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语言修辞学批评建构与动态综合的文学理论研究
现代修辞学研究关注一种完整的、全面的交际理论。就像从莱庭在《西方修辞学》中所说的,现代修辞学的特点是同时关注“听众”“意图”和“话语结构”。现代修辞学家把语篇看成是意图的体现,认为作者意图的形成受听众或读者的影响,而话语结构则是实现意图的结果。“现代修辞学既涉及传统修辞学的创作(creation)或生成(genesis),也涉及解释(interpretation)或分析(analysis),即分析作者(说者)和读者(听众),分析时间和地点,分析动机(motivation)和反应(response)。”[50]借鉴现代修辞学研究的成果,无疑有助于将文学活动的四要素——作者、读者、世界和作品有机整合在一起,以突破文学理论史上以其中一个要素为单一中心的文学研究,以促成一种把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同时纳入视野的,把文学作为在作者与读者之间展开的以文本为媒介的话语交流活动的动态整体的文学理论的建构。
对于从话语交流的角度理解文学,建立一种更具综合性、动态性的文学理论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引起一些学者的注意。但人们更多的是从奥斯汀(J.L.Austin)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入手,思考重构一种动态的整体的“言语行为论”的文学理论或称“言语行为诗学”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观点是,语言不仅是用来描述世界的,而且是用来做事的,并且语言用来做事或者说“施事”的功能,是比“描述”功能更基本的功能。这样一来,衡量语言的最主要标准就不再是是否与世界相符合的真假标准,而是是否采用了适当的方式让语言具有言语行为的“力量”以对世界产生效果或影响了。于是,“语力”和“语效”就代替传统的“语义”成为言语行为理论关注的重心。在奥斯汀看来,一个完整的言语行为要很好地实施言语效力,它必须涉及一系列的要素:如共同接受的规约程序;一定的说话者;一定的语境;说话者说出的一定的话;说话者实施的言语行为;言语行为参与者(说话者)拥有的特定思想和情感;言语行为参与者(受话者)在听到话后产生的相应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等。[51]从这里可以看出,言语行为理论与我们前文谈到的西方传统的强调语词与事物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的广义的“词物对应论”(这里的“物”既指客观实在也指观念实在)不同,也与以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语言学为代表的强调语词与事物、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对立与分裂,把目光专注于词与词之间关系的“词物分离论”不同,前者把语言看成世界的摹本或表象,坚持的是语言再现或表现的功能,后者把语言看成独立自主、空洞无物的形式系统,它强调的是语言自我指涉和自我建构的功能,如果说传统的“模仿说”和“表现说”正是以传统的“词物对应论”为基础,那种专注于文学语言自身的、把文学作为自主客体加以研究的形式主义或“客观说”正是以这种“词物分离论”为基础的。就像我们前面已经指出的,无论是只关注文学与世界关系的“模仿说”,还是只关注文学文本自身的形式主义或“客观说”,它们都属于单一中心论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但奥斯汀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由于关注语言的施事性功能,强调的是语言发挥实践效力的动态过程,它同时涉及说话者、受话者、言语环境、规约程序、话语和行为等多种因素,的确有助于一种把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同时纳入视野的、把文学活动作为动态整体来研究的当代文学理论的建构。
