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研究现状
第一节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现状述评
1.德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德国能够在全球职业教育领域内独树一帜并不是偶然,它的职业教育体系在国家经济复苏、发展并且超过其他国家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大的作用,究其原因存在下面几点。
就规则层而言,国家具备强而有力的文化传统与立法保障。在法制这一方面,德国在20世纪颁布了两部关键性职业教育法律,也就是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基本法《联邦职业教育法》与1981年颁布的职业教育配套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迈入21世纪之后,德国政府更深层次地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整合及修订了上面的两部法律,并在2005年4月初颁布了全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还有相关的法律与之配套。此外,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更深层次地推动了德国职业教育制度的改革,比如制定出和欧洲资格框架相互协调的德国国家资格框架等多个和职业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德国职业教育被双重的法律所保障,也就是公共机构职业学校按照所处联邦州《州学校法》加以运行;而企业学徒培训则有与之配套的专门的《职业教育法》。在文化方面,“双元制”从凯兴斯坦纳第一次提出之后就一直经久不衰,这很大程度上是德国社会具备的文化价值观所决定的,此类价值观在德国社会内深深根植了,它所强调的是此类社会文化环境内的实用、对权威的尊重、对技能的注重、理性而严谨、对规范的强调、对职业价值的追求。正是如此,其他国家要对“双元制”加以移植,还需要考虑文化适应性问题。
就组织层而言,改革“双元制”职业培训的体系,朝着职业教育领域的方向移植。“双元制”被定义成一类和岗位有关联的企业培训方式与部分时间制学校教育内的补充培训方式。然而,在欧洲一体化进程持续推进的影响之下,德国“双元制”模式也碰到了困境,德国开始针对它实施改革。比如关注和普通教育间的衔接,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有相同的价值。双元制职业教育朝着高等教育阶段方向延伸,构建职业学院,学生于职业学院毕业之后还可以选择是否读研究生,使得“双元制”能够于第三级教育领域内获得延伸。另外,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科研机构与“德国国家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与质量开发秘书处”此类机构也是组成德国职业教育组织层的关键部分之一,涵盖着联邦劳动总署研究所、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经济研究机构内职业教育研究者,以及在大学从事和职业教育学相关的科研人员、各个联邦州教育研究所内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并且德国的相关部门研究所还构建起了大规模“职业教育文献数据库”。
总体而言,德国职业教育就时间上来说涵盖着职业准备教育、职业教育、职业进修教育、职业转行教育。它的基本形式有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比如就业导向职业教育与升学导向职业教育,也就是“立交桥”式职业学校。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有三种类型:专科高中,职业或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或技术完全高中。高中后的职业教育涵盖着高中后非高等与高中后高等两种职业教育,前一种的关键形式是归属职业进修教育专科学校的师傅学校与技术员学校等;高中后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关键形式是职业学院,专业设置集中于工程技术、社会服务与经济工程三大领域。
就表现层而言,德国“双元制”不单单是在德国第二级职业教育领域内获得了广泛运用,于德国综合性大学内也渐渐得到重视,应用科学大学与职业学院都广泛运用“双元制”。在欧洲一体化过程中,德国的职业教育产生的作用十分关键,比如加入欧盟的《双元制职业培训互认等值协定》与“职业资格及成绩认证体系”,使得“双元制”培训迈向了国际化与一体化,推动了职业培训机会的均等,确保职业人才能够于整个欧洲获得自由的流动。另外,借助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间相互渗透的关系,推动两者间的相互沟通,将社会不平等现象消除,也发展成近几年德国职业教育的改革目的。
就环境层而言,虽然欧洲一体化将利好消息带给了德国职业教育,使得后者可以获得发展,然而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德国的实业。受经济不景气、大量裁员的影响,企业主都不是很愿意接受“双元制”框架中职业培训的任务,这也导致了德国的职业教育面临发展困境,特别是对“双元制”的实施产生了影响。
