稻穗、螺蛳等动、植物形纹的银牌。银托围于脖下肩胛前后,形似开放的莲花。银托下面还吊着三十多串由灯笼、响铃、蝴蝶、鸟等形状组成的银坠,直垂腰间。下身内穿青黑色长裤,外罩黑色褶裙。裙外右侧还在腰间系上一条宽约二寸长同裙子的裙飘,上绣花卉、喜鹊及绣球等纹饰,下垂二三寸长的饰有鱼、鸟、响铃等银制品的五色璎珞。沙人一身衣饰,黑白相衬,银光闪闪,欲飘又凝重,贞静而高雅。

土佬支系壮族因发装及头帕的包扎形式不同,分为平头、尖头、搭头三种。他们的衣裙款式都是传承昔日壮族传统的衣装款式上短衣下长裙,基本色调为青黑色,而上衣的前后都有一块像是补上去的锦块。搭头土佬胸前后的锦块是长条形的,平头土佬和尖头土佬的锦块却是正方形的。其中,尤以平头土佬的衣裙款式最富特色。

平头土佬的上衣,或以青布或以蓝布或以黑布做成,方形领口右衽短衣。领头、衽缘绣着以红色为主的诸色花边,左右袖口镶配二三寸长的一圈红底花绸缎。双肩由前至后缝上以红色丝线刺绣镶配的宽约二寸的布条,状若肩章,形似挂甲。襟前背后用五色碎布簇成四方锦。前襟四方锦宽六寸左右,用红、黑、绿、蓝等小布条叠成三角形,以大套小镶成九个正方形,缝于方锦中,意为“九九归一,事事如意”。后四方锦较小,用红、黄缎子镶成宽约四寸的正方形,正中用玫瑰色丝线绣成波浪纹,又用黄色丝线将波浪纹绣成龙纹。之后,用深蓝色丝线在方锦中的空白处绣起一个个旋涡纹,再以绿、白二色丝线在方锦四角各绣上一个月牙形图案,最后在月牙形图案上缀着诸多银泡。

平头土佬女子衣装

月牙银泡下相距二三寸,又以红色丝线绣回雷纹为边做个比上稍小的正方形,中间绣着“盛世太平”或“国泰民安”四个汉字的纹样,酷似盖上一个大红的印章。下身穿桶裙,系黑色围腰,小腿有布套护着。裙幅左镶以宽二寸的白布或蓝布一条,右幅裙腿边内沿也镶上白色或蓝色布条。裙子穿上,将右裙角提起束于左腰,则正面成白色或蓝色人字形。围腰较长,无纹饰,但左右两端各有一条红色带子,系时红色的带尾垂于臀后。[266]这样,平头土佬妇女衣装款式组成了上繁花似锦、下凝重而不单调的整体色调结构。小腿上的布套,下起脚踝上至膝头,套红色者为未婚,套他色者为已婚,一望便知,成了女子婚否的标识。而上衣“密缀银泡,并系响铃”,“行走如风铃声,铮锉可听”,[267]实实在在也是往日壮人衣裙“缀以古铜钱,丁当自喜”[268]的一种传承。

土佬妇女上衣前后的四方锦,诚如明、清时代标志着官员品级符号的官服上的“补子”,做工精细而烦琐。为什么会这样?

据说清代,为了抵御外敌的入侵,朝廷下令平头土佬修建开化城墙。男子忙上忙下,奔波劳碌,妇女们看不过眼,也放下家务走上城头,同男人一起奋战。当城墙修起,她们的衣肩磨破了,上衣的前襟后背也撕烂了。朝廷感谢她们急国之难,奋不顾身,劳苦功高,奖给她们许多布匹绸缎。她们手捧着柔软鲜丽的布料,不敢贸然拿来做成衣衫,经过大家苦思冥想,最后决定在所磨破的两肩上用花绸缎补上新的垫肩,并仿朝廷官服用绸缎在前襟和后背烂了的地方拼个四方图案,并在背后的四方图案下面缀个红色的小四方图形,既像个官印,象征着为朝廷所命,内又绣上“太平盛世”或“国泰民安”的字样,抒发着土佬群众的愿望,寄托着土佬人的理想。

