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办教育通史(全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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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夏、商、西周的“造士”教育

公元前21世纪,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的历史进入了第一个阶级社会——奴隶社会。我国的奴隶社会包括夏(前21世纪~前16世纪)、商(前16世纪~前11世纪)、西周(前1066年~前771年)和东周时的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6年)。这是一个社会意识形态产生重要变革的时期。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占有社会物质生产资料,政治上居统治地位,成为脱离生产劳动的劳心者。奴隶制的产生,促使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使人们的教育活动最终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这两个母体中独立出来,进而出现了学校。古人云:“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15]也就是说,学校不仅仅是培养人才也是储备人才的机构,而且是国家议政的政治场所。

夏、商和西周均是推行领主贵族政治,并垄断文化教育,即“学在官府”,教育对象是贵族子弟,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教学内容,是统治阶级成员应该掌握的“礼不下庶人”的“造士”教育,教育的阶级性、等级性十分鲜明。

一 “以射造士”的夏代学校教育

中国的学校教育最早产生于夏代,它首先以官学的面目出现,而私学约在之后的一千五百年才出现。夏代已出现庠、序、校等学校称谓。

(一)奴隶制创建初期的夏代社会

以黄河中下游为中心,其腹心之地位于今天豫西和晋南一带的夏代(前21世纪~前16世纪),是一个与以往相比文明程度相当高的社会。夏代国家是从父系氏族社会蜕变而来的,蜕变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据历史传说,夏部落首领禹执政时期,已为废除推选的“禅让”制,实施传子的“世袭”制铺平了道路。他的儿子夏启取得政权,正式揭开了奴隶社会的序幕,开始组建军队,修筑城池,对外扩张掠夺,对内镇压平民和奴隶,从此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代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贫富尊卑、贵贱高下的等级制度已经形成,“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16]成为人们相互处世的共同行为。

根据《史记·夏本纪》和《左传》所引用的《夏书》以及其他历史文献来看,夏代的生产力有较大发展。在夏朝,除了传统的石器、木器、骨器等农业生产工具,及陶器、漆木器等生活用器仍大量使用外,初步的青铜器的冶炼技术已经被掌握,而且出现了象征政权和等级次第的鼎(礼器之一)和维护等级制度的兵器。所谓夏禹“以铜为兵”和夏铸九鼎等传说就是证据。由于青铜器的应用和水利灌溉的实施,农业生产有所发展,并促进了畜牧业和手工业的繁荣。此外,出现的较为成熟的被后人称为“夏历”的历法,也对农业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社会的变化和生产力的进步是夏朝学校教育产生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在文化方面,从已发现的16块带有钻痕的卜骨来看,当时已出现了脱离生产劳动而专门从事文化活动的“巫”。此外,天文历法知识在农业生产领域有了广泛的应用,艺术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夏代已进入了有文字记载的文明时代。《礼记·礼运》说孔子曾到杞做历史调查,获得《夏时》,说明春秋末期还能看到《夏时》这本夏代有关天文历法的书籍。[17]这些事实充分表明,夏朝已经具备了产生学校的各种条件。

(二)夏代学校和“以射造士”的教育

文字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学校萌生的必要条件。有了文字就可以记录人类的社会和思想活动,积累知识经验,并突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通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把知识传授给下一代。

关于夏代的学校,先秦典籍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18]“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夏后氏设东序为大学,西序为小学。”[19]

从这些文献记载来看,夏在王都设有“序”,夏“序”除教射之外,还兼有养老敬老教育。“序”还不是独立的教育机构,教育只是它的重要职能之一。养老敬老本是原始社会的遗俗,但夏代使之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据《毛诗传》解释:“燕,安也。其礼最轻,升堂行一献礼毕而说(脱)履,升堂坐饮,以致醉也。”夏代则不同,其养老之礼为飨礼,要求“体荐而不食,爵盈而不饮,依尊卑而为献取数毕而已”。显然,尊卑等级的伦理观念,已成为夏代养老之礼,也是序进行孝教育的重要内容。这种“学校”的设置及其职能,与商周两代的学校具有前后因果的历史关联,都具有养老、习射、视学、合乐、释奠、择士、讲武、望气治历等职能。

