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小说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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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数字“三”的观念与小说的“三复情节”

中国古代小说多有从形式上看来,经过三次重复才能完成的情节,最著名的如“刘玄德三顾茅庐”“宋公明三打祝家庄”“孙行者三调芭蕉扇”,等等。这种情节的特点是:同一施动人向同一对象作三次重复的动作,取得预期效果;每一重复都是情节的层进,从而整个过程表现为起—中—结的形态。《论语·先进》曰“南容三复白圭”,借此我们把这种情节称为“三复情节”。“三复情节”在戏曲中也可以见到,但是中国戏曲发生较晚,其中“三复情节”多是从小说借鉴来的,论小说也就包括了戏曲。至于小说中“三英战吕布”“关公约三事”“三山聚义打青州”之类并写三面的情况,不属于我们所说的“三复情节”,当作别论。

中国古代小说情节也有重复至三次以上的,晋代葛洪《神仙传》中早就有了张道陵七试赵升,后来《三国演义》中有“六出祁山”“七擒孟获”“九伐中原”等,但这样累累如贯珠的情节设计,在后来小说中并不多见,远不如“三复情节”的运用广泛,并且一般都较为成功。可以说“三复情节”是中国古代小说一种耐人寻味的模式,一个突出的美学现象,其渊源流变,值得研究。

“三复情节”的关键在于一个“三”字。何以古代作家要他的人物做一件困难的事情,必经三次才能完成,并且不多不少,三次就能完成?论者或以为取材于史实,诚然有这种情况。例如较早又最著名的“三顾茅庐”就有《蜀书·诸葛亮传》“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的根据。但是生活中何以要“三往乃见”?而且早在“三顾茅庐”之前,《三国志通俗演义》就已经虚构了“陶恭祖三让徐州”,何以并无历史根据的内容也要虚构为“三”让,并且后世有众多作家亦步亦趋地模仿它?这些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古代对数字“三”的理解,其根源则应追溯到先民对“数”的认识。

无论中外,人类“数”的观念当起源于长期生产生活的经验,它首先反映的是事物的自然属性,后世谓之“自然数”。但是,诚如著名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在《先秦学术概论》中所说:“人之思想,不能无所凭藉,有新事物至,必本诸旧有之思想,以求解释之道,而谋处置之方,势也。”[1]“数”的观念产生以后,在人类思想的发展中也曾不止于自然科学的意义,同时还被作为沟通天人、把握世界的一种哲学观念,从而在古希腊出现了著名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在中国则有了先秦的阴阳数术家。在哲学上,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万物最基本的原素是数,数的原则统摄着宇宙的一切现象,从而导致神秘主义;中国的数术家认为物生而有象,象生而有数,也有相反地认为先有数后有象的,总之是万物莫不有数,进而以“数”行占验之“术”,以“术”占验其“数”,推测人事之吉凶。所以,《汉书·艺文志》数术家类序曰:“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先秦“数术”大体就是巫卜之术。但是,先秦用“数”的观念说明世界的不止“数术”一家,道家、儒家等也致力于用“数”的观念构造宇宙生成、存在和发展的图式。《老子》第四十二章有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庄子·齐物论》曰:“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儒家用“数”以解释世界的努力则集中表现于一部《周易》。《周易》之为书,揲蓍以求数,因数以设卦,由卦而观象,依象而系辞,“数”为全部六十四卦的基础。所以《周易》以阴阳两爻错杂所组成的六十四卦系统整合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关系,实质上是用“数”显示一个生生不已的宇宙图式。《周易·系辞上》说:“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就是讲这个道理。早期的《易》本就是数术,在以“数”行占验之“术”一点上,《周易》与数术家所为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总之,“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中外早期哲学家用“数”解说自然,构造宇宙图式,乃是一普遍现象。