关于言语行为理论对于建构那种动态的整体的文学理论的意义,我们留待以后再作详论,我们这里主要想说的是,不仅是奥斯汀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现代修辞学理论如伯克的新修辞学对修辞动机的研究、布斯的小说修辞学对于小说修辞手段和修辞效果的研究,对于那种动态整体的文学理论,甚至对于那种“言语行为诗学”亦具有重要的建构作用。而实际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如果不经过研究者的转换、阐发的话,并不能为文学研究提供直接的理论根据。因为在奥斯汀看来,文学语言并不是一种标准的“言语行为”,他是把文学语言作为语言规则的“病变”或“退化”排除在以言行事的话语之外的。他认为“不管恰当与否,我们的施事性话语都只能被理解为出现在通常的语言规范里的话语”,而像“舞台上的演员说出的施事性话语,或者出现在诗歌中的话语,或者一个人的独白”,在一种特定意义上“都是空洞或无效的”。语言在这种情况下都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一种清晰的而不是严肃的方式被引用的。它们寄生在通常的语言用法上,都属于那种语言规则的“退化”。而“所有这些都被排除在我们的考虑之外”[52]。奥斯汀的学生塞尔(John R.Searle)虽然对奥斯汀的观念进行了系统的修订,但也是在其理论的基础上,把虚构性的文学话语看作是寄生在正常的言语行为之上的“伪装”的言语行为。他说:“我的第一个结论是:虚构作品的作者伪装施行一系列的以言行事行为,一般说来,是指伪装施行断言型的以言行事行为。”[53]而后,几乎每一个想把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语言研究的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学者,都不得不首先面对奥斯汀的难题,费上一番心思,找出种种理由,或做出各种解释以说明文学语言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言语行为,也是具有言外之力、言外之效的。
我们决不否定那种种解释和努力的合理价值,我们只是认为要理解文学语言也是具有言外之力的行为,还有另外的或许也是更为便捷的途径。那就是把文学话语与“修辞”挂上钩。只要我们承认文学语言也是一种修辞话语,就得承认文学语言同时也是一种具有言外之力的言语行为,因为修辞的目的就是说服,就是要取得言外之力和言外之效,修辞学从它产生之日起就内含着一种“言语行为之视野”[54]。而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文学活动作为一种语言实践活动,它实际上也是作家通过对语言的特殊使用与读者进行交流的活动,作家创作因此也面临着如何通过对语言的有效使用来达到他所追求的表达效果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实际上也正是一种语言修辞的问题。因为所谓“修辞”就是“指运用语言进行有效交流的艺术”;而修辞的意义正在于运用各种语言手段“努力提高语言的表达效果”[55],以对受话者的情感或行动产生某些影响。文学活动不可能不重视文学语言的表达效果,它也不可能不重视语言的修辞问题。既然文学语言与修辞艺术密切相关,关注文学语言的诗学就不能不与修辞学相遭遇。虽然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修辞学”与“诗学”是两门不同的学问,但从一开始它们就有着一些共同关心的话题。而根据现代修辞学理论,文学语言与修辞话语都具有修辞动机和修辞意图,都能产生修辞效果,因此也是一种修辞话语,因此也具有言外之力,也是言语行为。另外,就像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实际上也受到伯克修辞学影响[56],“而言语行为理论本身也具有修辞学倾向”[57]。由此我们可以说,现代修辞学对于言语交际行为整体的研究,也将为那种新兴的言语行为诗学提供直接的理论和方法方面的支撑。而布斯的小说修辞学研究开启的那种“四元通观”的修辞学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框架,实际上在“言语行为理论”与“言语行为诗学”之间正起到了一种关键的桥梁性的作用。
根据韦恩·布斯的小说修辞学以及现代修辞学研究,文学活动作为在作者与读者之间展开的以语言文本为媒介的语言交流活动,也是具有修辞动机的(涉及“作者”心理),也是使用修辞技巧的(涉及“文本”形式),也是追求修辞效果的(涉及对“读者”影响),也是依据一定的修辞情境(涉及“世界”和“文化”)生成并在一定的修辞情境中被解读的。这种修辞学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框架无疑具有把文学活动的四个要素同时纳入视野的理论优势。但我们同时也要认识到,这种现有的修辞理论框架虽然能把文学活动的四个要素统合起来进行动态的整体观照,但如果仅仅依靠这一修辞学框架,对于一种更为理想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范式来说仍然是不足的,因此我们还需要在这一修辞学框架的基础上,再融合借鉴其他语言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理论,并加以综合改造,才能形成一种新的更具综合性也更具普适性的“语言修辞学批评”。