孟子认为,序就是射的意思。从文字学角度来解释,“序”从“广”,金文的“序”字,像人在宽广的场地射箭的样子,以表示习射之所。当时弓箭是重要的武器,成为教练的主要项目,故《文献通考·学校考》说:“夏后氏以射造士。”军事教育是夏序的重要教育内容,这与古籍中某些记载也是相符的。《山海经·海外西经》曰:“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这是说夏后启曾在大乐原野上,教授人们操练“九伐”舞。《礼记》曾解释道:“一击一刺为一伐。”夏朝由于战争不断,“为政尚武”“以射造士”,故设“序”,以之作为教习射箭的场所,兼亦进行议政、祭祀和养老等活动。

校是夏代学校的又一名称,是设于地方的学校。《孟子》中说:“校者,教也”,“乡里有教,夏曰校”。《说文》解释说:“校,从木,交声。”其原义为“木囚”,即用木头或竹子围成栏格作为养马之所,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习武和比武的场所。在这里,奴隶主贵族及其子弟不仅受到内容相当广泛的军事训练,而且还要经过相当严格的各项考试。据考证,“校”的出现在时间上要比“序”晚一些。所以,夏朝的“校”,实际上是一种发展比较完备的军体性质的教育机构。

“校”还有对民众进行人伦教育的职能,也就是教导人们认识社会规范,处理社会关系。关于“校”的教育内容,孟子说:“明人伦。”朱熹解释道:“校,教民以义”;又说,“伦,序也。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20]由此可以说,“校”是以教化、习武为主要目的的场所。

“以射造士”是夏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奴隶主贵族为了扩大和巩固奴隶制统治,一方面要镇压本国奴隶的反抗;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征伐、掠夺其他部族,因此,军队起到决定性作用。夏朝“为政尚武”,实际是“武人专政”。为适应这种政治需要,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本阶级的成员及其后代培养成能射善战的武士。夏代是我国文明时代的开端,奴隶制学校教育的萌生是这个开端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教育发展史上具有深远意义。

二 “以乐造士”的商代学校教育

公元前16世纪,黄河下游的商部落强盛起来,约公元前1600年商部落首领商汤率诸侯国于鸣条之战灭夏后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商朝(约前1600年~约前104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其后裔盘庚迁殷(今安阳)后,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殷建都达273年,所以商朝又称为“殷”或“殷商”[21]。商代已出现了“庠”“序”“学”“瞽宗”四种学校。商代的学校教育已出现根据不同年龄和不同的教育要求,来实际划分教育阶段的大学、小学、右学、左学,地方也有教化民众的专门场所。

(一)奴隶制发展时期的商代社会

商代是我国奴隶制的发展时期,其统治区域主要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商代的政治和生产力及社会文明,较之夏朝更有所发展。从已有的文物史料来看,商代比夏代更加完备,加强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农业上井田制的实施,畜牧业上六畜的饲养,以及手工业上织麻、制陶、冶铜等技术的显著发展,促进商代的社会经济呈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河南安阳出土的后母戊鼎重875公斤,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青铜器,便是商代青铜技术发展的标志。

较之夏代,商代的学校不仅有古籍记载,而且有丰富的地下发掘的文物作证。由于商代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文字系统——陶文、甲骨文、金文等,因此,历史上有“信史起于商”的说法。“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22]在商代,几乎无事不占,无事不卜,而在这种占卜活动中,乐又是不可缺少的,故商代有“以乐造士”之说。《左传》有“国之大事,唯祭与戎”的追记。由于在宗庙祭祀与占卜的活动中,借助载歌载舞渲染气氛必不可少,所以乐舞有专能的巫师,并有专业的培训,“以乐造士”具备了逻辑的依据。[23]

(二)商代学校和“以乐造士”的教育

商代教育是夏代文化教育传统的革新和深化。商代教育既有本族文化的传统,又保留并吸收了夏代文化多方面的成就,但商代教育的起点高于夏代,因为商代已有了成熟、系统的文字以及成文的典册和历史,因此商代教育的内容比夏代更为丰富。在我国史籍中,有关商朝学校的记载比较丰富详尽。除“庠”“序”“学”等学校名称外,又出现了“瞽宗”这种学校形式。

