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经济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螺旋式上升的演变进程,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发展特征、发展要求、发展格局和发展重点。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的引领下,数字技术飞跃式创新发展,数字经济这一新的发展形态诞生。
1996年,Tapscott在《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希望与风险》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数字经济”(The Digital Economy)这一概念。[1]在当时的全球经济发展背景下,Tapscott所界定的“数字经济”,实质上是指互联网与经济融合而生的“互联网经济”。这一时期,与“数字经济”相近的概念还有“知识经济”“网络经济”“信息经济”。21世纪初,在互联网持续发展的同时,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按英文单词[2],统称“ABCDI”)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纷纷进入商业化应用阶段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学界和业界逐渐将互联网和ABCDI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与经济深度融合的产物称为“数字经济”。2016年,G20杭州峰会将“数字经济”界定为“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与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3]2021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4]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从国内的发展历程看,数字经济是一部在互联网兴起、数字技术发展背景下新经济形态不断跃上新台阶的发展史。1994年4月20日,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从此在国际上被承认为真正拥有全功能Internet的国家。[5]自此,互联网在中国迅速兴起,用户规模持续扩大。1997~2000年,中国诞生了网易(1997年)、腾讯(1998年)、京东(1998年)、新浪(1998年)、搜狐(1998年)、阿里巴巴(1999年)、百度(2000年)等互联网公司。2000年网络泡沫破灭,国内电子商务发展面临较大阻碍,2002年形势开始逐步好转,中国上网用户数量居世界第二位(5190万),宽带用户数量达到660万,中国电子商务的网络技术基础初步形成。[6]2004年2月,新浪、搜狐和网易先后公布了2003年度业绩报告,均首次实现全年度盈利。[7]由此,依托互联网的电子商业发展模式逐步发展起来,以互联网为驱动力的数字经济时代大幕拉开。2012年9月,科技部公布《中国云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云计算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标志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2015年,人工智能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以人工智能为驱动力的数字经济时代也随之到来。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表演讲,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成为在全球范围内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2016年,一系列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的配套政策应运而生,如《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等。中国数字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的同时,积极参与世界经济数字化治理。2016年9月,在G20峰会上中国作为主办国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重要议题,并通过了《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成为中国重要的发展战略,2017年数字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后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数字经济相关内容共5次被提及:“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2017年)、“壮大数字经济”(2019年)、“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2020年)、“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转型”(2021年)、“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完善数字经济治理”(2022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加快数字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作为独立篇章纳入,指出要“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同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明确将供应链管理服务、智慧物流、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数字商贸等产业链供应链的核心内容纳入统计分类。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我国首部国家级数字经济专项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八大目标、8项任务和11个专项工程。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不仅广泛影响着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是当前和未来阶段影响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渐完善,中国数字经济正向着高质量的健康发展新阶段迈进。
当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新一轮增长的重要引擎,全球范围内传统产业领域掀起重塑全球经济版图的“数字革命”,“互联网+传统产业”的跨界融合推动了数字经济发展壮大。预计2025年全球数字经济规模将达到23万亿美元,已经成为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的核心动力,[8]以及各国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动力。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服务出口同比下降了20%,但数字可交付服务(即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和通信技术网络远程提供的服务)的出口却相对富有弹性,仅下降了1.8%。[9]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于2022年7月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年)》显示,2021年全球47个主要国家数字经济规模为38.1万亿美元,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7.1万亿美元,占比18.6%,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是驱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表0-1所示,2016~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总体增长率达到101.3%。[10]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占GDP的39.8%。可见,数字经济对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日趋显著。
表0-1 2016~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

从数字经济增速来看,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增长速度比同期GDP名义增速高6.7个百分点,约为同期GDP名义增速的3.2倍。[11]这说明受疫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影响,中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加速发展态势,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从数字经济的区域发展情况来看,2016年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北京6个省份的数字经济规模均超过1万亿元,[12]2020年,共有13个省份的数字经济总体规模超过了1万亿元,还有8个省份的数字经济总体规模超过了5000亿元。[13]
数字贸易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应运而生。随着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传统国际贸易转型升级,催生了数字贸易这一新型贸易模式,成为当前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为国际贸易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开辟了新空间,在重塑全球价值链、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从规模和成本驱动的传统贸易发展到创新和效率驱动的数字贸易,极大地提升了全球贸易便利化水平,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成为全球共识。2013年以来,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先后提出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相关战略,如《数字经济议程》(美国,2015年)、《数据科学战略计划》(美国,2018年)、《欧盟人工智能战略》(欧盟,2018年)等。2020年,全球数字贸易额达到3.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服务贸易额的52%、全球贸易额的12.9%。[14]