首先,现代修辞学的修辞动机研究,关注的主要是有意识动机,而对无意识动机的研究不够深入,布斯的小说修辞学也更适合分析被意识很好地控制的“心理型”作品,而不太适合分析被无意识暗中主导的“幻觉型”作品,[58]因此我们还需要以精神分析心理学对现代修辞整体理论进行拓展和深化,把修辞动机分成“有意识动机”和“无意识动机”,把修辞分成有意识的“心理型”修辞和无意识的“幻觉型”修辞,以适合对更多类型的作品的批评分析。其次,现代修辞学认为作者的修辞选择是作者修辞意图的体现,而作者修辞意图的形成,又是预先考虑到读者接受或修辞效果的结果,这说明修辞整体理论是考虑到读者在修辞活动生成中的积极作用的。但现代修辞学虽然考虑到了读者在作者修辞意图和文本生成中的能动作用,但他对修辞效果的分析,强调的主要还是作者的修辞活动如何对读者产生效果,仍然相对忽视了读者的修辞视野、修辞水平和修辞解读活动对修辞效果实现的意义。因此还要借鉴解释学和接受美学,加强读者在修辞学批评中的能动作用。
再者,现代修辞整体理论和布斯的小说修辞学所强调的修辞效果,更多的是实用修辞的意识形态说服功能,并不完全适合对文学修辞功能的说明。实用修辞的主要功能是说服,但文学修辞既具有实用修辞的说服功能,也具有非实用性的审美功能,它既通过修辞格的使用制造审美效果,也通过其他修辞技巧的使用,去影响读者的情感态度、思想观念和信仰价值体系,并使之采取一定社会行动。意识形态功能和审美效果是文学修辞的双重效应。因此,我们还应对实用语言活动的修辞(实用修辞)和文学语言活动的修辞(文学修辞)进行相对区分,把现代修辞学理论应用于文学批评时,适当注意文学修辞活动的特殊性。同时,在分析文学修辞的社会意识形态功能时,还可融合借鉴把语言视作“以言行事”的言语活动的“言语行为理论”和强调语言与社会文化和各种意识形态相互作用的“话语批评分析”理论。
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修辞活动的整体研究,有时会因为对系统整体性的注重而影响到对单个环节尤其是文本环节的更加深入细致的分析,因此,我们在对文本的修辞技巧进行分析时,在修辞整体理论的基础上,还可融合借鉴列日学派“新修辞学”的修辞格研究成果,以及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和结构主义叙事学的文本分析策略。最后还应注意到,在结构主义基础上形成的列日学派新修辞学,以及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的文本分析都特别注重文本在语言学、修辞学层面上生成运作的技术程序,而相对忽视了作家的修辞选择实际上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的精神活动。因此,我们对它们的借鉴是在一种更具综合性的视野中进行的,我们将同时注意到在语言的修辞选择背后隐含着作家的存在观念或生存状态,深层心理或即时情绪,文化观念或宇宙思维模式,并因此从哲学的、心理学的、文化学的角度加以分析,以更好地说明文本修辞生成的存在、心理和文化根基。
总之,我们力图在布斯的小说修辞学研究开启出的修辞学框架的基础上,再融合借鉴精神分析心理学、现代语言学以及文本分析和解释学、接受美学等的研究成果,力图发展出一种新的能够同时把作者的表层意图和无意识动机、文本的结构形式和修辞选择、作品的审美效果和社会意识形态功能、文本生成与接受的世界和文化语境同时纳入批评视野的“语言修辞学批评”,再以这种语言修辞学批评,促进一种新的更具有综合性、动态性和整体性的文学理论范式的生成。这种新的文学理论范式,既与建立在“词物对应论”基础上的西方传统的模仿再现与表现的文学理论不同,它不否定文学反映现实或表现情感的功能,但它同时强调文学对读者的效果,强调文学对塑造或改变“言外实现”的实践功能;这种文学理论范式也与建立在“词物分离论”基础上的现代形式主义文论不同,它不排除对文学的形式技巧进行分析,但它把文学的形式技巧放在作家与读者的语言交流活动中来理解;它不否定这些技巧所具有的展示性的美学效果,但它同时强调作者如何通过这些修辞手段的使用来实现对读者的情感、信念进行影响、控制或改造的功能。因此,这种形式分析必然与价值判断联系在一起,具有情感色彩和价值内容。这种更具综合性、整体性和动态性的文学理论范式,无疑更有助于我们达到对文学活动的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也更有助于文学发挥它重塑人类生活的重大作用。当然,追求这种更具动态性、整体性、综合性的文学理论范式,不是要以整体研究排除个别研究,不是要以同一性消除异质性,而是在各种单一视角的研究已取得很高成就的基础上,敞开一种综合研究的可能性,并尽可能真正彰显文学作为活动、作为行为的动态性、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