“庠”是从原始氏族社会传承下来的,但教育的作用更加突出。商代的“庠”同夏代一样以养老为主要职能,进而向各阶层人实施孝悌教化。所谓“上老老而民兴孝,下长长而民兴悌”,基本上反映了商朝“庠”的教育目的。

“序”是从夏代直接继承下来的,但在商代增添了新的内容。商代的“序”也是讲武习礼的场所,据《礼记·射义》载:“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此可以观德行矣。”这就是说,当时“序”尽管也进行军事训练,但更强调品德培养,习射是一种形式,通过习射达到“明君臣之礼”,“明长幼之序”,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学”是商朝设立的一种新型教育机构。据《礼记·明堂位》载,商朝的“学”分“右学”与“左学”,“右学”是大学,在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已出现“学”字。甲骨文中还有一些关于建校、上学的卜辞。如:“□乍学于□,若?”“□学于人□,若?”是问建校于某处是否吉祥的卜辞。[24]随着古文字学家对甲骨文的认识不断增多,还发现了“大学”字样的存在,商代的大学有祭祀学礼的职能,商代是否已有完整意义上的大学教育机构?清代金愕在《求古录礼说·学制考》中考证商代大学认为:“所谓大学在郊者,即郊学,对小学而言大矣。”相对于小学而言,大学只是商代一种较高层次的教育。从有大学、小学或右学、左学之分,表明商代已根据不同的年龄,提出了不同的教育要求,并实际划分了不同的教育阶段。[25]

“瞽宗”是商代的一种学校名称,“殷学瞽宗”原为乐师的宗庙,是用作祭祀的场所。祭祀中礼乐相附,瞽宗逐步演变为对贵族子弟传授礼乐、造就士子的高级教育机构,这也是中国最早的音乐学校。据《江陵项氏松滋县学记》中讲,殷人“以乐造士,故其学为瞽宗”。《礼记·明堂位》亦云:“瞽宗,殷学也;泮宫,周学也。”这说明瞽宗即祭祀乐祖的神庙,也是商代的学校。根据先秦文献的记载,商学瞽宗位于国都南郊明堂西门之外,故也称为“西学”。《礼记·文王世子》谓“周承殷制,世子求学,礼在瞽宗,书在上庠”。《周礼·春官·大司乐》亦云:“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窥见瞽宗大致有以下几个特征:其一,以礼乐教育为主,传授有关宗教祭祀方面的礼仪知识;其二,依附于宗庙之侧,是宗庙的组成部分;其三,教育中虽也包含道德因素,但未分解出纯粹意义上的伦理道德教育,只在于强化顺从天命和先祖意旨的观念行为。

(三)商代学校的教师和教育内容

商代已有教师。卜辞中可看到“学多□父于教。”清代学者王引之考证:父师即《周官》之“师氏之属,掌以微教国子以三德三行,父与大通,父师即大师”。亦即《礼记·父王世子》之“乐正司业,父师司成”,即太子的师傅,掌国学之教,并主持成年人的大学教育。

商代学校的教育内容主要有习礼乐和习武两方面。从甲骨文的卜辞中发现习礼乐的内容主要是学习祭祀和乐歌。习武的内容主要是习射,而教官往往是一些大将。由于殷商教育发达,当时已有邻国子弟前往游学,此事也见于甲骨卜辞:“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其意在讲商代学校已有多方子弟来学“戒”。“戒”在卜辞中像人手持戈之形,教“戒”即教授警戒、舞蹈的技能技巧,属于军事技术和习乐方面的教育。甲骨文字还表明商代已进行读、写、算的教学。甲骨文中的“聿”字即手握笔的形状。出土的甲骨文字,单字已达3500个左右,虽然大多属于象形文字,但形声、会意、假借等进步的方法也已普遍运用,说明商代文字已发展到很成熟的地步。[26]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会出现较长篇幅的文字记录。