此一传说,距时不为太远,似真实可信。

第一,云南省文山县文化馆1985年在收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云南卷》的资料时,曾收集到清代曾下令土佬修建开化府(治今文山县)城墙的故事,说明清代土佬人修筑开化府城墙其事不虚。

第二,无论是明代郑颙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刘文征天启《滇志》,还是清朝范承勋康熙《云南通志》,都没有关于土佬妇女上衣前补后补方锦的记载。康熙之后是雍正。雍正年间,云贵总督鄂尔泰修《云南通志》对此没一语道及,不知当时土佬妇女上衣前后是否补着“四方锦”。与此同时,张无咎修《临安府志》卷7载,“土佬以十月为岁首”,“能习汉语,治生最勤,五更即赴山取柴,白昼耕种,人多富足,渐知读书,间有游泮者”,[269]也没有说及土佬妇女上衣襟前背后颇具特色的“四方锦”。雍正之后是乾隆。此时,傅恒的《皇清职贡图》卷7始载临安(治今云南建水县)等府土佬妇女“高髻红巾,缝花布方幅于短褐”。“缝花布方幅于短褐”虽不明“方幅”位于短褐的前襟还是背后,抑或是前襟后背都有,却可以清楚此时土佬妇女上衣“缝花布方幅”已经见形。此后,王崧道光《云南通志》卷184载黑土佬“女上穿短衣,用五色碎布簇成四方锦于前后,与补相似,下穿桶裙”。李熙龄道光《普洱府志》卷18也载黑土佬“女上穿短衣,用五色碎布簇成四方锦于前后,与补相似,下穿青桶裙”。这就具体而明确了黑土佬妇女上衣“四方锦”的位置和形状,让人认知土佬妇女衣前衣后补四方锦是在乾隆年间方才出现的。乾隆时期(1736—1795年),距今不过两百多年,说明关于土佬妇女上衣前后四方锦的来由的传说似还不失其真实,道出了土佬人心系家国的情操。

三 配饰

清初,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载,壮女“嫁则一髻上扎大梳,或银或木或牙花簪围。插多寡不同,随贫富也。髻上或覆布,或花巾,或笠。笠制极工,常以皂布幕边,半露其面。耳皆带大环,耳下间垂小珥。项带银圈,胸或挂银牌”。“男腰系巾,好悬铜盒贮烟。佩小刀极利,谓之左插。”女“腰多束花巾,悬荷包,性亦喜吸烟,每以烟筒插髻”。到了清朝中期,壮族男腰系巾已经消失,女“髻扎大梳”“每以烟筒插髻”也已经不存在,而且就总体而言,钱元昌记载的壮族身上这些配饰的流行区域也已逐渐缩小。乾隆年间,傅恒《皇清职贡图》卷4、卷7所记载的壮族风俗,仅及广西兴安县、贺县、灵山县的壮人,岑溪县和贵县的“狼人”,太平府及西隆州的土人,广西思恩府及云南广南等府的侬人,广南等府的沙人,曲靖等府的仲人,临安等府的土佬,而不及于广西柳州、庆远、南宁、浔州、平乐等府的壮人,似乎反映了这样的事实。

《皇清职贡图》记载所及的壮族群体,那时候他们身上的配饰是,女头插“银簪,悬以花胜,抹额悉缀以珠”,“环髻遍插银簪”,“髻插花簪”,“耳缀大环”,“项饰银圈”,“手戴银钏多至三四”,“喜以茜草染齿使红以示丽”,“戴笠携筐”,“缘边衣裙富者或以珠缀之”;男“项饰银圈”。

