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列国志(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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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

(Republic of Albania)

一 国家基本信息

(一)地理概述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位于巴尔干半岛西部,北邻黑山和塞尔维亚,东连马其顿,南接希腊,西隔亚得里亚海与意大利相望,国土面积28748平方公里。首都是地拉那(Tirana)。

(二)人口和民族

全国总人口2876591人(2017年1月1日),其中绝大多数为阿尔巴尼亚族,少数民族主要有希腊族、马其顿族、黑山族、罗马尼亚族等。多数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少数居民信奉天主教或东正教。官方语言为阿尔巴尼亚语。

(三)简史

1190年前后建立封建制公国。从1415年起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统治近500年。1912年宣布独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意大利、法国和奥匈帝国等国占领。1925年成立阿尔巴尼亚共和国。1928年改共和国为王国。1939年和1943年先后遭意大利和德国入侵。1944年全国解放。1946年成立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1976年改国名为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1990年发生制度剧变。1991年改国名为阿尔巴尼亚共和国。

二 政治状况

(一)政体简介

1.宪法

《阿尔巴尼亚宪法》于1998年11月22日由全民公决通过,11月28日颁布。宪法规定:阿尔巴尼亚是议会制共和国,是统一和不可分割的国家,其统治建立在自由、平等、普遍和定期的选举制度基础上;实行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经济体制以私有制与公有制并存、市场经济和经济活动自由为基础。

总统为国家元首,由议会以秘密投票方式,经全体议员3/5多数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任一届。现任总统伊利尔·梅塔(Ilir Meta)于2017年7月24日宣誓就职。

2.议会

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构,采用一院制,设140个议席,每届任期4年。本届议会经2017年6月25日选举产生,共有5个政党进入议会,其中,社会党74席,民主党43席,争取一体化社会运动党19席。议长为格拉默兹·鲁茨(Gramoz Ruci)。

3.政府

名为部长会议,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任期4年。总理由议会多数党提名、总统任命并由议会批准;各部部长由总统根据总理建议任免。本届政府由社会党一党组成,2017年9月13日宣誓就职。政府下设13个部,总理为埃迪·拉马(Edi Rama)。

4.司法

司法机构包括地方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及检察院。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均设民事、刑事和军事法庭。最高法院由17名成员组成,成员由总统任命,须经议会同意,任期9年,不得连任。其他法院法官由总统在最高司法委员会建议下任命。宪法法院由9名成员组成,成员由总统任命,须经议会同意,任期9年,不得连任,每3年更换1/3成员。总检察长由总统任命,须经议会同意,其他检察官由总统根据总检察长建议任免。目前,最高法院院长为捷扎伊尔·扎加尼奥里(Xhezair Zaganjori)。宪法法院院长为巴什基姆·戴迪亚(Bashkim Dedja)。总检察长为阿德里亚迪蒂克·拉拉(Adriatik Llalla)。

5.政党

阿尔巴尼亚主要政党有社会党、民主党、争取一体化社会运动党等。

社会党,执政党。1991年6月由劳动党更名而来。主张建设民主社会主义和以所有制多元化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推动加入欧盟,并优先发展与美国的关系。曾于1997~2005年执政,2013年再度执政,2017年继续执政。党主席为埃迪·拉马。

民主党,在野党。1990年12月成立。主张实行民主制、私有化、市场经济和加入欧洲一体化进程。曾于1992~1997年和2005~2013年执政。党主席为卢尔齐姆·巴沙(Lulzim Basha)。

争取一体化社会运动党,在野党。2004年9月由脱离社会党的部分党员成立。主张建立民主法治国家、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加入欧盟和北约。曾于2009~2017年执政。党主席为莫妮卡·科里埃马泽(Monika Kryemadhi)。

