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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一乐章2

Furem signata sollicitant.Aperta effractarius praeterit.[1]

——塞涅卡

对了,我有没有提过,这一天是个星期日,正好是我四十岁生日,当时我正在那间阴暗、拥挤的屋子里整理东西?鉴于我的新居所(一个带家具的简陋出租屋,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在十九区和二十区交界处)空间狭小,这间屋子不得不扮演着办公室兼书房的角色,甚至极个别时候还能充作客房(因为有一张以前房客留下没带走的旧皮沙发)。

真是难得的惬意时刻:星期日,独自一人,一早起便沉浸在清新床单和佛手柑茶的芬芳中,干着这永无止境的工作。对其他人来说,这只是一项困苦、辛劳的任务(几年前,我的几名女性朋友提及资产阶级的“整理”幽灵,是有多痛恨啊!),但日久天长,我把它变成了我最大的乐趣之一。多年来,在我有机会安家(总是暂时居住)的各处房屋中,我沉湎于规律性的整理,且不无快感。因为我一直喜好秩序。而且从这些定期的收拾中,我偶尔还会收获大大的惊喜。

远的不说,恰在此前一周,我竟然找到了爱玛最新的来信,夹在两大本黑色帆布包脊的厚册子(我将我读到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文字摘抄在里面)之间。温情的爱玛……我们一起长大。在所有表妹中,她与我最亲:她的乳房如此柔软,如此白皙!青春期的我们极其乖萌,没敢成为真正的情人,只在周六晚上,躲在老墓地半倒的围墙后深密的草丛里,久久地、若即若离地相互抚摸。我们酝酿过私奔,前往君士坦丁堡,这事当然没有发生。结果多年后,可怜的女孩嫁了个医生,跟着他去了伊夫托[2]。最近几个月,我们又联系上了。爱玛与我分享一些关于当代小说的阅读建议,因为这类作品她读得很勤,一方面出于爱好,一方面为了消磨时间。这封珍贵的书信(内含一份简明的“必读”书单)像往常一样,写在一张空白处方笺的反面,一折四,我收到后还没来得及拆阅就在搬家时找不到了。

但那个星期日,我没有任何神奇的收获。没有让我眼前一亮的惊喜。杂乱的办公室几近毫无产出。我只勉强留意到一本久已遗忘的旧螺旋线圈笔记本——我父母有一位交往笃密的老友多年如一日地从鲁昂[3]给我拍电报,我把他的一些精炼、睿智的电文誊抄在这本册子里——突然又出现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事实上(现在是承认这一点的时候了)那天我萎靡不振。

首先因为前一夜——这样说可能还算轻的——我一没睡够二没睡好。不是我自己的原因。完全相反。因为长久以来罕见得很,那天我早早便睡下了。但夜里被各种异常的响动(摔门声、或多或少强抑的抽泣声、叫嚷声)惊醒好几次,每次感觉消停了,结果闹得更凶。楼上邻居夫妇的家庭风暴——在这个季节里频繁爆发——从未这么激烈、这么漫长。直到黎明,才在被蹂躏得比往常更加狂烈、更少掩饰的床绷无休止的噼噼啪啪、吱吱扭扭、呜呜咽咽中结束。

其次,早上醒来后,我一直在想其他事。几个星期以来,我每日大部分时间都在无休止地琢磨索菲的一言、一行和其中意图。

她在哪?和谁一起?她在做什么?她会来吗?几点来?她会留下吗?多长时间?我们能否最终重聚,或者至少可以把话说清楚?满脑子都是这些想法,我无精打采、心不在焉地搬着成堆的书籍和装满档案、手稿的纸箱,连一直挂在嘴边的口哨也忘了吹(多年来,我总是一边吹着普赛尔[4]“来吧,艺术之子”的曲调一边整理)。

我尝试想象我们相聚后晚上会做些什么。这可是我四十岁生日啊!索菲不会让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她很清楚这个日期对我意味着什么。不过我还是约束自己不要为这个情境准备任何特别的东西。我只希望我能心无旁骛地预备好,毫无保留地实现她或许会提出的任何心愿。

她可能很晚才来(这是她的习惯),不会早于午夜。她一定光彩耀人,如同我们第一次相遇那天。我不停地回想当时那些情形,一次比一次更为沉醉,更为享受(“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了我身上,我身上!”)。

