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责任政治研究的方法与思路
(一)研究方法
本书属于规范研究(normative research),即从应然的层面探讨责任政治的内涵与建构。作为政治学的传统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根植于古希腊到当代的学术史中,不仅思考“世界是怎么样的”(the world not only as it is),而且还致力于探索“世界应该怎么样”(it ought to be)的问题。“什么是最好的生活”是规范研究关注的核心。规范研究力图构建一些原则,并且用这些原则去解释我们应该如何管理或者组织自己,以及寻求一些规定个体与集体行动的“规范”方式。[37]对于规范研究,我们赞同这样一种界定,“是一种以价值问题为核心关注点、以解读和诠释文本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严谨的逻辑构造来回答某个学科的基本问题乃至人生与世界的‘大问题’的研究路径”[38]。
虽然规范研究在行为主义兴起后遭到了猛烈的批判,但无论是政治学还是公共行政学,规范研究仍有顽强的生命力。的确,自然科学研究的路径可以为我们带来更为直观以及客观的经验世界的体验,能够更加清晰地说明事实,更加准确地描述世界之所是。但是,如果缺乏规范理论,任何对于世界的解释都没有意义,因为我们将无法意识到实践与理论背后隐含的价值或更大的政治哲学,无法认识到现有经验之外的其他可能性,只能跟在现有经验事实的后面,研究已经发生了的事情,甚至会失去有关良善世界的理想。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目的(society's sake)的科学,这些学科旨在寻求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对于此,我们不能过分地拥抱缺乏批判的经验主义,而应带有一种责任感去追寻与民主、平等、自由、安全有关的社会建设的理想方案。[39]鉴于此,我们要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阐释经验之外的可能性,通过一种理论的建构去描绘一种应然层面的生活世界。正如政治哲学中对于自由、正义、民主等价值的理想,政治理论也应适时地分析一种规范层面的“责任”内涵,探讨政治生活中一种可能的责任关系。
逻辑自洽是规范研究的基本要求。对于概念的阐释或是理论体系的建构,我们首要面对的问题是这项研究是不是经过严密的推理,各部分内容之间是不是存在一个使其紧密联系的链条。所以,我们对于责任政治的研究,不可能直接诉诸“责任政治”本身,就好比我们向别人描述一个人的容貌,不能直接称其为“漂亮”或者“难看”。我们必然要循序渐进地搭建起责任政治的框架,最终得到责任政治的完整解释。另外,对于规范研究而言,“文本”是最为核心的理论资源。经验研究的科学性体现在数据的准确性上,那么规范研究的深度就取决于对文本的解读与把握。政治理论中,最为基础的文本就是政治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也不能够忽视政治制度发展的历程。换言之,我们对“责任政治”以点带面地诠释,是基于对文本的理解。
为了得到关于责任政治较为系统化、层次性、结构性的理解,我们将基于思想史与制度史把中西政治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勾连起来:一方面,在回溯思想史的基础上加深对政治中的责任的理解,从而归纳责任政治的思想渊源;另一方面,我们之所以还要梳理制度史,就是希望能够在现实历史中挖掘责任政治在政治制度演变中的具象化表现。换言之,就是通过对责任政治进行“考古”,总结历史发展不同阶段中责任政治的制度表现,探讨时间维度下责任政治的演变逻辑,为构建现实与未来的责任政治提供比较与借鉴。
将政治思想史与政治制度史相结合,有利于克服目前责任政治研究的局限性。从国内研究看,大多数的研究割裂了观念与制度之间一体两面的关系。就社会科学研究而言,理解社会事实(social fact),就是对观念、行动与结果的统合考察。[40]借鉴这种社会科学研究的三分法,我们既要强调制度在政治学研究中的突出地位,也要兼顾制度建构过程中观念与话语的解释力。[41]在探讨责任政治时引入思想史的元素,就是在社会存在的基础上理解社会意识,思考责任在价值层面的变化,明确不同阶段责任与政治生活之间的关系,正所谓“研究制度,必须明白在此制度之后实有一套思想与一套理论之存在”[42]。根据“观念—行动—结果”的框架,现有责任政治研究中对制度的描摹只是向我们传递了责任政治的一个结果,却没有清晰地阐释这种结果产生的原因,也就是责任政治塑造的过程。这种处理方式对于研究新概念而言必然是武断的。当然,我们可以辩解称这种思路反映了学术界对于“民主政治等于责任政治”的共识。倘若如此,便又回到了我们之前的分析:如果责任政治研究还在重复民主政治研究的路径,那么这一研究的特殊性和意义就会被民主政治的话语湮没。因此,我们必然要在社会分析框架之上厘清责任政治的建构过程,提供一个责任政治的完整构成体系。