(二)政局现状

1.2017年议会选举虽因民主党抵制推迟一周,但基本平稳有序进行

自20世纪90年代初改制以来,阿尔巴尼亚已经举行9次多党议会选举,形成了民主党和社会党轮流执政的局面。议会选举往往伴随着党派间的激烈冲突,甚至社会动荡,以致欧盟把能否举行公正自由的议会选举作为对阿尔巴尼亚能否加入欧盟的考量,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也派国际观察员到阿尔巴尼亚监督选举。

2017年,围绕即将举行的第9次议会选举,民主党发起长达3个月的抵制行动,并伴有街头抗议,直到5月底民主党才与社会党达成协议,以致选举比预定日期推迟一周进行。在6月25日的选举中,社会党以48.34%的选票和74个席位在议会中位居第一大党,民主党和争取一体化社会运动党以28.85%的选票、43个席位和14.28%的选票、19个席位分列第二、第三位。除个别地区出现不同党派支持者间的零星冲突外,选举过程基本平稳有序。欧盟和欧安组织组成的国际观察团对选举过程进行了监督,并予以肯定。

2.社会党单独执政,有助于推进改革,但困难依然存在

社会党凭借超过议会半数的席位得以单独执政,能够不受执政伙伴掣肘推进改革。同时,因民主党遭受选举失利的打击,力量受损,选举前的紧张局面有所缓和,国内政治稳定有所加强。这也为社会党加速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作为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步骤,社会党将新成立的政府由原先的21人精简为15人。新政府还将司法改革和经济发展作为政策重点,继续打击腐败和有组织犯罪,提高公共行政效率,加强司法独立,并通过一系列投资计划以推动经济发展。

然而,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政府腐败和公共行政政治化等许多根深蒂固的问题仍是推进改革的重大障碍。争取一体化社会运动党虽然不再是社会党的执政伙伴,但其创始人、前主席伊利尔·梅塔就任总统,或可利用其有限的权力和在政界的影响力维护争取一体化社会运动党在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对社会党的某些改革形成牵制。

3.总体治安状况好转,但隐患犹存

近年来,阿尔巴尼亚总体治安状况有很大好转,很少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但在1997年发生大规模武装动乱时,国家军火库被抢,枪支弹药散落民间,留下隐患,持枪抢劫、凶杀仇杀等恶性案件仍时有发生。此外,贩卖人口、走私毒品等有组织犯罪也时有发生。2016年,首都地拉那共发生640起犯罪案件,比2015年多191起,逮捕293人;查获海洛因6公斤,比2015年多3公斤,还查获可卡因3公斤。

(三)国际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阿尔巴尼亚加入苏联领导的社会主义阵营。20世纪60年代,阿尔巴尼亚与中国的关系快速发展,并逐渐脱离苏联阵营。70年代中期以来,阿中关系急剧恶化,阿尔巴尼亚走上闭关锁国的道路。从80年代中期起,阿尔巴尼亚开始实行较为灵活的对外政策,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日趋频繁。90年代初制度剧变后,阿尔巴尼亚对外政策发生质的变化,开始优先发展同西方国家的关系,寻求加入欧盟和北约。

1991年,阿尔巴尼亚与欧共体建交。1999年加入欧盟“稳定与联系进程”,2003年启动《稳定与联系协议》谈判,2006年与欧盟签署《稳定与联系协议》,2009年递交入盟申请。2013年10月,欧盟委员会建议给予阿尔巴尼亚欧盟候选国地位;12月,欧盟成员国外交部长会议同意欧盟委员会的建议,但决定推迟到2014年6月召开欧洲理事会会议时再讨论给予阿尔巴尼亚候选国地位问题。2014年6月,欧盟成员国外交部长会议同意接受阿尔巴尼亚为欧盟候选国,欧洲理事会会议给予确认。2016年11月,欧盟委员会向欧洲理事会建议开启与阿尔巴尼亚的入盟谈判。

阿尔巴尼亚加入北约的进程较为顺畅。1994年,阿尔巴尼亚加入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1999年加入北约“成员国行动计划”;2008年接到北约邀请;2009年加入北约。