2.美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美国职业教育被称作是职业生涯和技术教育(CTE),一向以灵活务实而著称,这也和美国自由开放的市场体制有着密切的关联。
就规则层而言,《莫雷尔法案》在1862年颁布出来,这也表示了美国的职业教育领域内诱致性制度变迁机制得到确立。1917年《史密斯-休斯法案》被颁布出来,标志着美国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制度,它详细地规定了学生的年龄、拨款比例、资金援助、资金用途、州政府配套资金、资金管理以及资金审计等。后来,一系列相关的法案被颁布出来。
就组织层而言,美国具备的职业教育体系涵盖着三个层次,依次是初级、中级与高级,以中级与中级后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为主要业务。在此之中,初级职业教育涵盖着小学、初中这两个阶段职业兴趣的教育与学徒的培训;中级职业教育涵盖着高中最后两年的职业教育;高级职业教育是专科学院与社区学院落实的,并且有着初级至高级相衔接、职前与职后职业教育并举、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沟通、公立职业与私立职业两种教育共荣的共性特点。在此之中,美国中级职业教育还涵盖着综合高中、全日制CTE高中、区域CTE学院或是CTE中心。前面两种学校提供全日制职业教育,第三种则提供非全日制的职业教育。高级职业教育还涵盖着一种全新职业教育机构,它指的是1996年美国在《高等教育修订法》内借助立法形式纳入高等教育系统,将营利当成目的,主要开展职业课程教育,有副学士和以上学位授予权,并得到了认证机关认证的此类高等教育机构。值得关注的是,社区学院不单单实现了中级与高级职业教育间的沟通,还使得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普通教育之间得到了沟通,成为将终身教育体系构建起来的关键性节点。对于校企合作而言,社区学院以专兼结合制度来聘用教师,不但节省了教师的工资支出,还提升了学院和社会结合的程度。社区学院有着十分灵活的治理结构,不但有州政府实施统一化管理的集权制模式,也存在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分权制模式。
就表现层而言,新职业主义运动尝试着针对职业教育实施三种显著不同但存在关联的整合,也就是学术和职业教育间的整合、中级与中级后教育的整合、教育和工作生活间构建起紧密联系。在此之中,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间相互沟通,将每个职业技术教育具备的职业性和学术性并重这一特征凸显了出来。它的详细改革方式就是借助课程综合、项目综合、跨课程综合、学校范围综合等改革职业教育课程的策略,借助政策的支持、师资的构建、制度的创新、教育合作此类保障性手段,使得学术与职业教育间存在的差距被缩短,让它们能够从浅到深、从表到里结合在一起,这也成为21世纪后美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多种趋势中的一个。
就环境层而言,在经济与社会环境持续变化的影响下,美国的中级职业教育已经由原本单纯的“为工作而教育”转变为“借助工作来实现教育”“和工作相关的教育”“为工作而教育”三位一体全新范式,并历经了下述几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生计教育运动、20世纪80年代新职业主义运动、20世纪90年代技术准备计划与STW策略、21世纪STC(由学校向职业生涯过渡)策略。尤其需要说明的是,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职业教育在社会公平上产生的贡献、弱势群体与学习不利者发展、特殊人群再社会化方面进行了研究。之后,新职业主义运动兴起,它就传统职业主义存在的狭隘以及过早专业化此类单纯职业准备教育提出三点目标:帮助尽量多的学校得到更加高标准的学术知识,提升他们的学术水平;帮助尽量多的学生得到更容易获得高生产性、高报酬的能力及职业生涯所需的职业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可以转换工作场所的工人,使得工作场所成为他们学习及工作终身交织的安全港湾。《帕金斯法案Ⅳ》正式以美国社会所具备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综合性的因素作为基础,就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出台了上述法案,并以修改《帕金斯法案Ⅲ》为基础,提出全新的目标及内容,主要是更为全面及充分地发展中级与中级后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技术技能。迈入21世纪之后,知识本位与全球化劳动力市场获得了繁荣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内《帕金斯法案Ⅳ》明显不足以将时代的发展支撑起来。因此,奥巴马政府发布《生涯和技术教育改革蓝图》,主要的改革目标是:不管其生活和背景环境怎样,都要使全部学生都进入继续教育中,进入具备发展前景的职业领域内强化和提升自身,使得自身能够具备使生涯与技术教育项目需求得到满足的能力,这一点十分紧迫,不可以只针对它做出微小改革,必须要实现根本性的转型。