民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国民政府地方官员的大力干预,以及汉族文化的强力影响,壮族传统习俗的流行区域益形缩小。诚如民国22年(1933年)刘锡蕃经过各地实证之后所著的《岭表纪蛮》第五章《壮装》所说的:“壮人男女,从前俱挽髻,服饰亦奇特。”“又有长裙细折,绣花五彩,或以唐、宋铜线系于裙边,行时其声丁当,自以美者,其状不一。今此等衣装,除极边岩邑外,俱已陶汰,即短衣长裙之装束,唯桂西乡隅间有之,余则不可见矣。男女现皆汉装。”[270]

壮族男女衣服的“汉装”,也就是“唐装”化。由于壮族男女衣装的唐装化,昔日壮族传统的身上的配饰也就逐渐简化,件数减少。一般是头上银簪一条,银质而小巧的耳环一对,银或玉的手镯一双,银戒指一枚。而富裕人家的妇女则以金换银,成为金簪、金耳环、金手镯、玉手镯和金戒指。

民国时期,壮族中全部或部分传袭往日壮族习俗,因此身上配饰纷呈的,只有在比较偏僻、交通不便而比较闭塞的地区。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地接贵州,在广西也属边远。该县委乐乡“青年男子都随身带有一把小刀,长约七八寸,插进木制或皮制的刀鞘”。妇女“十五岁以上则(将长发)结成发髻,垂于脑后”,“用银簪插上,有的妇女插上横簪、直簪四五支,上垂银链,并有红线绕系”。她们很少露髻,“认为这是没有礼貌,常年都包扎头巾”。“妇女喜戴耳环。”“贫家妇女,戴上用锑镶裹石的耳环;中等人家,戴银镶裹石或玉的耳环;富裕人家的妇女,戴金镶裹玉的耳环。”另外,她们还有“染红牙齿的习俗”。[271]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壮族男“青年身上配有五寸刀来护身,裤带上还经常挂上一杆竹做的烟斗及木雕的烟盒”。女子“生下二三岁即穿耳,戴上耳环(小圈铜环),年轻时戴上大环,出嫁时则戴上两个大环,下挂有银链。颈圈、手环,一般到青年时代就开始佩戴(少年则为小手环)”。“颈圈一般在节日、送亲作客时才佩戴,各人戴二三个不等,有些富家女竟戴到九个。”银耳环、手镯、项圈,还有银簪、银链、胸排等,身上所戴“重达数斤,行走起来叮当作响”。[272]

云南壮族居于云南省东南、东北接贵州,东靠广西,境内峰峦叠嶂,高山重重,往日交通更为不便,益形闭塞。民国25年(1936年),广南府壮族首领侬鼎和仍为广南府土官同知,其与外界的隔绝更为明显。因此,云南的壮族居住地自成区域,其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就相对较少。据说,清朝嘉庆二十年(1815年)嘉应州(治今广东梅县)的宋湘出任广南府知府,曾作过一首诗:“侬君送我一嫦娥,衣短裙长脚太多。半夜想说知心话,摇头只道姑咪噜。”“侬君”,是广南府土官同知侬世熙。“脚太多”,指长裙褶脚太多。“姑咪噜”,姑为壮语我,“咪”是壮语不,“噜”是壮语知道、晓得的音谓。此句意为“你说的我听不懂”,道出了壮女不通汉语。“衣短裙长脚太多”,揭示了广南壮人传承昔日壮族传统的衣饰习俗。今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流传的民谣“头上两支角,屁股背包药;衣服一丁点,裙子弯马腰”,就是对广南侬人传承昔日壮族衣饰习俗并有所发展的典型概括。衣饰习俗不变,身上的配饰自然也不少。因此,张自明民国《马关县志》卷2道及侬人的衣饰时即说:“饰有簪,有环,有镯,有戒,皆以银制。富者缀银泡于领襟,几满,及项圈、锁链之类,重量有数十两者。”

同时,侬人妇女还传承着壮族昔日凿齿的习俗。虽然她们不凿齿了,但却以金或银片包住上排牙齿门牙左或右侧一齿或者左右侧各一齿,作为壮傣群体越人传统习俗承传的遗意。

沙支系壮族妇女身上的配饰,除了银冠、银托脖及飘洒于周身的三十多串银坠外,还颈戴扁圆形凤纹银项圈,手戴扁圆形、编丝形、大浮龙等形状的银手镯,以及形状不一、做工考究的银戒指。可说是一身皑皑,一身闪亮,走起路来,少不了又是叮当作响,悦人耳目。

