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责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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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

——维克多·弗兰克(Viktor Frankl)

“如何过上一种良善的公共生活”是人类面对的基本问题。为了寻找这种生活,人类穷极所能去探索、去发现、去设计一种可能的组织形式,以构成经济、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基础。诚然,社会发展不是跳跃式的,而是经历原始到现代、幼稚到成熟、蒙昧到文明的过程。漫漫长路中,人类的组织形式——部落、城邦与国家——几经兴衰变迁,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亦由简至繁、由粗到精。在政治朝向文明演进的同时,政治思想也变得厚重、丰满,政治词典的每一页都记载了人类文明之路的思想结晶。

自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以来,“现代性”(modernity)的幽灵开始徘徊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思想解放的浪潮中,若干现代政治价值不断突现、发展、重构,呼唤着人类对自身主体性的深入挖掘,激励着政治制度走向变革。民主、平等、自由、法治等概念不断走进公共生活,成为政治制度构建的核心理念与价值支撑。然而,我们不能忽视,还有一种价值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始终,与人类生活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这即是“责任”。“责任”是联结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纽带,小至家庭生活,上到全球性社会结构(global socie tal structural),责任无处不在。[1]可以说,没有责任的生活是不可想象的,没有责任的社会是不能存在的。对于我们而言,责任的概念似乎不言自明,人们每时每刻都在使用它,责任被用于日常生活的各种情境,强调着不同的关系,每个人的心中亦都有对责任的诠释与评价。然而,在学术意义上,责任的复杂性远远超越了日常用语,而且其概念、内涵一直在变化。如果为责任做一个明确的界定,反而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自亚里士多德专门讨论责任以来,后世对于责任的解释逐渐走向分歧。思想家们立足于不同的立场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不同的责任学说,使责任的观念史呈现出乱花迷人眼的景致。直至现代政治生活,责任的外延愈加扩大、意涵越发丰富。单纯从政治学的视角看,若干责任概念的子集——例如政府责任(ministerial responsibility)与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已经同原初概念相去甚远。[2]

责任是简单的,因为我们日常生活的语言就可以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责任是复杂的,因为它镶嵌于我们背后宏大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结构,与观念和制度交织在一起,在社会的演进中流变。从学术研究的维度出发,我们如何诠释责任,如何发现一个由责任构成的社会,是政治学面对的重要议题之一。所以对于政治学中的责任,我们至少面对两个维度的问题:第一,责任对于公共生活极端重要,那么责任如何将公共生活组织起来,又能够为实现良善公共生活提供哪些努力?第二,以责任为线索观察现实政治发展,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相应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又遵从着什么特点?立足政治学的研究视角,我们有必要去进一步把握责任、发现责任,厘清责任在政治中的多重面孔,以及责任在政治中的价值意蕴与现实功用;我们也有必要理解责任对政治生活的建构,并且在传统到现代的变迁中,责任的制度表现经历了哪些转换。这一切的研究在丰富我们认识的同时,也将为我们未来的公共生活建设提供有益的镜鉴。


[1]Auhagen,A.E.,Bierhoff,H.W.,Responsibility: The Many Faces of a Social Phenomenon,Routledge,2001,pp.1-2.

[2]Lucas,J.R.,Responsibil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