3.英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英国是对全球发展可产生主导影响的经济强国之一,这和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着一定关系。虽然英国开展职业教育的时间较早,然而长时间以来,职业技术教育于英国整体的教育体系内未曾获得重视,职业教育与培训为英国关键性历史性软肋之一。总的来说,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具备三个特征:不顺畅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始终是对英国职业教育发展产生制约影响的难题之一,“三明治”课程与合作式的培养机制,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从规则层来看,英国政府在2005年颁布了《学习与技能法》,对终身学习与提高国家的竞争力产生了积极影响。另外,英国国家资格框架,比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NVQ)制度、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GNVQ)制度、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通过对GNVQ改造而获得的职业教育证书、职业课程普通教育证书、新职业标准等都为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就组织层而言,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具备的宏观架构由政府、独立政府机构、企业以及职业教育机构一起组成。在此之中,英国就业和技能委员会属于一个独立政府机构,有两点和政府部门相对应,一是产业创新与技能部门,二是工作与养老金部门。此外,教学大纲和学历管理委员会、学习和技能委员会、质量保证机构等都是构成英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之一。对于职业教育本体而言,英国职业教育关键涵盖着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指导这两个内容。在此之中,英国职业教育体系能够被划分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以及在职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学院属于中等职业教育与在职职业培训关键承担者,于国家职业资格的框架内产生了关键性作用。高等教育机构除了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此类学位课程以外,还提供职业教育性质此类短期的课程,承担起高等职业教育任务。短期的培训为在职职业培训的一个关键形式,在英国职业教育中,职业教育的终身化是关键特征之一。现如今,英国职业教育已经在横向方面能够和普通教育相通,在纵向方面则构建起一个由低至高的体系,能够培养半熟练工、中高级管理者、高级工程师等职业人才。最近几年的时间内英国政府正在对以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体系加以构建。
就表现层来说,在之前的20年时间内,英国职业教育的决策一方更多强调职业教育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更多地将经济发展当成是职业教育目标。对英国近20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政策加以回顾,在这一系列的职业教育政策内,社会公平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只是,在2011年提交了《沃尔夫报告》之后,英国职业教育逐渐地开始对文化素质教育加以强调,对学校的绩效排行榜进行改革,对学徒培训积极地加以发展,对取得成绩的学生予以关注,更深层次地对国家职业标准的适用性作出了研究。
就环境层而言,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一直都是以经济、社会以及人的发展这三点要素为中心,特别是出现了新职业教育主义之后,英国职业教育对人终身的发展与社会公平竞争投入了更多的关注。对于个体来说,获取职业教育资格的决定性因素并不是本身就具备的先天能力,而是他人、区域以及家庭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4.法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法国在经济、文化、军事以及政治等方面都具备十分大的影响力,属于世界强国之一。法国采取的是双轨制职业教育体系,这一体系也为国民经济的构建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就规则层来看,《阿斯蒂埃法案》与随后的补充法令的颁布,帮助法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1991年底法国出台了《职业培训与就业法》,1998年法国出台了《职业教育改革的工作纲要》,并且在纲要内提出校企合作的思想,目的就是强化职业教育和经济领域之间的联系。1999年法国还出台了《面向21世纪的职业教育宪章》,在此宪章内关键的措施是构建全国职业教育和经济领域的对话机制,强化工学交替式的教学,强化教师培训。另外,法国职业教育文凭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录、法国职业资质认证体系等也构建起法国职业教育制度的保障。