商朝已有典册可做教材,《尚书·多士》云:“唯殷先人,有典有册。”甲骨文中有“册”字,像许多书写材料穿在一起的形状。典册等教学工具的出现,标明商代学校已有读书习字的教学条件,这些典册可能就是商代学校教育的教材。

商代在天文、历法方面已有很大进步。天文、历法都离不开数学,从甲骨文的卜辞中看,最大的数字已达到8万。[27]出土文物还表明,商代已能进行一般的算术运算,并能绘制较复杂的几何图形,所以算学必然也已成为学校教学的内容。

从古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来看,商代的学校有固定的校舍,通过选拔德高望重的人为师来传授礼、乐等典章文化,以培养奴隶主贵族的接班人,尤其是商代的“学”和“瞽宗”,已经初步具备了现代学校的某些专门特点,标志着我国学校的正式形成。[28]

总之,甲骨文卜辞中所记载的有关史料,可以使我们了解到殷商时期学校教育的一些特点:其一,甲骨文字中已发现“大学”的名称,这是一种较高层次的教育,大学内要举行祭祀活动,显然是贵族子弟学习的场所;其二,在甲骨文字中,虽没明确提出教师情况,但是,从习射以大将为教官、教官由官吏兼任来看,殷商教育是“学在官府”,可知当时的文字也掌握在官府中,因此,只有贵族子弟才具备学习条件;其三,甲骨卜辞中,记载建学地点、上学日期等情况,说明了当时对学校教育的重视;其四,由于商代神权政治体系宗庙祭祀活动的需求,在习礼和习武教育的基础上,更重视“以乐造士”的教育,比经验型的“以射造士”的夏代教育更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三 “以礼造士”的西周学校教育

公元前11世纪,在渭水流域发展起来的周人灭掉殷商,建立起奴隶制的周朝。周建立至平王迁都洛邑,近三个世纪,史称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西周时期,学校教育进入了较为完备的阶段,并形成相当发达的官学制度,而此时,欧洲古希腊的正式学校教育还无从谈起。官学是国家办的贵族学校,学校设在宫廷之中,即“学在官府”“官师合一”,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知识。西周时,学校教育形成了典型的官学体制:学校分为两类、两级,学校有国学、乡学之分,在国学中又分为大学、小学两级。

(一)奴隶制全盛时期的西周社会

西周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全盛时期,在分封制、井田制基础上实行宗法世袭禄位制是其重要特征。由于采用了分封制,全部土地和人民都属于周王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29]就是这一体制的反映。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诸侯,建立了大小不一的71个诸侯国。诸侯又在自己的领地,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委派士来帮助管理领地里的家业。西周的社会经济以农业为主,统治者把成片土地按一定的亩制和灌溉及道路系统规划成井田形状,由奴隶主支配奴隶耕种方块土地,以贡税的形式榨取奴隶们劳动的成果。[30]

西周是中国古代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在继承夏商教育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模式。宗法制度是西周社会最主要的特征,宗法制的实质是一种专制家长制,因而教育权、受教育权被奴隶主贵族掌握,学校教育也被奴隶主阶级独占,使得西周的教育具有极强的阶级性,进而造成“学在官府”的教育体制。同时,西周统治者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提出要“敬天保民”“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由此开创了用礼制进行统治的先河。

西周宗法制是按照等级尊卑原则建立起来的血缘组织,因此,在其教育中更重视礼制。周礼又是以父权亦即君权为基础的。“贤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故云:“天无二日,士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31]等级制对西周一代思想文化以及教育的发展影响十分深刻,以至形成了以“尊礼”为特点的教育。

礼制是宗法制和等级制相结合的反映,它的实质是等级制。因此礼是一种巩固宗法制度和规范人们言行并使君统和宗统相结合、亲亲与尊尊相统一的统治手段。由此,西周教育基于尊礼,实行“以礼造士”的政策。

(二)西周学校和“以礼造士”的教育

在商代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西周的学校有了新的发展,其教育可谓集前代之大成。根据地域和主办者,西周的学校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类,“国学”有小学和大学两级,“乡学”有塾、庠、序、校之别。

