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荀子发挥
荀子自认为是儒门弟子,极力为儒者辩护,当秦昭王问儒者有什么用处时,荀子明确回答:“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人主用之,则埶在本朝而宜。不用,则退编百姓而悫,必为顺下矣。虽穷困冻餧,必不以邪道为贪。无置锥之地,而明于持社稷之大义。”(《荀子·儒效》)在儒学发展史上荀子对于继承孔子思想有很多贡献,“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汪中《荀卿子通论》)。
然而,北宋二程指出:“荀卿才高学陋,以礼为伪,以性为恶,不见圣贤。虽曰尊子弓,然而时相去甚远,圣人之道至卿不传。”(《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程之所以否定荀子,是认为荀子在人性和礼治两个领域离经叛道,歪曲了孔子思想。在先秦诸子中,人性和礼治是两个关键词。人性涉及理论基础,不同的人性假设推导演化出不同的思想体系。“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老子·第十章》)道家的素朴人性论,推导出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墨子·所染》)墨家的染丝人性论,推导出“兼相爱,交相利”。人“不免于欲利之心”(《韩非子·解老》)。法家的欲利人性论,则推导出严刑峻法,乃至苛政猛于虎。礼治则涉及政治统治方式,不同的礼治观会选择不同的统治方式。从伦理道德层面认识礼治,会选择德治管理方式;从政治统治层面认识礼治,则会选择法治管理方式。按照辩证思维,二程的否定评价恰恰从反面证明了荀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思想,这就是在人性和礼治两个领域,荀子对于孔子思想进行了创新性发挥,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荀子继承了孔子的人性思想,尤其是“习相远”的观点,强调学习的重要性,把学习看成是区分人与禽兽的标志,“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在荀子看来,学习的本质是造就圣人,塑造良好的人格,“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荀子·劝学》)。普通人能够成为圣人,就在于普通人好学,“今使涂之人伏术为学,专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县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荀子·性恶》)。荀子认为,学习的内容是儒家经典,“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意思是,《尚书》是关于古代政事的记载;《诗》中收集了许多中和之声的乐调;《礼》是法律的总原则,各种条例的纲领,所以学习到《礼》就算达到终点了,这叫做道德的最高升华。《礼》所包含的仪礼细节,《乐》的中和之声,《诗》《书》内容的广博,《春秋》的微言大义。天地之间的学问都包含在这里了。荀子指出,学习的方法是借助外在的事物来扩展、延伸和提升自己,如同登高而招、顺风而呼,手臂和声音没有改变,却能达到见者远和闻者彰的效果;假舆马或舟楫,虽非利足、非能水,却可以致千里、绝江河“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荀子·劝学》)。
荀子超越了孔子的思想,得出了“人性恶”的结论。孔子最早提出了人性问题,却没有进行深入探讨。一般认为,孔子的人性思想比较含糊,没有明确人性是善还是恶。然而,孔子的人性观有着强烈的性善倾向,是不可否认的。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仁的本质是爱人。仁者爱人从亲情开始,由亲而疏、由近而远推己及人、扩而充之,进而实现“四海之内皆兄弟”。而且,仁者爱人是一个主体自我选择的过程,“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仁者爱人是善,善在主体自身,这表明孔子之仁蕴涵着人性善的内容。而荀子明确否认了孔子人性论的性善倾向,作《性恶》一文,反复论证了“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观点。