就组织层来看,法国目前所实施的职业教育办学系统呈现出了“双轨”的模式,一轨为工学结合的学校职业教育系统,还有一轨为学校外“双元制”学徒培训中心系统。就办学层次的种类而言,涵盖着中等与高等两个层次的职业教育,公立与私立两种性质的职业教育。在此之中,中等职业教育包含着职业教育与技术教育,以及职业高中与学徒培训中心两种。职业高中有三年制、两年制,以及非独立设置的技术高中三种;高等职业教育涵盖了高级技术员班、大学技术学院、大学职业学院三种。按照不同的学制,能够将法国职业教育划分成短期与长期两种职业教育。短期的职业教育所招收的为高中的毕业生,他们在接受了两至三年的专业培训之后就能够得到短期职业教育的文凭,分为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大学技术文凭两种类型。长期的职业教育最典型的代表为综合大学类大学职业教育学院,所招收的是大学一年级学生、DUT(大学技术文凭)与BTS(法国高级技师文凭)的毕业生,学制为三年。
现如今,法国职业教育体系也开始进行变革,涵盖了学校职业教育与学校外职业教育系统两个部分。在此之中,学校职业教育涵盖着职业高中、高级技术员班、大学技术学院、综合大学等学校外的职业教育系统,为自成一体“双元制”职业教育系统,也就是学徒培训中心,可以提供中高等的职业教育文凭,也就是中等职业资格证书、法国高中毕业会考(BAC)文凭、高级技师资格证书与职业本科文凭。在法国国家级行政管理层次内,教育部部长属于级别最高的教育机构行政长官。教育部部长直接对法国最高级别的教育机构予以领导,一是设置于巴黎的中央行政管理机构,二是国家教育总署。在法国的各个大区内,也相应地将大区教育总署设立了出来,向上主要对教育部部长负责,直接对大区的教育性质机构等加以领导。另外,由企业方面代表,社会中的教育专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代表,通过选举产生的教师代表与家长代表一起构建起职业咨询委员会,它也是组成职业教育管理体系的关键部分之一。为了使政府与雇主间供需通道加以沟通,法国还在2002年建立了职业认证国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有教育部、行会、社会合作伙伴、大区、资深业内代表,该委员会职责为构建和更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目录。
就表现层来说,法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着完整的结构、分明的层次、顺畅的沟通、灵活的衔接等特征,使得多重目标得以实现,包括证书文凭的互认、校企的深入合作、升学就业的兼顾,这和法国职业教育证书体系可以将较多转换机遇提供给学生这一点分不开。虽然如此,在法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影响下,法国的职业教育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旧还是改革的关键内容。
就环境层来说,研究显示,最近几年时间内法国职业资格级别与工作无法良好地匹配,再加上技能的缺失会致使从业者收入下降,专业对口的程度则会对从业者忠诚度产生影响。由此能够看出,法国对职业教育加以改革是势在必行的事情。迈入21世纪之后,法国的职业教育因为内部与外部因素落实了一系列改革,内部因素为法国的职业教育,是伴随法国的工业化进程兴起及发展起来的;外部因素是法国身为欧盟成员国之一,无法不重新对本国职业教育加以审视,并和欧盟保持一致,特别是欧盟出台了培训政策以及开放政策。
5.欧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在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欧盟属于关键的增长极,多个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聚集在此。为更好地对职业教育质量加以改进和提升,欧盟将全球最先进、最庞大、统一且灵活的职业教育及培训体系打造了出来。
就规则层来看,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一体化的政策发展历经了由单个到综合、由手段性至目的性持续发展的过程,渐渐地构建起超出国家层面的一体化职业教育及培训制度。尤其是欧洲资格框架、欧洲职业教育学分转换系统、欧洲护照等,都让学习者资格变得透明,普遍承认了学习的成果。详细而言,欧盟的职业教育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中叶,1957年颁布《罗马条约》;1994年“达芬奇计划”被提出;2000年“欧洲通行证培训”得到实施,并且《里斯本议程》被通过;2001年欧盟委员会将《实现终身学习的欧洲》这一报告发表出来;2002年巴塞罗那理事会上,《2010年教育与培训计划》被欧盟通过;2002年11月《哥本哈根宣言》被推出,提倡对欧洲纬度教育加以发展;2003年《为就业而学习》被颁布出来;2004年欧洲资格框架与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学分转换系统被提出;随后时间内又陆续颁布出一系列的条款方案。