阿尔巴尼亚还注重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关系,迄今已与15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向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派出了代表机构。此外,阿尔巴尼亚与科索沃联系密切,2008年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后,阿尔巴尼亚在第一时间予以承认。但阿尔巴尼亚执政当局一向与要求联合所有说阿尔巴尼亚语的人建立“大阿尔巴尼亚”的民族主义者保持距离。不过,2017年4月,总理拉马表示,如果阿尔巴尼亚通往欧盟的道路受阻,将可能出现包括阿尔巴尼亚和科索沃的“较小的联盟”,引起塞尔维亚和该地区其他国家的焦虑,当然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只是发泄对欧盟扩大进展缓慢的不满。2017年10月,科索沃要求阿尔巴尼亚给予科索沃人公民资格,以便他们享有在申根区国家免签证旅行的待遇,遭到阿总理拉马的拒绝。

三 经济形势

(一)经济概况

1.自然资源

阿尔巴尼亚的主要矿产资源有石油、铬、天然气、沥青、褐煤、石灰矿、铜、镍、铁等。探明石油储量约4.37亿吨,铬矿储量3730万吨。森林覆盖率约为28.3%,水力资源较丰富,旅游资源开发前景看好。

2.产业结构

农业用地面积69.9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24%,其中耕地面积56.1万公顷。主要农产品有烟草、无花果、橄榄、小麦、玉米、土豆、蔬菜、水果、糖用甜菜、葡萄、肉类、蜂蜜、奶制品和传统草药等。林业和渔业发展潜力较大。2014年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22.67%。

主要工业品有香水和化妆品、食品和烟草、纺织品和服装、木材、石油、水泥、化工产品、矿产品、碱性金属、水电等。2014年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14.95%。

服务业中的银行、通信和旅游业发展较快,特别是旅游业已成为阿尔巴尼亚政府的优先发展产业。2016年4月,阿尔巴尼亚政府决定对涉及旅游业的项目提供高达50%的资金支持。2017年9月,新政府在施政规划中强调要吸引更多内外资投向旅游业,将旅游业打造成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主要动力。

(二)近期经济运行状况

1.宏观经济

20世纪90年代初,阿尔巴尼亚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经济在1991年触底后回升。1993~1996年,实际GDP的年均增长率都在8%以上,年通货膨胀率也从1992年的226.0%降到1995年的7.8%和1996年的12.7%。但1997年因非法集资案引发的全国性武装动乱给经济造成严重打击,实际GDP下降了10.2%,通货膨胀率升至33.2%。1997年7月就职的政府采取措施恢复公共秩序,复苏经济和贸易。1998年经济止跌回升,到20世纪末,阿经济恢复到1989年水平。通货膨胀率也明显下降,1999年为0.4%。

进入21世纪后,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2000~2008年,除2002年实际GDP增长率为2.9%外,都保持在5%以上,2000年、2001年和2008年更是超过7%。自2008年下半年起,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元区债务危机相继爆发,作为阿尔巴尼亚主要贸易伙伴、外资银行所有者和工人外出务工目的地的意大利和希腊经济低迷,直接影响阿尔巴尼亚的经济增长。2009年实际GDP增长率由上年的7.7%陡降至3.3%,且回升乏力。2012年实际GDP增长率只有1.4%,是1997年以来的最低点。2013年,由于选举年财政支出增加及从选举到新政府上台近3个月时间里看守政府无力亦无意采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实际GDP增长率继续降至1.1%。2014年和2015年,因欧元区经济略有反弹有利于阿尔巴尼亚出口和出国务工工人汇回款项的增加,实际GDP增长率有所回升,分别为1.8%和2.6%。2016年,在能源领域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和国内需求上升的驱动下,经济状况持续好转,实际GDP增长率提高到3.5%,是2010年以来的最好成绩。2017年,由于欧元区经济增长,意大利和希腊等阿尔巴尼亚主要出口市场需求扩大,阿实际GDP增长率升至4.0%。预计2018年和2019年,阿经济仍将维持增长势头,但碍于英国“脱欧”可能导致欧元区经济增长减速,特别对意大利经济造成不良影响,加之希腊实行紧缩政策,增加税收,以致其国内需求下降,两国对阿尔巴尼亚出口产品和出国务工工人的需求减少,阿尔巴尼亚的实际GDP增长率将略有下降,估计将分别为3.9%和3.8%。

