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59章 《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无法证明有主观明知的夹藏普通货物难以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罪
案件名称
龙某华、郭某鹏走私普通货物(液晶玻璃等)案[1]
裁判要点
无法证明有主观明知的夹藏普通货物难以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罪。
案情简介
2016年,郭某鹏与陈某2...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