那天晚上,我朋友马克在家办聚会。在出发去巴厘岛的前夜,他邀请了平日他称之为“哥们”的人(百来个)来参加他惯常举办的“小型思想对接[5]”——这是我们给起的名字,他把这些他既是组织者又是主角的聚会打造成了一项不可或缺的例行活动。这当然不是某些人可能希望的无度的狂欢——他们对异域极度亢奋的激情体验无比怀念(“啊!哈瓦那,大教堂广场上的盛大集会,人潮翻涌,演讲、歌声、乐声震耳欲聋……”),但你至少可以确信,能在此遇到几乎所有过去几个月,你出于各式各样或好或坏的理由,一直没工夫会面的人。

午夜临近。公寓的各个角落弥漫着混乱和愉悦。各类酒瓶在人们手中传递,酒液倒进一个又一个小杯子(也有不怎么小的杯子),烟头与半空的酒瓶开始出现在最意料不到的角落。

露台狭小,亮如白昼,乌压压挤满了人:那天格外暖和,所以马克把自助餐点设在了那里。人声嘈杂,掩盖不住乐声铿锵。

中央房间点着两支粗大的蜡烛,几对情侣贴面搂抱着,装作跳舞的样子,但几乎不挪脚。我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们。一切都让我感觉是那样遥远:我已经到了一个跳舞不再是乐趣或借口、而单单只是疲劳的年纪。还有一些人,那些突然从昏暗中冒出的身影,身份难辨,在欢声笑语中蹦蹦跳跳地穿过房间。

我最终和一小群躲进卧室的人待在了一起:大约十五个人,勉强挤作一堆。正当中是古根海姆,他背靠床沿,汗湿的手紧紧攥着几页手稿,目不斜视。一刻钟以来,他一直在朗读一部短篇小说的开头几页,声嘶力竭。事先他向我们坦承,他好不容易才把这篇小说写完(我们久已了解他与文学之间的惊涛骇浪,确信他不是惺惺作态)。

每个人都聚精会神,没有一点声响。作品不易懂。其他房间的喧哗更是时不时打搅我们听书。于我而言,小说开头令人困惑的基调着实让我厌烦。故事是说一个年轻人,可以说充满热情,他以重构不同动物语言为己任,并为此进行着漫长而艰难的旅行。不过刚听到的片段,一支轻松、愉快的正宗大猩猩语情歌,让我放松了不少。

古根海姆正读着副歌,忽然,他第一次抬起眼睛,望向听众。他开始结巴,脸涨得通红,停了下来。一个女人刚刚走进房间,古根海姆和在场所有人显然都不认识她。

她的出现简直是一道绚丽光环。是的,一道我只在我生命的第十八个年头见识过的绚丽光环,从那时起,我一直在想何时可以在书本以外的其他地方再次拥有这样的邂逅。

索菲,进来的正是索菲。她与我之前见过的女性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我只在一些印度古画或波斯细密画中见过这样的人物:高且瘦,头发长且黑,皮肤与眼睛的颜色没有一个法语单词能够形容(某些蜂蜜,或者极陈的白兰地,颜色约略近似),面容精致得让人难以置信。

一切都发生在互相自我介绍的那一瞬。我们面对面。我们的膝盖几乎触碰在一起。她微笑着,向我伸出手,复述着我的名字——由她念出,我的名字又带上了那久违的甜蜜。我几乎忘了听她的名字,也说不出话。我不得不再次闭上眼睛,几秒钟。被她轻轻一握,悸动之下,我看着她的眼神一定会彻底出卖我的内心。好在她向我报以加倍的笑容。我调好呼吸,重拾言语。

我不知道我究竟说了些什么。

我们很快躲入露台惟一幽暗的角落。匆忙间,我撞翻了摆在地上的两三个酒杯。从那一刻起,好像在我们周围划下了一个圈子,不再有人打搅我们。很快,黑夜便化解了她与我之间的一切障碍,消除了一切困难。

清晨,在马克与一些尚未离去的客人——他们在厨房里,聚在一盘传统的黄油意大利面周围——惊奇目光(惊奇之中透射出一丝崇拜)的注视下,我们相拥着离开了聚会。接下来几天(这是一个蒙节假日安排的照顾,在某些年份数量格外多的长周末),我们一直未离开彼此。

三天三夜。我们游离在时空之外。

索菲立刻接受了我的爱。她告诉我,她在那一瞬,我的爱产生的那一瞬,便感知到了。只凭我第一个眼神,不需任何言语,不需其他召唤。

至于我……沉睡多年的某样东西,突然之间苏醒了。那几天,我待在她身边,我的整个视野都改变了。往往只需一个词,最出人意料、最为恰切的词,她便能为最为平凡的事物洗去它们的常规性漆釉,重新呈现它们初始的光泽与奇异性。在遇到索菲之前,基于一些不幸的经历,我一直认为女人的世界分为不可弥合的两半:一半是给予快乐的女人,一半是给予梦想的女人;现在,我发现事实并不如此。我感觉我将摆脱烦恼、焦虑的恶性循环,我将终于开始生活。