通货膨胀率维持在较低水平。2000~2016年,除2002年通货膨胀率为7.8%外,其余年份均未超过3.6%,有些年份,如2000年和2003年,更是分别低至0.1%和0.5%。自2016年下半年起,受较高的全球石油价格和因水灾造成的某些地区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阿通货膨胀率有所提高,2017年第一季度通货膨胀率为2.4%;但随世界燃料价格下降,第二、第三季度通货膨胀率略降至2%和1.8%。估计2017年全年的通货膨胀率为2.0%。预计2018年和2019年,因国内消费增加,通货膨胀率将逐渐升至2.4%和2.6%。

表1 阿尔巴尼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

表1 阿尔巴尼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续表

2.国际收支

2000年以来,阿尔巴尼亚对外贸易基本呈增长态势,但贸易逆差较为严重。虽然得益于出国务工工人汇回的款项,经常转移平衡呈顺差状态,但不足以完全抵消贸易逆差,加上服务平衡和收益平衡在经常账户平衡中所占份额不大,因而经常账户赤字一直存在。

2012年以来,对外贸易总额出现波动,但贸易逆差和经常账户赤字状况没有改变。2015年,由于列克兑美元大幅贬值,对外贸易总额大幅下降,由2014年的54.11亿美元降至42.57亿美元。但贸易逆差和经常账户赤字有所缩小。贸易逆差由2014年的29.30亿美元缩至25.47亿美元,经常账户赤字由2014年的17.03亿美元缩至12.22亿美元,占GDP的10.7%。主要出口商品为纺织品和鞋类、矿产品和燃料、建筑材料和金属、食品、饮料和烟草。主要进口商品为机械产品及零配件、食品、饮料和烟草、化工产品和塑料制品、纺织品和鞋类、建筑材料及金属。

2016年,虽然受国际市场价格下跌影响,矿产品、能源和燃料出口受到冲击,但其他商品出口增长,出口额下降幅度不大,加之进口额有所增长,对外贸易总额略有上升,为44.60亿美元,贸易逆差略增至28.82亿美元。因服务平衡和收益平衡顺差均有扩大,经常账户赤字略降至11.43亿美元,占GDP的9.6%。主要出口目的地是意大利、塞尔维亚、希腊和德国。主要进口来源地是意大利、德国、中国和希腊。

2017年,燃料和其他商品价格回升促使矿产品和燃料、建筑材料出口增加,意大利经济状况好转,使其对阿尔巴尼亚纺织品和鞋类的需求扩大,同时也为阿尔巴尼亚经济增长带来更大的进口需求,阿进出口额均有显著增长,对外贸易总额增至50.93亿美元,贸易逆差略增至30.93亿美元。由于服务平衡顺差增长明显,经常账户赤字略有减少,为10.81亿美元,占GDP的8.0%。预计2018年和2019年将大体延续这一趋势,对外贸易总额分别为56.49亿美元和60.83亿美元,贸易逆差分别为33.13亿美元和34.43亿美元,经常项目赤字分别为12.27亿美元和12.94亿美元,分别占GDP的8.2%和8.3%。

3.外债状况

2013~2016年,阿尔巴尼亚外债总额均在83亿美元以上,其中2013年高达88.216亿美元;外债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高于65%,其中2015年高达74.0%,经济对外债的依赖程度很高,偿债压力加大。

