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通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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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其实这一章要论述的,也就是一个层级很高的修炼过程。有不少概念会在修炼中连缀起来,例如“虚”、“复命”、“常”、“明”、“公”、“天”,而到了“天”,也就到了“道”。

概念一多,就像沿途出现了很多深井,需要不断停步了。历代研究者在这一章好像也伤了不少脑筋。那么,我们不妨从头清理一下。请先看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这么多概念,我们一个个来对付吧。好在老子本人已经声明“名可名,非常名”,我们也就可以简略一点。

先说“致虚极,守静笃”。这六个字,核心是“虚”、“静”两字。“致”、“守”是动词,义为导致和守护。“极”和“笃”是指“虚”与“静”的极致状态、纯正状态。连在一起,意为:导致和守护真正的虚与静。

既然如此,我们就要认真面对“虚”和“静”这两个字了。

“虚”,指心境空明,它的对立面是“实”,那就是还没有被实利所干扰的境界。

“静”,指心无波澜,它的对立面是“动”,那就是还没有被躁动所干扰的状态。

两个字加在一起,也就是说,虚静之心,是尚未被内外因素所掺杂、所迁移的“本心”。用现在的话说,也就是纯净无染的本体生命。

世上的人和物,是不是都会回归本心呢?如果说,回归本心可以概括成一个字“复”,那么,我们是不是经常看到“复”呢?

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也就是说,在万物并作的热闹中,我们的任务就是去观察“复”,看看哪些有可能回归本心。这个任务,就可以简称为“观复”。

观察的结果是:万物纷纭,但各自都有可能回到自己的根本。一旦回到本性,就会拥有安静,在安静之中,渐渐恢复本性。

这就是说,“观复”是能够做到的。

不仅如此,只要“观”到了本性回归之“复”,随之而来就会逐一呈现一系列积极的状况。例如:一旦本性开始复归,人们就会从偏仄走向知常;一旦知常,就会心明;一旦心明,就会包容;一旦包容,就会公平;一旦公平,就会周全;一旦周全,就能面对上天;只要面对上天,也就是合上了道;合上了道,就能长久,没有危亡。

这中间,老子又随手指点了一个症结:如果在本性有可能复归的当口上仍然不能知常,那就有麻烦。

经过上面这一番连缀式的疏通,我的翻译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译本与我以前发表的译本有了词句上的一些差异。我的翻译如下——

引导心灵虚寂,

守得心境安静。

万物活跃,

我观察它们如何回复本性。

万物纷纭,

终究会返归自身根本。

归根就会安静,

归根就是“复命”,

“命”就是本性。

“复命”就会知常,

知常就会心明。

不知常而异动,

那就会遭凶。

知常就能包容;

包容就能大公;

大公就能天下归从;

天下归从,就合乎天;

合乎天,也合乎道;

合乎道,才能长久,终身不殆。

综观这一章的概念丛林,最夺目的还是“虚”、“静”、“复命”三项。而这三项,又紧紧粘连。“虚”、“静”,是不受外界掺杂的本心状态,“复命”就是要复归这种状态。说到后来,老子又指出,只有这种复归了的本心,才符合天道。这样,修炼本心也就是问鼎天道。老子又把曲折的论述一把拉回到了他的主旨:道。

说到这里,老子的本意已经很明确,那就是:世人要学道、遵道、寻道,不必听那么多,读那么多,只需在自己身上下功夫。但这功夫不是做加法,而是做减法。减去外在功利异动,坚持虚、静之路,回归自身本性,道就在眼前,就在自己身上了。

这里顺便说一件与这一章有关的学术小事。宋代苏辙在《老子解》中解释“复命”时说:“命者,性之妙也。性犹可言,至于命,则不可言矣。”同代学者范应元批评说:“读老氏此经,惟言心,未尝言性,而子由注此经,屡言性,何也?”(见《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简单说来,是该说“本心”,还是“本性”?我觉得后人注释前人,完全有理由运用自己时代的分析语言,这是晚于老子一千六百多年的苏辙的权利。而且,“本性”的说法,在春秋战国时代也已出现。“本性”在概念范畴上比“本心”更大,也完全符合老子的原意,因此我在翻译中也特地加了“命就是本性”一句,以示对苏辙的支持。更何况,我喜欢的苏东坡的“明月几时有”,就是怀念这位弟弟的。范应元一提“子由”,让我想了起来。当然,苏辙的《老子解》,也真写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