可惜,奇迹般的开局之后,事情的走向不再那么喜人。所以那个星期日,我满心希望它能开启一个新时代。

等待充盈着不安,几乎让人无法承忍。

突然,这本没见过的书就到了我的手中,它的形态让我好奇。薄,几近扁平,横阔开本,不大似日常堆砌在我工作台上的厚砖头。

事实上,我只喜欢尺寸或重量超乎寻常的书。无论回溯到多么久远的时域,记忆所及,我记得我总在与这类物件打交道:勉强才会阅读,我便在床边把书堆成柱子一样的高高一摞;这样或那样一个早晨,去学校的时候,我甚至会想方设法往我脆弱的人造革书包里塞进一两本。正是从那时起,我喜欢上了大部头的辞典(十五、十七或者二十一卷,可能的话再加上之后每年出版的增补本全套)、百科全书(特别是那些含括数十卷雕版图录的)、艺术品目录(往往充斥着彩色照片和真迹的复制品),简言之,各种“汇编”。我每每手执铅笔,一个猛子扎入其中,好不快哉。

狭长的分栏,紧凑的行距,微小的字符,这些大部头无疑要对我视力受损(我的眼镜片厚度可以为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但它们至少满足了我根深蒂固的、对事物进行完整盘点的癖好,满足了我分类、穷举、排序、编目的需求。

它是怎样与我那些书混在一起的,这个完全不在一个重量级上的入侵者?肯定是有人把它放在了那里。但会是谁呢?我几乎不再接待访客:我当时那持续阴郁的状态在相当程度上吓跑了一部分友人。再说了,自从我上次整理以来,没有人进入过我的书房(当然,除了索菲,但她也很少进来,因为这个屋子几乎没有光线透入,她不喜欢)。

反正我当时准备将这本书放回我将它从中抽出的那一摞书上。想到我迅速中止阅读节省下的时间,我内心窃喜。我甚至庆幸当日自己的做法不同往常(是因为有模糊的预感?)。事实上,拿起一本书,我的习惯是绝不从第一页开始读,因为它们总是招徕过火,不合我的口味。我不喜欢被禁闭在一条恒定不变的程途中,仿佛我们依旧身处需将古老的羊皮卷轴慢慢展开,一折一折、一列一列依次阅读的时代。相反,我喜欢自由惬意,喜欢长时间逡巡在新书近旁。我触摸它。我嗅闻它(有一日应该写一整篇关于书的气味的论文,如此多样,如此清晰:纸香,有些仿佛带着遥远原产地的气息;墨香,如同血液涌出的腥味;当然还有无数制作精装书壳的皮革味道)。我翻阅它。然后,我久久地定睛浏览,一路注意一些触动我的句子,更多时候是一些语词:我从不会错过“词”“读”“说”这几个词(“街”或“迟”则不同)。这样的程式颇耗时间,但至少能让我安心,每次我都能清楚地知道一旦我现在或者将来决定正式开始阅读——届时不会被任何事情打断——等待我的将是什么。

但在与这本书言别之前,估计是彻底的告别(因为谁知道下次再有一本如此开言不逊的书偶然落到我手上会是什么时候?),我想再仔细地研究一下(哦,我会做得非常快):事实上,与一本书正式分手,即便是一本糟糕的书(但是,没能深入到一本书的每一个幽微角落,又怎么能确定它糟得无可救药呢?),对我来说总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撕裂。

两个独特的细节——我很惊讶我一开始竟没有看出——此时让我觉得十分触目。

首先,寻常归属于作者名字的地方,无作者的名字:书脊,封皮,甚至里面的书名页上,遍寻不见。我能找到的全部信息——还不太好认,因为一大块暗色污渍让文字难以辨识——只有“奥伯纳[6],马提亚尔印刷厂印”,未标注日期。作者打破传统,不愿冒险暴露身份,作品呈现出匿名之作的所有特征。这让我极其别扭:我喜欢知道谁在与我说话,特别是这个人还要赶我走。我心里琢磨,是什么理由使得这家伙(这个方才让我发怒的粗鲁之人)选择了逃避?话说回来,这还真是个奇怪的文人,显然不属于梦想凭借作品将名字铭刻于读者记忆之中的那一类。

