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荒漠化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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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论篇

第一章 中国荒漠化地区概况[1]

所谓荒漠(desert),就是指空旷寂寥的贫瘠土地,即地表不生长植物,土石裸露,或为其他非生物质所覆盖的大片土地。[2]

按照地表物质成分,荒漠有石质、砾质、砂质、盐质和冰雪质之分。石质荒漠是指石山(山体表面没有土、沙等碎屑物堆积,更不会有草木),砾质荒漠就是戈壁,砂质荒漠即为沙漠(sandy desert),盐质荒漠则称盐漠或盐碛,冰雪质荒漠即是冰(雪)漠或冰(雪)原。当然,在自然界里,典型的荒漠就是沙漠和戈壁,尤以沙漠最为典型[3]

所谓荒漠化(desertification),就是指荒漠的形成和演进过程。其中,沙漠的形成和演进过程则称为沙漠化(sandy desertification)。沙漠化的初期阶段或初级形式,就是人们常说的沙化(主要针对耕地或草场),即在风力作用下,地表物质成分尤其是营养物质和细土不断流失,土地变得粗糙、瘠薄以至起沙的过程。

荒漠化作为一种土地退化过程,理论上可以出现在陆地表面上任何一处。但是,由于土地退化首先且主要发生在生态环境脆弱之处,尤其是缺乏水分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荒漠化总体上是受区域自然环境条件所决定的,因而我国荒漠化主要发生在北方和西部广大地区。

本报告所指的荒漠化地区,除西藏外基本属于北方地区。为方便起见,荒漠化地区与北方地区通用,是指一个大的地理区域,即大兴安岭—燕山—长城—六盘山—岷山—横断山—喜马拉雅山西北的广大地区,主要位于我国地形第一、第二级阶梯上。在行政区划上,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以及河北省坝上地区、山西省晋西北地区和陕西省榆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