性恶论给荀子带来了千古骂名,“荀子极偏驳,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程氏遗书》)。同时,性恶论让荀子在人性问题上独树一帜,成就了一家之言。荀子认为,人性之恶源自人有太多的欲望,包括贪图私利之心、嫉妒仇恨的心理和爱好声色犬马的本能,“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如果不对人的欲望加以约束和规范,社会就要大乱,天下就会不安定,“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认为,改变人性之恶,约束和规范人的欲望,必须化性起伪,“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所谓化性起伪,就是通过圣人和礼义法度的作用,引导规范人的自然本性,促进人向善行善的社会性,树立良好的人伦观念和道德品行。荀子以兄弟分家产为例,说明化性起伪的意义,“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假之有弟兄资财而分者,且顺情性,好利而欲得,若是,则兄弟相拂夺矣;且化礼义之文理,若是,则让乎国人矣。故顺情性则弟兄争矣,化礼义则让乎国人矣”。荀子认为,化性起伪的关键,一方面在于外部的约束和教化,“枸木必将待檃栝烝矫然后直者,以其性不直也。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圣王之治,礼义之化,然后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性恶》)。另一方面在于学以致圣,依靠自身的努力和修身养性,“君子曰:学不可以已”,“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荀子·劝学》)。徐复观评价荀子的性恶论很有见地,“荀子认为性恶,只能靠人为的努力向外去求。从行为道德方面向外去求,只能靠经验的积累。把经验积累到某一程度时,即可把性恶的性加以变化。由小人进而为士君子,由士君子进而为圣人。当非一朝一夕之功,所以荀子特别注重学,而学之历程则称之为积;积是由少而多的逐渐积累。伪就是积,所以荀子常将积伪连为一辞”[10]。
荀子继承了孔子礼的思想。礼的繁体字为“禮”,《说文解字》释为“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豊”从壴从珏会意,取意于祭祀的鼓乐和玉器。礼起源于祭祀活动,是原始初民用来禳灾祈福、慎终追远的仪式,本义是指祭祀的仪规,引申为祭典的专有名词。礼的实质是别异,就是区分人在社会关系中的不同角色、身份和地位,以及相应的礼仪规范。所以鲁哀公问什么是礼时,孔子回答:“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然后以其所能教百姓,不废其会节。”(《礼记·哀公问》)荀子认同礼是别异的思想,“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而且,他进一步指出:“故天子袾裷衣冕,诸侯玄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富国》)意思是,所以天子穿红色的龙袍戴礼帽;诸侯穿黑色的龙袍,戴礼帽;大夫穿裨衣,戴礼帽;士人戴白鹿皮做的帽子,穿白色褶子裙。品德与地位一定要相称职位与俸禄一定要相称,俸禄与服用一定要相称。从士人以上就必须用礼和乐来约束,对群众百姓就必须用法度去统治他们。
荀子改造了孔子的思想,首先表现在为礼提供了人性恶的理论基础。孔子没有正面谈论礼的起源问题,而荀子不仅探讨了礼的起源,而且明确指出礼源自人性恶,人的欲望是产生礼的主要原因,“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在礼与欲的关系上,荀子认为礼是善,欲是恶,必须以礼制欲。以礼制欲是全方位的,从情感认知、衣食住行到言行举止,无不渗透着礼的约束作用,“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
同时,表现在援法入礼。在荀子看来,政治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关键在于礼仪和法制,“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荀子·成相》)。援法入礼,把礼从社会伦理道德层面提升到国家统治管理层面,减弱了道德性和自觉性,增强了政治性和强制性,这是对孔子之礼的重大改造。荀子之法重在刑罚,“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荀子·正论》)。重刑不仅架设了由儒家德治通往法家法治的桥梁,而且培养了韩非和李斯这两位法家代表人物。荀子认为,礼与法既是治国之道,“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赏勉罚偷则民不怠”(《荀子·君道》);又是为君之道,“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荀子·大略》)。荀子指出,礼与法在治国安邦的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对象,两者必须区分清楚,“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荀子·王制》)。荀子强调,治理国家最重要的因素是人,而不是法;人是本原,法是末端,“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荀子·君道》)。意思是,法制是政治的开头,君子是法制的本原。所以有了君子,法律即使简略,也能够用在一切方面了。如果没有君子,法律即使完备,也会失去先后的实施次序,不能应付事情的各种变化,会造成社会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