我国一直非常重视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发展,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尤其是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背景下,全球贸易遭遇重创,我国对外贸易也面临市场与需求萎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风险和挑战,建立在要素成本基础上的传统外贸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15]2020年,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致辞,提出“我们要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共同致力于消除‘数字鸿沟’,助推贸易数字化进程”。[16]这表明新形势下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是大势所趋。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国要“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17]2021年6月,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提出“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贸易数字化政策环境,推动数字强贸”。2021年11月,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紧紧抓住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机遇,依托我国丰富的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技术与贸易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壮大外贸发展新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这就要求对外贸易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注重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对外贸易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目前随着中国数字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以及网络通信服务能力的快速提升,数字贸易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就。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公布的口径测算,中国数字贸易额由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约3000亿美元,增长47.7%,[18]占世界数字贸易总额的10%。2021年,我国数字服务贸易总值2.33万亿元,同比增长14.4%。[19]在全球贸易受到新冠疫情冲击时,数字贸易逆势而上,规模持续扩大,这表明数字贸易有为现阶段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提供增量的巨大潜力。
但也要看到,我国发展数字贸易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双重挑战。在国外方面,全球数字贸易近年来发展成就显著,随着信息技术与全球价值链的深度融合,数字贸易已成为全球市场竞争中的重点领域,其发展能够重构全球价值链、改变全球价值链运行模式,乃至改变全球价值链的利益分配格局,影响各国和地区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位置。但是,现有的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监管制度远远滞后于国际贸易发展形势,也滞后于各参与国的利益诉求。因此,重构全球贸易规则、为数字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建立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成为当务之急,制定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也成为各国博弈的焦点。在此背景下,美欧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发展,且力争主导数字贸易发展规则制定,出现了美式模板、欧式模板等不同的数字贸易规则。在国内方面,得益于国家战略规划以及庞大的市场体量,中国已成为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跨境电商市场,但是整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虽然数字贸易的国际市场份额增长快、潜力大,但国际竞争力却相对较弱,面临着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日益加深、数字贸易壁垒增加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数字贸易发展。此外,数字贸易关联产业因缺乏核心数字技术的支持而发展相对滞后,制造企业的数字化之路依然漫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缺乏竞争力,数字化观念转型存在困难。迄今尚未建立起完备的数字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对国际数字贸易议题的参与程度尚待提升,数字贸易规则研究工作也亟待加强,这制约了中国数字贸易的整体发展,导致发展水平不高且不平衡。因此,正确客观地认识数字贸易规则的内涵与发展规律,促进数字贸易快速发展,是中国面临的现实且紧迫的课题。
本书共分为9章,在厘清数字贸易的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梳理数字贸易发展与数字贸易规则的相关文献,并基于多边、区域和中国视角探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最新进展与分歧,对比主要经济体数字贸易发展状况,结合美欧日数字贸易规则模板,探索我国数字贸易重点发展领域,评价数字贸易发展水平,就数字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的异质性进行分析,测度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并就进一步推进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加强全球数字贸易治理、促进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与开放合作提出建议。希望能够为中国参与数字贸易领域的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打造符合自身国情的数字贸易“中式模板”提供政策支撑,推动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把握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方向,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下的数字贸易强国,以便在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中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
[1] Don Tapscott,The Digital Economy:Promise and Peril in the Age of Networked Intelligence,McGraw Hill,1995.
[2] 对应的英文单词为“Artificial Intelligence”“Blockchain”“Cloud Computing”“Big Data”“The Internet of Things”。
[3] 《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国网信网,2016年9月29日。
[4] 谢康、肖静华:《面向国家需求的数字经济新问题、新特征与新规律》,《改革》2022年第1期。
[5] 《中国接入互联网二十年:一根网线改写中国》,http://www.cac.gov.cn/2014-04/18/c_126407251.htm,2014年4月18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中国电子商务白皮书(2003年)》,2005年5月11日。
[7] 《2004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大事记》,http://www.cnnic.net.cn/n4/2022/0401/c87-916.html,2022年4月1日。
[8] 蓝庆新、窦凯:《美欧日数字贸易的内涵演变、发展趋势及中国策略》,《国际贸易》2019年第6期。
[9] 张正怡、蔡思柳:《数字贸易规则的演进路径及因应》,《岭南学刊》2022年第5期。
[10]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2022年7月。
[11]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2021年4日。
[12] 2018年3月中国信息化百人会联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多家机构共同发布的《2017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
[13]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2021年4月。
[14] 马述忠、孙睿、熊立春:《数字贸易背景下新一轮电子商务谈判的中国方案:机制与策略》,《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15] 薛啸岩:《优化贸易方式 培育贸易新业态的思路与对策》,《中国经贸导刊》2019年第17期。
[16] 《习近平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致辞》,http://www.gov.cn/xinwen /2020-091041content_5540728.htm,2020年9月4日。
[17] 《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http://www.gov.cn /xinwen /2020-11 /09 /content_5559818.htm,2020年11月9日。
[18] 陈海波、张琳琳、刘洁:《数字贸易是否驱动了外贸高质量发展——兼论科技创新的中介效应》,《价格月刊》2022年第10期。
[19] https://m.gmw.cn/baijia/2022-12/15/36235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