在中国先秦诸多以“数”构造的宇宙图式中,我们注意到“一”“三”“五”三个数字最具重要意义。这里“一”“五”可不必说了。“三”在老庄哲学中,如上引文所示,为“生万物”和“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的临界点,也就是说,“三”为有限之极,又为无限之始,其为万物生化之关键,是显然的。而《周易》六十四卦的基础是八卦,八卦取奇画为阳,取偶画为阴;三画成列为一基本卦。而三画取义:一画开天,在天成象;下一画为地,在地成形;中一画为人,人为万物之灵。《周易·乾卦》孔颖达《正义》曰:“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所以八卦的原理乃是合天、地、人“三才”以包罗万象。八卦重而为六十四卦,成六画卦,其意义也正同三画卦。《周易·系辞下》说得明确:“《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总之,《周易》“广大悉备”,其内容不过三画所代表的天、地、人,其旨归乃贯通“三才”,以整合万象,阐明宇宙人生变易的规律,故称“天人之学”。在这里,我们看到数字“三”作为卦爻三画之“三”,即“三才”之“三”,成为中国“天人合一”哲学这一最高智慧的基数,具有以有限寓无限、包罗万象、总括一切的意义,从而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受特别的重视。宋儒邵雍甚至称“三”为“易之真数”,即天地之正数,这里都不必详说了。

数字“三”这种带有神秘的哲学意义渗入中国古代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官以“三公”为尊,学有三老为长,伦常以“三纲”打头,等等。但是,它对中国人生活方式和习俗的广泛影响,主要是通过落实为礼的度数而实现的。这一点从上古卜筮之法可以看出。《礼记·曲礼上》曰:“卜筮不过三。”孔颖达疏:“卜筮不过三者,王肃云:‘礼以三为成也,上旬,中旬,下旬,三卜筮不吉,则不举也。’”[2]这里“三(次)”成为卜筮求吉的限度。但是从疏引王肃的话可知,“卜筮不过三”乃“礼以三为成”的一个体现,《春秋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也记曰:“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3]所以“礼以三为成”应是周礼的制度。而这里的“三”,其前身就是易卦“三才”的“三”,与《礼记·乐记》所说“礼者,天地之序也”正相合。总之,礼本天地之序,由“三才”思想制礼之度数“以三为成”,然后才有“卜筮不过三”及种种以“三”为度之礼数。这一点王肃或有更直接的根据,而我们从《周礼》等书的记载也可以确信。例如《周礼》特多“三揖三辞”“三揖三让”“三请三进”“三献”“三飨”等语,《礼记》中“三辞三让”之类话更不胜枚举,还有《论语·泰伯》称泰伯“三以天下让”,等等,率以“三”为礼之度数,都可以证明周礼本“天地之序”“以三为成”是一个通则。

“礼以三为成”作为礼数的制度,在周代很严格,兹结合“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的问题,就往来授受的方面举数例如下。以上临下,“三命”“三往”为限。《尚书·周书》:“我惟时其教告之,我惟时其战要囚之,至于再,至于三。乃有不用我降尔命,我乃其大罚殛之。”[4]这是天子三命不从,则知其必不受命而杀之;又《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太公望东封于齐。海上有贤者狂矞,太公望闻之往请焉,三却马于门,而狂矞不报见也。太公望诛之。”[5]这是诸侯三请不见,则知其必不为我用而杀之。又《韩非子·难一》:“齐桓公时,有处士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见……五往乃得见之。或曰:‘桓公不知仁义。’”[6]这就是说,诸侯求贤,三往不得见,则应知其不爱己而不必再往。以下事上,以“三谏”为限。《礼记·曲礼下》:“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此诚如《荀子·礼论》论三年之丧所说:“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为至隆……三年事之犹未足也,直无由进之耳。”总之,“礼以三为成”,“三”是标准,也是极限,过或不及,对于交往的双方,均为失礼,甚至导致严重后果。