在云南壮族中,侬、沙二支系都以银为重,以银为贵,巧作身上的佩饰,唯有土佬支系的壮族妇女,目凝于上衣前后的“补子”的精心缝制,少移神于银饰物的选配。


[1] 《黄家贼事宜状》,《全唐文》卷549。

[2] 《乌蛮滩谒马伏波祠》,(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7。

[3] (明)林弼:《龙州》十首其四,(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3。

[4]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

[5] (明)郑颙:《云南图经志书》卷3。

[6] (明)朱孟震:《西南夷风土记》。

[7] 广西文物队:《广西西林县普驮铜鼓墓葬》,《文物》1978年第9期。

[8]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30引《桂海虞衡志》。

[9]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0《柳州府风俗考》。

[10] 王时阶、蒙力亚:《广西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0—41页。

[11] 《君子日询手镜》,《说库》本,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12] 广西博物馆:《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65—68页。

[13]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0《柳州府风俗考》。

[14] 《汉书》卷24《食货志》。

[15] 《太平广记》卷165《廉俭》引《芝田录》。

[16] 《岭外代答》卷6《》《布》《子》等条。

[17]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9。

[18] 《太平御览》卷693《褐》引裴渊《广州记》。

[19] (晋)左思:《吴都赋》“其竹则筼筜”句,(南北朝)萧统《文选》卷5。

[20] (清)汪灏等:《广群芳谱》卷82《竹谱》引。

[21] (清)汪灏等:《广群芳谱》卷82《竹谱》引。

[22] 《王临川集》卷89。

[23] (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87《芭蕉》引。

[24] (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87《芭蕉》引。

[25] (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87《芭蕉》引。

[26] 《艺文类聚》卷87《芭蕉》引。

[27] (明)徐茂吴:《芭蕉诗》,(清)汪灏等《广群芳谱》卷89《芭蕉》引。

[28] (宋)僧仲殊:《玉楼春》,(清)汪灏等《广群芳谱》卷89《芭蕉》引。

[29] 《太平御览》卷819《絮》引。

[30] 《太平御览》卷960《木绵》引。

[31] 《王临川集》卷89。

[32] 《史记》卷113《南越列传》。

[33] (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17引《东观汉记》。

[34] 《汉书》卷1下《高祖纪下》。

[35] 《艺文类聚》卷17《发》引《曹瞒传》。

[36] 《汉书》卷43《陆贾传》。

[37] (清)范承勋:《云南通志》卷27。

[38] (唐)柳宗元:《南省转牒欲具江国图令尽通风俗故事》,《河东先生集》卷42《古今诗》。

[39] (宋)梅圣俞:《送广西提刑潘比部伯恭》,(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3。

[40] (宋)杨万里:《送赣守张子智左史进直敷文阁移帅入桂》,(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4。

[41] 《永乐大典》卷8507宁字引。

[42]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2。大黄江口在广西桂平县东北,当相思江与浔江会合处。

[43] 《太平御览》卷687《帻》引。

[44]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5《郁林州》。

[45]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7《钦州风俗》。

[46]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3《新州风俗》。新州治今广东省新兴县。

[47]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引董斯张《吹景集》。

[48]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48《太平府风俗考》。

[49]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21《思恩府风俗考》。

[50]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4。

[51] 《艺文类聚》卷17《发》引。

[52] 《太平御览》卷715《髲》引。

[53] 《太平广记》卷483引。

[54] 《河东先生集》卷42《古今诗》。

[55] 《全唐文》卷226。

[56] 征鹏等:《西双版纳风情奇趣录》,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第221页;胡绍华:《傣族风俗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7页。

[57] 《广东曲江石峡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7期。

[58] 杨式挺等:《谈谈佛山河岩遗址的重要发现》,《文物集刊》第3辑,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