就组织层来看,欧盟的职业教育体系所具备的宏观架构为欧盟政策主体、VET(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管理系统、成员国、VET供给者、企业这几个主体。在此之中,欧盟政策主体涵盖着欧盟理事会、委员会、欧洲议会这三个权力机构。在对欧盟职业教育体系中存在的内部架构冲突加以协调时,欧洲职业教育与培训学分转换系统属于关键性组成部分,它所包含的构成要素有学习成果单元与转换积累、学习协议与个人的成绩单、相关机构伙伴关系构建、学分体系。在此之中,学分体系涵盖着参考学分与各个国家本身已经具备的学分体系两个内容。
就表现层而言,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一个十分关键的角色,帮助欧盟去应对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去应对知识经济、全球化、人口结构发生的转变。所以,在步入21世纪之后,欧盟出台了一系列行动计划以及改革措施,比如提升职业教育和培训具备的吸引力;构建共同质量保障的体系,提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强化职业教育和劳动力市场间的衔接,使得劳动力市场提出的技能需求获得满足;对职业教育和培训公平加以改善,使得全部人都可以轻松获得教育和培训;大力对职业教育学生关键能力进行培养等。为了对金融危机之后出现的社会经济状况加以应对,为了推动《欧盟2020战略》中智能性、可持续、包容性增长这三个相关的目标,欧盟在2010年出台了《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新措施》,在该措施内提出五大目标与一系列详细的措施,来强化成员国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的合作,深刻认识到职业教育与培训双重的价值,将关怀社会弱势群体这一点突出出来。在此之中,五大目标涵盖着初始职业教育与培训发展成为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高度适应的,又可以借助高等教育具备的吸引力进行学习选择;继续职业教育与培训应该面向各种生活环境下的人们及早开放,帮助他们提升自身技能与变更职业的能力;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需要具备灵活性,并以相互承认学习成果与文凭为基础,为个人的学习成才提供帮助;职业教育与培训应当将更多的充分的帮助提供给弱势群体,应当把跨境流动当成是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组成部分之一。详细的措施有:切实推进终身学习与学习者之间的流动,提升效率与质量,推动实现社会公平等。
就环境层而言,在朝着知识社会转型这一过程中,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的问题成为欧盟成员国都关注的焦点。所以,欧盟就提升质量这个问题,把解决的方法集中于科学化发展的框架中,关键体现于构建已经逐步完善的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需求预测的体系,将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共同的指数及基准体系确定下来,将欧洲资格框架构建起来。通过这样的方式对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加以规范,使得它们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6.澳大利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系在经历了百年发展改革后,凭借面向全部民众开放终身教育这个特征,已经成为全球公认的成功职教模式中的一个。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通过了多次的改革之后,澳大利亚渐渐地将能力本位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构建了起来。
就规则层而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1974年对《坎甘报告》加以采纳;1990年颁布了《培训保障法》;1996年制定了《工作场所关系法》;2000年发布了《面向未来:1998—2003年国家策略》报告;2003年发布了《塑造我们的未来: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2004—2010年国家策略》;随后几年时间内又陆续颁布了一些政策法案。