表2 阿尔巴尼亚外债统计

4.财政收支

2015年,阿尔巴尼亚财政状况有所改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由2014年的5.2%下降到4.1%。2016年,由于采取更为紧缩的财政政策,打击偷税漏税,同时强势经济增长带来更高的税收,财政赤字大幅减少,仅占GDP的1.8%,这是自1994年以来最好的财政状况。2017年,因与议会选举有关的支出增加,财政赤字略有扩大,占GDP的2.1%。预计2018年和2019年,阿尔巴尼亚政府将继续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打击逃税行为,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将会逐渐减少,分别为1.3%和0.9%。

四 投资状况

(一)外国投资状况

阿尔巴尼亚邻近西欧发达国家市场,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成本不高,自然条件优越,对外资有一定的吸引力。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外国直接投资大体保持增长势头。2016年,外国直接投资流量从2015年的9.45亿美元增加到11.24亿美元。主要投资国有希腊、荷兰、加拿大、瑞士、奥地利、意大利、土耳其、荷兰等国。投资领域为金融、保险、电信、建筑和矿业等。

表3 阿尔巴尼亚外国直接投资统计

(二)投资环境

1.投资政策

阿尔巴尼亚制定了《外国投资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工业产权法》《商业公司法》《商业注册法》《破产程序法》《劳动法》《外国人法》等法律,同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签订了《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和《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加入了WTO并成为《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签字国,签署了国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这些法律和协定有助于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阿尔巴尼亚的投资主管部门是投资发展署。投资发展署由总理亲自挂帅的董事局领导,财政部,交通和基础设施部,经济发展、旅游、贸易和企业部,农业、农村发展和水资源管理部,市政发展部为董事成员单位。署长在董事局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投资发展署下设投资和服务部、中小企业和出口部、商业协调和创新中心、市场和运营部。其中,投资和服务部的主要任务是寻找并联络潜在的外国投资者,向外国投资者推介可投资的领域和项目,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促进外国投资者与阿尔巴尼亚政府和商业主体间的联系,等等。投资发展署免费提供所有服务。

为吸引投资,阿尔巴尼亚给外国投资者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主要有:几乎所有产业都向外资开放,特别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旅游、农业、交通、矿业、能源、建筑、加工、电信等行业进行投资;外国投资者可用现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可建立各种形式的法律经济实体,可设立分公司或者公司代表处,可与企业以BOT的方式开展合作,特许经营权合同一般为35年,可延长,也可采用PPP的投资模式;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优惠,与投资有关的全部资产和合法所得均可自由汇出;外国投资者到阿尔巴尼亚投资无须审批,只需要在“全国注册中心”实行“一站式”注册,一天内即可完成;外国投资者可以以公司名义购买或租用阿尔巴尼亚土地使用权,租借期最长可达99年。2008年以来,阿尔巴尼亚政府陆续批准了9个经济开发区,目前仍在建设中。2015年2月,阿尔巴尼亚政府批准了一项针对经济开发区的财政优惠法案。2017年3月,斯皮塔里经济开发区在三次招标失败后,重新开始招标。

2.金融体系

阿尔巴尼亚中央银行是阿尔巴尼亚银行,负责发行和流通国家货币,编制、批准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编制和执行外汇政策和汇率,保持和监管国家外汇储备,批准或撤销普通商业银行经营活动许可并监管其活动等。银行行长由总统提名、经议会批准,任期7年,可连任。银行总部设在地拉那。

阿尔巴尼亚有16家二级商业银行,均为私人银行,其中14家为外资银行。这些商业银行可自行规定借贷条件,任何外国投资者和法人都能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中资银行还没有在阿尔巴尼亚设立分支机构。