[59] 吴新智:《广东增减金兰寺新石器人类头骨》,《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1978年第3期。

[60] 《全唐文》卷226。

[61] 征鹏等:《西双版纳风情奇趣录》,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第220页。

[62]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1页。

[63] 广西文物队、贺县文化局:《广西贺县河东高寨西汉墓》,《文物资料丛刊》第4辑,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

[64] 广西文物队、贺县文管所:《广西贺县金钟一号汉墓》,《考古》1986年第3期。

[65] 柳州博物馆:《广西柳州市九头村一号汉墓》,《文物》1984年第4期。

[66] 广西区文物队、昭平县文管所:《广西昭平东汉墓》,《考古学报》1989年第2期。

[67] 柳州博物馆:《柳州市郊东汉墓》,《考古》1985年第9期。

[68] 广西区文管会:《广西贵县汉墓的清理》,《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69]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2引。

[70] (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687《帻》引。

[71] 《太平御览》卷708引。

[72] 《太平御览》卷709引《尚书传》。

[73] 广西文物队:《广西西林县普驮铜鼓墓葬》,《文物》1978年第9期。

[74] 柳州市博物馆:《柳州市东郊汉墓》,《考古》1985年第9期。

[75] 《柳州峒氓》《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河东先生集》卷42《古今诗》。

[76]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2。

[77]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引《永福县志》。

[78]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

[79]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引《平乐府志》。

[80] (元)丁复:《送李光大之海北宪司书吏》,(清)汪森《粤西诗载》卷6。

[81]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5《庆远府风俗考》。

[82]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26《平乐府风俗考》。

[83]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38《浔州府风俗考》。

[84]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21《思恩府风俗考》。

[85] (明)黄佐:《兴安道中》,(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1。

[86] 《韩非子》卷19《显学》。

[87]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1。

[88] (明)王济:《君子堂日询手镜》。

[89] (唐)柳宗元:《柳州峒氓》,《河东先生集》卷42《古今诗》。

[90]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3《惰农》。

[91] (明)王士性:《广志铎》卷5。

[92] (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文献通考》卷330引。

[93] 黄增庆等:《壮族通史》,广西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670页。天等龙茗乡是元、明、清三代龙英州的治所。该书认为在龙茗乡出土的是“乾隆年间土官赵焜”的尸体,似欠考虑。据《清实录·世宗实录》卷112、《清实录·高宗实录》卷352、卷608、卷1281及《清实录·仁宗实录》卷65等记载,雍正九年(1731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龙英州土官知州赵作梁承袭其兄赵作晋土官知州一职,乾隆十四年(1749年)十一月死后由其子赵璞袭职。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三月十三日赵璞因病退休,其子赵承业承袭后由于年幼,暂以其曾叔祖赵煚协理州务。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赵承业死,由其子赵镕袭职。嘉庆五年(1800年)赵镕死,由其子赵奉矩袭职。此中,乾隆年间(1736—1795年)并无“赵焜”一名土官。“赵焜”以“火”作旁,疑为袭于康熙(1662—1722年)后期的赵作晋、赵作梁的父亲赵炳,不是赵焜;而其做官年代是在康熙后期,不是在乾隆年间。康熙与乾隆之间还隔着雍正(1723—1735年)13年时间。又赵煚是赵承业的曾叔祖,也就是赵承业曾祖父赵炳的兄弟,因同取火旁字排辈。赵焜疑为赵煚之讹。

[94]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2。

[95]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3。

[96] 转引自杨宗亮《壮族文化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页。

[97]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24页。

[98]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9。

[99] 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

[100] 《太平御览》卷687《帻》引《广志》载:“交趾、苍梧,俗以翡翠为帻。”

[101]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土官瓦氏》引。

[102] 《土官底簿·崇善县知县》。

[103] (清)王锡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104] 雍正《广西通志》卷93《蛮疆分隶》。

[105]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0《柳州府风俗考》。

[106]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07]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08]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09]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10]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11]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0《柳州府风俗考》。