一是京城由中央政府办理的“国学”。其中,国学中的小学有两种,分别是设在宫廷附近的贵胄小学和设在郊区的以一般贵族子弟为教育对象的小学。西周天子所设的大学有辟雍和泮宫两种。“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32]蔡邕在《明堂月令论》中说:“辟雍之名,乃‘取其四面周水,圜如璧’。”桓谭在《新论·正经》中也言:“王者作圆池如璧形,实水其中,以环雍之,故曰辟雍。言其上承天地,以班政令,流传王道,周而复始。”那么,辟雍的作用主要是什么呢?汉班固认为:“天子立辟雍何?所以行礼乐宣德化也。辟者,璧也,像璧圆,又以法天,于雍水侧,像教化流行也。”[33]可见辟雍是奴隶主贵族成员推行礼乐、宣传道德教化等的场所。

辟雍虽承大学之名,并有天子承师问道、行礼乐教化等职,但同时也是王室举行大祭、朝觐、养老、飨射、献俘、治历望气、告朔、布政等国事活动的场所。这是西周国家典型的“官师合一”在学校设置及职能方面的例证。辟雍中的“四学”,成均习乐,上庠习书,东序习干戈羽龠,瞽宗习礼。四学之制,也有分科设教的含义。诸侯泮宫取辟雍半制,东西南方有水,形如半璧。泮宫的性质职能与辟雍相同,是诸侯国政教活动的中心。《诗·鲁颂·泮水》记鲁僖公“既作泮宫”,在那里观饮酒,宣讲治国善道,献馘献囚,并宣扬明德,处理政务。这是有关周代泮宫最翔实的记载。

二是设于地方的由地方政府办理的“乡学”。这是地方上普通贵族及致仕退居乡里的绅士乡官,于余暇时聚会论谈的场所。这类乡校于农闲之时,也对一般的平民子弟进行一些有关道德礼仪及农事方面的教育。《尚书大传·略说》:“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覆锄已藏;祀乐已人,岁时已毕,余子皆入学。”何休《春秋公羊经传解诂》卷七所记父老里正“十月事讫”,“教于校室”,当即这种情况。[34]乡学的设置,是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规划的。每25家为一“闾”设有“塾”;每20闾为一“党”设有“庠”;每5党为一“州”设有“序”;每5州为一“乡”设有“校”。乡学是为近郊或远郊的一般奴隶主贵族开设的,奴隶没有享受教育的权利。

西周统治者对文化教育极度重视并高度垄断,形成了“学在官府”的管理体制。在西周,由于“政教合一”“政教不分”“学术官守”,使得民间不可能有学术文献,也就不可能产生私学,即“惟官有书”“惟官有器”“惟官有学”,人们如果想要学习为官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只能学于官学。黄绍箕曾分析说:

古代惟官有学,而民无学。其原:一则惟官有书,而民无书也,典、谟、训、诰、礼制、乐章,皆朝廷之制作,本非专为教民之用……一则官有其器,而民无其器也,古代学术如礼、乐、舞、射诸科,皆有器具,以资实习,如今之学校试验格致器具,非一人一家所能毕备。[35]

官学教育的教授者和管理者,均由政府官员兼任。如大司徒、乡师、乡大夫、州长、党正、乐师、师氏、保氏、大胥、小胥、大师、少师等,既是政府的官吏,又是官学的教师。“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而施十有二教焉。”[36]

西周官学的管理制度也比较完善。据《礼记·文王世子》载,国学教官有大司乐、乐师、师氏等,乡学教官有大司徒、乡师、乡大夫等,他们各自掌权较为分明。西周的统治者对学校教育比较重视,据史籍记载,天子或其他重要官员每年都要到学校视学。视学往往与敬老活动结合,行养老之礼,其目的在于彰明天子“尊年敬德”“尊德重教”,进而以“孝悌之道”的礼教维系人心。

学生的入学年龄,史籍记载不一。一般来说,王太子8岁入小学,15岁入大学;公卿之子和大夫元士之嫡子13岁入小学,20岁入大学。入学后,重视对学生的考核与奖惩。据《礼记·学记》记载:“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可见,将对不听教导者,则会通过“夏楚二物”,“收其威也”。[37]考核分为“小成”和“大成”两个阶段,分别有不同标准,从而形成了官学分年考核的办法。