从制度的角度看,我们知道,责任政治要回答人类社会如何通过责任组织起来,以及责任又如何贯穿于政治秩序的建构与完善的问题。国家的起源与发展、经济形态的变迁、组织模式的演进以及政治制度的轮替,都影响着现实中责任政治的基本形态。换言之,责任政治的发展与转型必然受到历史情境与社会性质的影响和制约,遵循着特定的演进逻辑,并表现出与所处国家形态相符的特征。由此,以制度史为线索探讨责任政治形态的演变,在抽象出不同历史阶段责任政治形态特点的同时,我们能够提炼责任政治形态的影响因素,摸索责任政治形态演变的一般规律与时间维度下的总体特点。尤其在中西方历史的对比中,我们能够进一步总结不同历史背景下责任政治逻辑的异同。对于分析现代情境下责任政治的构建而言,我们可以从历史的角度判断何种因素可以借鉴,何种因素是影响变量。
本书涉及概念界定、思想史研究、历史研究与制度研究等多个要素,因此必然涉及交叉学科的视角。在不同研究环节中,本书参考了理论家针对不同研究提出的方法论,进而为不同环节的研究提供启示。
在概念界定上,本书借鉴语言哲学与诠释学(hermeneutics)的方法,力图对概念进行相对完整的解释。诠释不是说明,而是要突出语言,强调语言的理解和解释的重要性。通俗地说,诠释本体并不是单纯地描摹,而是要与具体的情境甚至心灵活动联系起来。“词语破碎处,无物可存在”,名称和词语,一切取决于我们如何来思考两者的意思。[43]哲学家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等人的诠释学思想能够提供一种全新的理解概念的方式:其一,在特定的情境下理解概念不会给人以误导;其二,在特定的关系中解释概念才会赋予概念可被理解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去提供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概念模型,而是要结合概念应用的范围对此进行描摹。
思想史研究上,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对思想史的处理很好地解释了本书做的工作。斯金纳认为,仅仅传递观点的“文献派”研究不能够为我们提供历史真相,我们必须将经典文献与理论学说的来龙去脉联系起来,提供一幅更真实的政治思想画面。[44]例如,我们在援引与责任政治有关的思想时,必然要根植于思想家所身处的社会环境与具体问题,所解决的也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事实,如此才能够了然他们力图解决的核心问题,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掌握责任政治的价值变迁,并在政治场域中把握一种具有社会性、时代性的责任,同时也有利于阐明“政治理论与政治实践的某些联系”。[45]
历史梳理上,本书遵循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1952)对“普遍史”的批判。历史的梳理和分析不可能面面俱到,因而本书仅选取对自身研究有价值的历史加以梳理、分析。正如克罗齐所言,“只有可怜的有限才对我们有帮助,才是有用的、具体的,才能为思想所掌握,才能成为我们的存在基础和我们的行动起点”[46]。历史研究需要方法,只有特定的方法才能提供特定的价值,无论是何种历史观念,似乎均是对“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不同侧面的解读。例如,我们在分析责任政治形态的演变过程中,不可能穷极精力去梳理完整的人类社会发展史,而是结合国家起源、文明发展来梳理责任政治形态的发展史。
责任政治建构上,本书借鉴社会研究方法,从结构分析、观念分析与行动分析的三维框架入手阐释责任政治整体形态的构成。责任政治本身就是社会的产物,所以我们必须将责任政治重新置于社会层面去理解。一种公认的事实是,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它存在一系列一般性的原则作为“结构”以形成某种约束;社会当中也存在不同的角色,这些角色作为“行动者”不断地改变、建构着社会。自布迪厄(Pierre Bourdieu)起,机械的社会物理学(social physics)对社会的透视片面地聚焦于客观的结构,忽视了社会构成主体本身的实践知识,换言之,就是忽略了“世界塑造了人类,人类也给这个世界塑造了意义”[47]。所以,行动者应该归来,并且去反思对于社会的意义。默顿(Robert K.Merton)认为,社会结构是对人的外部约束,也就是一种压力机制。[48]分析行动就是分析行动者的互动对于自身、他者与结构的塑造。并且,行动者的认知机制也需要得到分析,就是理解基于个人与群体感知的变化。[49]对于本书来说,我们需要讨论责任政治的塑造是在何种观念的牵引下完成的,责任政治的构成中反映了何种责任结构,不同主体之间又如何行动。