[112]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5《庆远府风俗考》。

[113]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14] (明)王济:《君子堂日询手镜》,《说库》。

[115]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16]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17] 雍正《广西通志》卷93。

[118] (明)郑颙: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3。

[119] (清)范承勋《云南通志》卷27。

[120]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

[121]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2。

[122] (宋)陈藻:《客中书事》,(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4。

[123]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3。

[124]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6。

[125] (明)鲁铎:《南宁道中与张时行司谏联句》,(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0。

[126] (明)魏浚:《西事珥》卷2《墟上诗》。

[127] (明)桑悦:《趁墟》,(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6。

[128] (明)桑悦:《记壮俗》,(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6。

[129] (明)董传策:《近戍》,(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8。

[130] (明)袁襄:《自柳州至平乐书所见》,(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1。

[131] (明)张岳:《四都漫兴》,嘉靖《南宁府志》卷10《艺文志》。

[132] (明)鲁铎《南宁道中与张时行司谏联句》,(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0。

[133] (明)张岳:《四都漫兴》,嘉靖《南宁府志》卷10《艺文志》。

[134]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6。

[135] (明)陈鹤:《武林送章佥宪之广西》,(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8。

[136] 胡绍华:《傣族风俗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7页。

[137]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5《庆远府风俗考》。

[138]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38《浔州府风俗考》。

[139]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21《思恩府风俗考》。

[140] (清)范承勋:康熙《云南通志》卷27。

[141] 光绪《云南通志》卷201引《弥勒州志》。

[142]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7页。

[143]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1页。

[144]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24页。

[145] (清)傅恒:《皇清职贡图》卷4。

[146]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引。

[147] 《龙州》诗十首之四,(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3。

[148]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5。

[149]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

[150] (明)王济:《君子堂日询手镜》。

[151]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0《柳州府风俗考》。

[152]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15《庆远府风俗考》。

[153]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21《思恩府风俗考》。

[154]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48《太平府风俗考》。

[155] (清)范承勋:《云南通志》卷27。

[156] (清)罗凤章:光绪云南《罗平乡土志》卷5。

[157] (清)李熙龄:道光云南《普洱府志》卷18。

[158] (清)李熙龄:道光云南《普洱府志》卷18。

[159] 雍正《云南通志》卷24。

[160] 《思明》五首之二,(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2。

[161]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3。

[162] 《龙州》四首之二,(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3。

[163]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引。

[164]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0。

[165]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6。

[166]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6。

[167] 黄现璠等:《壮族通史》,广西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672页。

[168]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

[169] 黄钟警等:《龙胜风情》,漓江出版社1988年版,第160页。

[170] (清)王锡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七帙。

[171] (清)王锡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七帙。

[172] 雍正《广西通志》卷92。

[173] 张自明:民国云南《马关县志》卷2《风俗》。

[174] 转引自杨宗亮《壮族文化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175] 《桂海虞衡志》,《文献通考》卷328《西南蕃》引。

[176]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00《西原蛮》引。

[177]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引。

[178]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引。

[179] (清)吴震方:《岭南杂记》。

[180]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六八》。

[181] 雍正《广西通志》卷93《蛮疆分隶》。

[182] (清)联丰续修:《永宁州志》卷8。

[183] (清)全文炳:光绪《平乐县志》卷1《风俗》。

[184] (明)王越:《送龙州樊使君》,(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1。

[185]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0。

[186] (宋)陈藻:《客中书事》,(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4。

[187] (宋)邹浩:《寄葛长源》,(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3。

[188]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6。

[189] (明)杨士奇:《送胡元节广西宪政》,(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1。

[190] (明)谢少南:《南宁道中》,(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7。

[191] (清)赵申季诗,许之豫康熙《荔浦县志》卷4《艺文志》。

[192] (明)金幼孜:《赠郁林州判》,(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1。

[193]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5。

[194]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5。

[195]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7。

[196] 雍正《云南通志》卷8。

[197] 雍正《云南通志》卷8。

[198] (宋)狄青:《论御南蛮奏》,(清)汪森《粤西文载》卷4《奏状》。

[199]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3。

[200] (宋)余靖:《武溪集》卷19《宋故狄令公墓铭》。

[201] (宋史)卷272《杨文广传》,卷350《和斌传》。

[202]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5的“三万四千四百四十一人”写作“二万四千四百四十一人”,疑系抄讹。因为《宋会要》成之于前,李焘是据之撰写的。

