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制度框架构建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社会服务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视为保护公民的最后一张社会安全网。在英国,社会服务与卫生、教育、收入维持和就业、住房一起被看作是社会政策的五个关键领域(迪安,2009)。在美国,社会服务被看作是继教育、收入转移支付、卫生、住房和就业培训之后第六个人类服务系统(Kahn & Kamerman,1980)。在丹麦,社会服务被看作是其福利国家的最重要的特征。在欧盟,社会服务的预防作用得到重视并被看作是社会保护的核心要素,欧盟强调其对于实现欧盟的基本目标,诸如促进社会聚合、保持高就业率和经济增长等具有重要意义。欧盟还在超国家层面上出台社会服务政策,通过社会服务制度建设来协调成员国的相关活动,社会服务成为欧盟实现一体化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在上述以及其他北欧国家、捷克和新加坡等国家,社会服务自成体系,制度建设较为完善,发展较为成熟,对中国构建社会服务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当今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不断产生着诸多社会风险,如人口老龄化、残疾人社会融入、儿童和未成年人的成长以及家庭问题等。预防和解决这些社会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服务体系。相比较而言,中国中央政府(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因为这三地已经建立了基本社会服务制度)的社会服务制度还处于初创阶段,尽管有了一定的基础,但社会服务制度的碎片化特征明显,抗社会风险能力较为薄弱,服务供给与满足公民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管理、监督和评估水平相对滞后,远不能适应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的目标和要求。正因为如此,2018年底,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将“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纳入《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2019年4月初,在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李克强总理指出要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解决好群众关切的“为难事”。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为社会服务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以此为契机,加强社会服务领域的理论、制度和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