(二)论证思路
除却绪论与结语之外,本研究主体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责任政治的内涵阐释。本章将主要对责任政治进行概念界定,并进一步阐述责任政治的层次与特征。从论证逻辑上看,理解责任政治,必须把握责任的内涵,否则研究就失去了概念基础。我们已经回顾了社会科学不同学科对于责任的研究,本部分将以多学科立场为基础,结合责任的语义学分析,从汉语世界和英语世界两个角度来剖析责任的不同含义,重新理解何为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构建一个责任研究的概念框架,为“责任政治”提供一个概念基础。本书对于责任概念的使用,也基于这一部分的梳理。在明确责任之后,我们便可以着手界定“责任政治”。根据责任政治的构词法与社会学的研究工具,我们将对责任政治的概念做出诠释。责任政治的内涵并不是简单的语句,而是包含了不同层次与不同面向。因此,在确认责任政治基本内涵的基础上,人们要根据责任政治的不同层次与不同特征来完整地诠释责任政治。
第二部分:责任政治的思想传统。本部分将主要梳理责任政治观念的中西思想史,试图从思想史的角度加深我们对政治中责任的理解,进而丰富责任政治的理论资源。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本书将考察古希腊哲学家、契约论思想家以及现代思想家有关责任政治的观点与理念,并提出他们思想所产生的社会背景以及直面的现实问题,归纳出不同时代背景下责任政治的内核;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由于儒家思想一直占据着中国思想文化的主要地位,所以本书主要分析儒家思想中的责任政治观念,辅之分析法家、道家与墨家的思想。在近代激烈的社会变迁与思想转型中,本书选取近代思想家、理论家中的代表来描述责任政治观念的嬗变。最后,本书希望在中西方思维方式差异的基础上比较东西方责任政治思想中内在逻辑的不同。
第三部分:责任政治的历史演变。梳理责任政治的历史演变,是希望从知性层面理解责任政治的现实,勾勒责任政治在不同阶段历史发展中呈现的具体形态。本部分的分析依然采取中西二分的方式。对于西方责任政治形态演变的分析,将主要聚焦于西方国家建构的历程,即封建社会到现代国家的历史,其中涵盖了古希腊古罗马的国家形态、“前现代国家”、“不成熟的现代国家”以及“成熟现代国家”四个具体阶段。中国传统社会并未经历过西方社会那样的变迁,所以对于中国责任政治形态的讨论只能分为“封建社会”与“皇权社会”两个部分,具体论述可能略显单薄。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分析中国传统政治社会中责任运作的困局。对于当代中国责任政治形态的讨论,我们将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背景,探讨当代中国的责任政治形态。通过责任政治形态建构过程的分析,我们意图抽象出责任政治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征,并且对比中西责任政治形态建构逻辑起点的不同。除此之外,本书也试图讨论“后现代”国家以及全球治理中的责任政治,拓展责任政治的解释力。
第四部分:责任政治的建构路径。探讨了责任政治的基本内涵、思想传统与历史演变之后,本部分将系统地从观念、行动与结构的角度分析责任政治的建构。责任政治是一个系统结构。因此,借助社会学的分析工具,本书将从观念、结构与行动三个维度来探讨责任政治的系统建构。分而述之,“观念”就是将责任视为一种可以塑造制度或者某种互动模式的观念,在分析观念与制度之紧密关系的基础上,理解一种理想责任政治观念的建构;“结构”就是探讨责任政治中镶嵌的责任的完整运作结构,包括定责、履责、究责三个方面;“行动”就是从纯粹的行动视角探讨何为“负责任的行动”。在这个分析框架之上,我们不仅需要知道责任政治建构的系统路径,也要了解这三个维度之间的构成关系。这里涉及的核心问题是:理想责任政治的实现不能偏之一隅,而要以一种系统化、结构性的角度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