春秋以后,“礼崩乐坏”,“礼以三为成”的传统自然随之削弱;但是秦汉以降,礼教不断被重整以延续,“礼以三为成”的许多规则,仍在实际生活中保持了下来,例如三跪九叩、山呼万岁(“山呼”即三呼)、酒过三巡等,就很明显是“礼以三为成”的传习。而“礼以三为成”的实质,就是一件事情可以重复做到三次,但是不能超过三次;三次不成,则不必做第四次。这在客观上就成了“事不过三”。所以春秋以降,实际生活中“礼以三为成”的传统,更多的是积淀为“事不过三”的意识支配人的行动。《左传》庄公十年,曹刿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事不过三”的显例。“事不过三”可能是从“筮不过三”音转而来,然而它最后的根据仍是“礼以三为成”。明白了这点,结合前举数例,也就容易理解“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的道理了。刘备与王肃同时稍早,曾师事同郡经学家九江太守卢植,自然知道“礼以三为成”之数,还可以认为他熟悉上述那些“三往”“五往”一类故事——《三国志通俗演义》正是这样写的,所以他请诸葛亮出山,能“三往”,“三往”而后申足尊贤之礼;诸葛亮则待其“三往”,礼成而见,自是贤者身份。刘备当然希望一往、二往即见,但诸葛亮必不使如此。毛宗岗评曰:“孔明决不如此容易见也。”然而刘备既已“三往”,诸葛亮有出山之意,则必见。所以一般说来,“三往乃见”,不可多亦不可少,少则礼不至,多亦不必要。礼数如此,“三往”不见,大约刘备也不会再去,结果对于双方都至少是一个不快。总之,“三顾茅庐”根据史实,但是史实的社会根源是“礼以三为成”的传统。同样,“三让徐州”虽然是虚构的,但是虚构为“三”让,也是受了“礼以三为成”观念的支配所致。如果说它还有一个具体的模拟对象,则应该是《论语》等书所载泰伯“三以天下让”的古传。当然,“三复情节”成为中国古代小说的一种模式,还有它形式美的原因,但是中国古代以“三复”为美的艺术观念的形成,也主要是“礼以三为成”的古代生活孕育的结果,最终仍然是由于古人对数字“三”的特殊理解,结论是一样的。

如上所述,“礼以三为成”既是周秦以来中国人生活的一种法则和习惯,《史记·留侯世家》载张良为黄石老人三次进履的故事,虽在史书,实乃太史公“好奇”之笔,已明显是“三复情节”的雏形。后世“近史而悠谬”的一类杂史传小说中,更是或明或暗有了“三复情节”的故事。如“颜驷三世不遇”(《汉武故事》),“年少未可婚冠”(《西京杂记》),都极为近似,但均极简略,小说性较弱,可以不计。汉魏六朝小说真正意义上的“三复情节”,见于葛洪《神仙传》中的《左慈》。这篇仙传故事的前半部分写左慈三次戏弄曹操,曹操无可奈何,基本上合于我们所说“三复情节”的标准。但也很明显,它的运用是不够自觉的。

自唐人始有意为小说,技巧也达到成熟,从而第一次出现自觉运用“三复情节”的作品,这就是牛僧孺《玄怪录》中的《杜子春》。这篇小说写杜子春得老人三次赠款,才愧感发愤,治家成功,而且在行文中借杜子春之口说“独此叟三给我”,点出了“三复”的特征,表明了自觉运用这一模式的意识。但是真正奠定并发扬这一模式的是《三国志平话》,它写了并且有图目标明的“三复情节”就有“张飞三出小沛”和“三顾孔明”;写了而未曾标题明确的还有“曹操勘吉平”等。这些情节虽然还比较简略,但是已经可以看出,当时说话人有意运用“三复情节”加强说话艺术的魅力。不过,使“说三分”的这些“三复情节”成为经典之作,乃是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的功劳。《三国志通俗演义》在平话原有“三复情节”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加强,把这一情节模式发挥到淋漓尽致。此后,《三遂平妖传》、《水浒传》、《西游记》、《列国志传》、《女仙外史》、《醒世姻缘传》、《好逑传》、《歧路灯》、《红楼梦》以及“三言二拍”等,诸书明里暗里运用这一情节者不胜枚举,蔚为大观。但是清乾隆以后小说运用这一模式的现象就少见了,这大约与近代中国社会生活、文学风习的急剧变化不无关系。

(原载《文学遗产》1997年第1期)


[1] 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9页。

[2] 《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第1251页中—1252页中。

[3] (汉)公羊寿传,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载《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第2263页上。

[4] 《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第229页中。

[5] (战国·秦)韩非:《韩非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06页下。

[6] (战国·秦)韩非:《韩非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22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