地拉那交易所目前只进行私有化债券交易,不进行其他证券交易。

自1992年起,阿尔巴尼亚实行本国货币列克的自由兑换和浮动汇率制,根据国内市场供求条件决定兑换率。阿尔巴尼亚银行负责管理外汇兑换市场,每天公布列克对其他主要外币的汇率,被授权的商业银行和外汇兑换所从事具体的兑汇业务。阿尔巴尼亚的公司或个人可自由买卖外汇,但在国外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开立账户须经阿尔巴尼亚银行书面批准。外国投资者或法人可在阿尔巴尼亚开立银行外汇账户。个人出入境可携带1万美元以内等值外汇,无须申报。如超过这一数额,须出示相应的进境外汇申报单或银行出具的有关证明。个人汇出外汇每年累计不得超出350万列克的等值金额,超出部分须经阿尔巴尼亚银行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属于外国直接投资的资金和变卖设备款及因投资取得的合法收入,缴纳10%利润税和银行手续费后,可自由汇出。

3.税收体系

阿尔巴尼亚的税收由中央税和地方税构成,中央税又分直接税和间接税。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利润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不动产税和进口关税等。一般按月度和年度定期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利润税):征税对象为在阿尔巴尼亚注册的本国或外国企业以及本国企业来自世界各地的所得,采用累进税制。年营业额0~200万列克的企业,一年缴纳2.5万列克;年营业额200万~800万列克的企业,按7.5%的税率纳税;年营业额800万列克以上的企业,按15%的税率纳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为阿尔巴尼亚居民来自世界各地的所得及非阿尔巴尼亚居民在阿尔巴尼亚境内的所得,采用累进税制。月收入0~3万(含3万)列克的个人免税;月收入3万~13万(含13万)列克的个人,3万列克以上部分按13%的税率纳税;月收入13万列克以上的个人,纳税金额为1.3万列克+13万列克以上部分×23%。

增值税:征税对象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进口商品。年营业额超过800万列克(或政府规定的其他金额)的自然人和法人及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均须进行增值税注册,税率为20%。进口商品入关时与进口关税同时缴纳,除非另有规定,税率为20%;用于生产的、价值50万美元以上的机械设备免税。提供的金融服务、出口货物、货物再出口加工的服务、邮政服务提供的邮票或类似标志、药品生产所需的医疗设备、药物和包装材料、向央行提供金条(块)、钞票或货币等免税。

消费税:征税对象为在阿尔巴尼亚生产、消费或进口的咖啡、果汁等非酒精饮料,啤酒、葡萄酒等酒精饮料,烟草及其产品,石油、汽油、润滑油等能源产品,香水及类似芳香水、化妆品等。不同产品的税率不同,在进口和生产环节缴纳。用于生产5兆瓦以上电力或用于农业、工业或相关用途的石油产品,消费税可返还。石油生产企业所用油免税。

不动产税:征税对象为建筑物和农田。按不同类型和所在地区,建筑物征收每年每平方米5~200列克的房屋税,市区建筑全额征收,农村建筑减半征收;农田征收每年每公顷700~5600列克的农田税。2017年,推出不动产税改革方案,按照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及房产位置的不同,征收其市场价值的0.075%~0.15%的不动产税。

进口关税:征税对象为进口商品。不同商品的税率不同,分别为0%、2%、5%、6%、10%和15%,2014年,平均关税税率为1.33%。

五 双边关系

(一)政治关系

1949年11月23日,阿尔巴尼亚与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1954年,两国互派大使。20世纪60年代,中阿关系十分密切。1971年,阿尔巴尼亚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做出重要贡献。70年代中期以来,阿中关系破裂。80年代中后期,两国关系步入正常轨道。近年来,两国关系顺利发展。2009年4月,阿尔巴尼亚总理萨利·贝里沙(Sali Berisha)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两国共同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关于深化传统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201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访问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总统巴米尔·托皮(Bamir Topi)来中国出席上海世博会中国国家馆日活动。2011年,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访问阿尔巴尼亚。201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武警部队副司令员戴肃军和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先后访问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外交部部长埃德蒙德·帕纳里蒂(Edmond Panariti)访问中国。2013年,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周力访问阿尔巴尼亚。2014年,中阿共同庆祝建交65周年,阿尔巴尼亚总理拉马来中国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年会。2015年,阿尔巴尼亚总理拉马访问中国香港,并在香港举办个人画展。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国务委员杨晶,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访问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外交部部长迪特米尔·布沙蒂(Ditmir Bushati)、议长伊利尔·梅塔访问中国。2017年,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访问阿尔巴尼亚。此外,自2012年起,阿尔巴尼亚总理或副总理均会参加每年一度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二)双边贸易