西周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才能。按其内容的性质,礼、乐是政治教育的范畴,礼主要是道德规范和各种礼节,礼的学习是六艺的核心;乐主要包括诗歌和舞蹈等。射和御是军事教育方面的内容,也是贵族子弟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的军事技能。书与数是基础文化知识的学习。《周礼·地官司徒》有“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的记载,其中,乡三物是指六德、六行和六艺。“六德”是知、仁、圣、义、忠、和六种道德规范,“六行”是孝、友、睦、姻、任、恤六种道德行为,“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

综上所述,“惟官有书,而民无书;惟官有器,而民无器;惟官有学,而民无学”正是贵族子弟享受教育的权利、庶人和平民没有受教育权利的写照。同时,“学在官府”的管理体制形成了西周教育行政体制的特点:一是政教合一、官师不分,教育行政依附于普通行政,尚未形成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二是形成了理想化的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善的学校教育体制;三是形成了以培养治术人才为目的,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为基本的教学内容。“学在官府”完成了从原始教育向专门学校教育的过渡。西周教育培养君子,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储才”为出仕目的之先河。

“学在官府”是西周教育制度的高度概括,也是我国奴隶社会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学术和教育为官方所把持,国家有文字记录的法规、典籍文献以及祭祀典礼的礼器全部掌握在官府。以“化民成俗”为旨归的西周社会教化制度代代相袭,这是中国古代教化之源,对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奴隶制社会的衰落,私学代替官学,西周的“学在官府”结束了历史使命,揭开了“百家争鸣”的历史序幕。


[1]孙培青、李国均:《中国教育思想史》(第一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第1页。

[2]史仲文、胡晓林:《中国全史·教育卷:远古暨三代分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11,第3页。

[3]喻本伐、熊贤君:《中国教育发展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4页。

[4]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3,第621~622页。

[5]《旧石器时代早期考古学文化(早更新世时期)》,刘庆柱编《中国考古发现和研究(1949~2009)》,人民出版社,2010。

[6]《山西古文化“三个一”之西侯度遗址》,http://shanxi.sina.com.cn/news/report/2016-05-12/detail-ifxsenvn7087648.shtml。

[7]《庄子·盗跖》。

[8]《韩非子·五蠹第四十九》。

[9]《尸子·卷下》。

[10]李国均、王炳照:《中国教育制度史》(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第44页。

[11]《淮南子·齐俗训》。

[12]《文献通考·学校上》。

[13]《周礼·春官·大司乐》。

[14]孙培青:《中国教育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9页。

[15]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

[16]《礼记·礼运》。

[17]孙培青:《中国教育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12页。

[18]《孟子·滕文公上》。

[19]《礼记·王制》,《四书五经》(中),中国书店,1985,第78~79页。

[20](宋)朱熹:《四书集注》,凤凰出版社,2005,第274页。

[21]张衡在《西京赋》中说:“殷人屡迁,前八后五。”这是指商代在汤建立商王朝前有八次迁徙,汤建商王朝以后又有五次迁都。一说是因为水患,《通鉴前编》载:“河亶甲立,是时嚣有河决之患,遂自嚣迁于相。”

[22]《礼记·表记》。

[23]喻本伐、熊贤君:《中国教育发展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14页。

[24]王贵民:《从殷墟甲骨文论古代学校教育》,《人文杂志》1982年第2期,第21~26页。

[25]孙培青:《中国教育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15页。

[26]沈灌群:《中国古代教育和教育思想》,湖北人民出版社,1956,第4页。

[27]赵文秋:《古代教育》,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第6页。

[28]谢长法、彭泽平主编《中国教育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第5页。

[29]《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北山》。

[30]孙培青:《中国教育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16页。

[31]《礼记·丧服四制》。

[32]《礼记·王制》。

[33]《白虎通·辟雍》。

[34]赵文秋:《古代教育》,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第7页。

[35]谢长法、彭泽平主编《中国教育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第6页。

[36]《周礼·地官司徒》。

[37]谢长法、彭泽平主编《中国教育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