[203] (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104《容州》。

[204]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6《广西二》。

[205]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引。

[206]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引。

[207]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7页。

[208]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0页。

[209]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24页。

[210] 转引自杨宗亮《壮族文化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页。

[211] (明)王士性:《广志铎》卷5。

[212]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土官瓦氏》引。

[213] 雍正《广西通志》卷92引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

[214] (清)范承勋:康熙《云南通志》卷27。

[215] (清)罗凤章:光绪《罗平州乡土志》卷5。

[216] 雍正《广西通志》卷93《蛮疆分隶》。

[217] 《全唐文》卷278,卷438。

[218] 雍正《广西通志》卷93《蛮疆分隶》。

[219] 雍正《广西通志》卷92引。

[220] (明)林弼:《龙州》诗十首其四,(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3。

[221] (清)汪森:《粤西丛载》卷24《壮》。

[222] 雍正《广西通志》卷93《蛮疆分隶》。

[223]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52《泗城府风俗考》。

[224] 雍正《云南通志》卷8。

[225] 雍正《云南通志》卷8。

[226]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1页。

[227] 《狼歌》,(清)李调元《粤风》。

[228] 《壮族通史》,广西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669页。

[229]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24页。

[230] (元)陈孚:《宾州》,(清)汪森《粤西诗载》卷3。

[231] (元)陈孚:《思明》诗十首之二,(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2。

[232] (明)解缙:《龙州》诗三首之二,(清)汪森《粤西诗载》卷23。

[233] (清)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雍正《广西通志》卷92引。

[234] (清)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雍正《广西通志》卷92引。

[235] (清)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雍正《广西通志》卷92引。

[236] (清)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雍正《广西通志》卷92引。

[237] 王时阶、蒙力亚:《广西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0—41页。

[238]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引。

[239] (清)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雍正《广西通志》卷92引。

[240]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7、40、125、277页。

[241] (清)吴震方:《岭南杂记》。

[242] 道光《廉州府志》引《灵山县志》。

[243] 《皇清职贡图》卷4。

[244] (清)褚人获:《坚瓠集》引《风俗记》。

[245]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7页。

[246]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39—40页。

[247]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24页。

[248]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二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209页。

[249]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六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69页。

[250]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七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218页。

[251]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七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118页。

[252] (清)汪森:《粤西诗载》卷16。

[253] 雍正《广西通志》卷93《蛮疆分隶》。

[254] (唐)韩愈:《赛神》诗。

[255] (宋)沈括:《梦溪笔谈》卷24《杂志一》。

[256] 潘坤柔:《唐装:见证汉族服装发展轨迹》,《中国民族服饰研究》,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341—349页。

[257] 《广西通志·民俗志》附录,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258]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25页。

[259]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四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86页。

[260] 王时阶、蒙力亚:《广西少数民族服饰》,广西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40—41页。

[261] (清)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雍正《广西通志》卷92。

[262]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38—39页。

[263] (清)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雍正《广西通志》卷92。

[264] 张自明:民国《马关县志》卷2。

[265] (清)谢启昆:《广西通志》卷279。

[266] 张自明:民国《马关县志》卷2。

[267] 张自明:民国《马关县志》卷2。

[268] 雍正《广西通志》卷93《蛮疆分隶》。

[269] 泮,即泮宫,为古代的学宫,也就是太学。科举时代称生员(秀才)入学为入泮,即游泮。

[270] (清)刘锡蕃:《岭表纪蛮》,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62页。

[271]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0—41页。

[272]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24—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