1954年,中国与阿尔巴尼亚签署政府记账贸易协定。1954~1978年,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中国给予阿尔巴尼亚大量经济援助。1979~1982年,中阿贸易关系一度中断。1983年,两国恢复贸易往来。1992年,改记账贸易为现汇贸易。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签订,双边贸易开始稳步增长。2016年,双边贸易额为63557万美元,比2015年增长13.9%,其中,中方出口为50652万美元,增长17.7%,中方进口为12905万美元,增长0.9%。中国对阿尔巴尼亚出口商品主要是机械设备和零部件、纺织品和鞋类、建筑材料及金属,进口商品主要是矿产品。中国成为阿尔巴尼亚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三大进口来源地及第七大出口目的地。

表4 中国与阿尔巴尼亚贸易统计

(三)双边经济合作

1989年,中国与阿尔巴尼亚签署《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协议》。1993年,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2004年,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同阿尔巴尼亚银行签署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5年和2016年,两国两次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这些协定为两国经济合作提供了法律和机制保证。2016年,两国积极推进农业合作,探讨在农业机械、农业水利灌溉和农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合作的可能性。中阿农用挖掘机项目成功启动,河北省农业代表团与阿尔巴尼亚农业部商签合作意向联合声明。此外,加拿大班克斯石油公司将其股份出售给中国洲际油气公司,转让其在阿尔巴尼亚所拥有的石油勘探与开发权利。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与香港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KDL公司收购了地拉那国际机场100%的股份,接管机场的特许经营权至2025年,并在阿尔巴尼亚政府批准后延长至2027年。2016年,中国企业在阿尔巴尼亚投资流量1万美元,年底的投资存量727万美元。中国企业在阿尔巴尼亚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896万美元,派出人员135人,2016年底在阿尔巴尼亚的中国劳务人员有76人。2017年11月,中国贸促会首次组团参加地拉那国际博览会,并在博览会期间举行了中阿企业对接交流会。

六 总体风险评估

自20世纪90年代初改制以来,阿尔巴尼亚在建立多党制、议会制、市场经济和“回归欧洲”道路上取得显著进步。政治上形成民主党和社会党轮流执政的局面,政局基本稳定;经济虽因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元区债务危机冲击增速放缓,但保持正增长,近年来更是呈上升势头,财政状况也有所改善;阿尔巴尼亚已经加入北约,入盟进程也在逐步推进。但政府腐败和公共行政政治化等问题仍是其改革面临的重大困难,长期存在的贸易逆差、经常账户赤字和居高不下的外债水平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2017年,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标普和穆迪确认对阿尔巴尼亚的评级分别为B+和B1,评级展望为稳定。

阿尔巴尼亚邻近西欧发达国家市场,自然条件较好,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成本比西欧国家低,政府还制定了一些鼓励外国投资的政策法规,这些对外资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公共行政和司法体系尚存缺陷,腐败现象严重,治安状况仍有隐患,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税收负担较重,投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大力吸引外国投资将是阿尔巴尼亚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

中国与阿尔巴尼亚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和发展关系的坚实基础。近年来,两国关系不断巩固,“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更为两国关系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难得的机遇。但双边贸易和经济合作规模偏小,相互投资尤其微乎其微,经贸合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两国应共同努力,将友谊与互信转化成更多务实合作的成果,推动扩大贸易规模和双向投资,加强在农业、基础设施、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