就组织层而言,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系是于国家培训框架体系与澳大利亚标准框架之下落实的,其基本内容是行业开发出的培训包,其连接纽带为全国统一的澳大利亚培训质量框架,属于开放的教育体系。在此之中,国家培训框架体系涵盖了澳大利亚资格框架、职业培训结构认证框架、国家资格认证标准——由11个行业共同开发的各个职业资格培训包,也被称作培训指南。在此体系内,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为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之主体。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政策制定和规划主体详细涵盖了与“教育、雇佣、培训与年轻人事务部长理事会”相互补充的职业和技术教育部长理事会、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全国质量委员会、州培训局、行业和雇主、VET提供者等。VET提供者涵盖了代表公共TAFE(技术和继续教育)的澳大利亚继续教育和培训理事会。现阶段,澳大利亚VET管理体系关键表现在四个层面:联邦政府、州/领地政府、行业和教育培训机构。联邦政府层面涵盖着教育、就业、劳资关系部,高等教育和就业部长理事会,高等教育和就业部长理事会下设立的秘书处机构,国家高等教育、技能和就业顾问咨询处,国家行业技能委员会,国家高级官员委员会等。在行业层面,澳大利亚各个行业都分别成立了行业技能委员会。另外,全国培训董事会、国家培训局、行业能力标准委员会等都属于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系内的关键组成部门。
就表现层而言,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模式具备的基本特点是:以需求为导向是办学理念,将能力当成核心是人才观念,将岗位当成基础是课程设置,将行业当成主导是教学模式,将认证当成标准为考核原则。此类模式之所以能够成功,关键体现在联邦政府统筹和调控、企业和行业积极参与、学历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一体化、资金运作机制具备有效性、双师队伍这几点上。
就环境层而言,为了更好地应对全球化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澳大利亚将2011年至2013年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优先的领域确定了下来,以技能和生产力为定位,构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结构。职业教育和培训主要立足点是社会包容、学习和教学、职业教育和培训地位及作用。现阶段,面对持续改变的经济和人口情况,要强化培训技能紧缺行业的人才;对传统的学徒培训实施模式加以改革,确保学徒培训的数量;更深层次地将行业对于职业教育的主导作用发挥出来;提升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转换性及灵活性;加速改革更新培训包;提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与受众人口。这些也成为澳大利亚改革发展职业教育需要面对的关键性问题。
7.日本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明治维新后,日本对新学和实业教育加以推行,迅速跻身到世界列强国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于战争的废墟上将家园重新建立起来,并再一次发展成为全世界范围内最富裕、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这也和它独特的职业教育有着紧密的关系。
就规则层而言,井上毅在1893年时任日本的文部大臣,他主持颁布了将发展初级职业学校作为目的的各类教育法令,如《实业补习学校规程》《简易农学校规程》等。日本在1899年颁布的《实业学校令》为该国首部职业教育法令。此后日本又陆续颁布了相关的法令章程,这些法律也为日本发展职业教育提供了制度的保障。
就组织层而言,日本目前所实施的职业教育体系涵盖了学校、企业以及公共职业教育(训练)三部分内容。在此之中,学校职业教育归文部省所管理,而企业职业教育和公共职业教育则是归劳动省所管辖。在学校职业教育体系内涵盖了专业和综合的高中、专修学校、高等专门学校、技术科技学校、短期大学、专业研究所等教育机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主体是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等。自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职业教育的目标转变成了后期职业教育,该教育存在四种形式,包括企业主办的、企业外机关主办的两种职业教育、通信教育、自发学习会或是研究会等。目前,日本已经构建起立体交叉、开放贯通、机动灵活的职业教育体系。
就表现层而言,最初在定位短期大学功能时是将女子实务教育以及终身教育当成是中心,在定位高等专门学校的功能时是以培养实践型技术人才为中心,在定位专门学校的功能时是以培养职业资格教育和应用能力为中心。在时代持续发展的影响之下,日本职业教育的目的和功能都出现了改变,除去最为基本的职业技术教育这一功能之外,渐渐产生了转学教育、社区服务、继续教育以及普通教育这几点功能。
就环境层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的职业教育重心就在持续向上移。其一,体现出社会经济发展在人才上提出的要求在持续提升;其二,体现出教育发展要根据自身规律,创造条件来帮助职业教育主体发展,并产生了社会与经济发展服务化、课程与教学内容弹性化、技能化朝着人本化方向过渡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