不过我不打算在这一点上耽搁太久,尽管它很重要;以后总有时间去研究。另一个更出乎我意料的特别之处使我驻神凝眸:书名的独特外观。它也一样没出现在封面上(也就是说封面没有透露任何信息),而是清晰地浮现在首页中央,单摆浮搁,厚重一团,无法辨识。

诚然,我不是不知道大多数作者偏好晦涩、模糊,甚至玄奥的书名,他们认为这类标题最易唤醒读者的好奇心(应该说读者的好奇心总是睡不太醒)。我甚至愿意承认,近些年在此领域,的确有不少相当耀眼的发明,它们在我眼中与填字游戏一些令人叫绝的提示(一位友人专事此种收藏,一有满意的发现便知会我)一样回味无穷。然而,这次情况不同:我无法辨识一个就在我眼前躺着的书名。更绝的是,无法识别组成标题的字符的来源!完全就像不识字一样!

这样的事在我生活中极少发生,而且仅在一些极为特殊的情境。第一次,那是很久以前,在一家那种铜件光可鉴人的“大酒店”,一名身着黑衣的领班,庄重地把一厚册完全用哥特字体写成的菜单打开给我看,我当时还是小学生,光是他那部巨大、苍白的颊髯就已经震撼到我了;或是,更近一些,我的朋友福楼扎克让人将他几篇文章的日语译本寄给我的时候。

于是我陷入疑虑,感觉事情不像第一眼看上去那么明朗了。一个毫不客气、直接把倒霉的读者拒之门外的开头,一个不敢署名的作者,一个拒绝被人识读的书名:一而再再而三的怪事让人疑窦丛生。少不了有这么一问:面对我方才读到的那一页,我的反应如此激烈究竟合适吗?

一个老资格的读者(在这个世上,除了成为这样一个什么都不错过、对自己这项爱好内在的优雅与风险了然于心的读者,我别无他求),耿直地对一个文本按原意照单全收,这合理吗?有必要对语言的透明性、对作家的诚意信任到如此地步吗?单纯,这在今日已经不合时宜了。随便哪个小学生(当然,只要他从良师那里获得了良好的教育)都知道,必须提防字面意义,挖掘深层的影射。

再说,我总不至于因为这是作者本人所为,而相信这只是一种形式的审查而已!如果我只能像一个混沌无知的人那样,服从命令,放弃自己的判断自由,简言之,让一个陌生人来左右我的态度,那我岂不是白读那么多书了?见鬼,我最终自忖,这时候千万要记得,阅读的奥秘,如果存在的话,在于抗争,而不是屈从!

因此,我决心保持极度之醒惕,除非思考成熟,措辞谨慎,否则决不做任何评判。没错,我要像念经一样反复告诫自己,形式是流动的,不复存在恒定的美的标准,不要因为表面的怪异而大惊小怪。这很可能仅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谁知道呢?)一种时尚的迹兆。一种我还不知道的时尚,要么,因其如朝菌、蜉蝣般短命,以致尚未为我听闻即已逝去,即便我总是尽力掌握最新的动态,要么相反,它仍处于孕育之中。

这时,一道直觉穿透我的全身。那种在最意料不到的情境下将你吞没的强烈直觉。这通常发生在一个人远离家园的时候,在一些似乎拥有独立时空的地方:一座位于迦太基[7]的别墅,金色的小客厅,橙花的芬芳浸润了一切;圣诞节当日,晌午时分的烈日下,在一架从高空飞越内华达沙漠的大型波音客机里,身边几乎空无一人;诺塞拉和纳尔迪之间低速穿越亚平宁山脉的夜行列车,幽暗的车厢,白雪覆盖的山峦,即将进入一条长长的隧道。我试过,但很难抵御这类突然涌出的念头,它们显得那样确凿,不由人不笃信不疑。直觉持续几秒,感官仿佛放大十倍,头脑中灵光迸现。

“错不了了,”我心说,“看来我面对的是一个比看上去复杂得多的文本。它的每个词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七个典故,每句话背后九个来源,属于那种寓意丰富,读者可以从无数角度去阐释的文本,真意可能在第二层,或者第三层(谁知道呢,或者还有第四层?)。”

我有很多理由对这类作品感兴趣,它们能够满足我长期以来未敢告人的一些痼习。那首先是一种无疑隐蔽在我大脑深处的怀旧倾向:希望看见事与物的涵义能够重新如旧日那般明晰。其次,是我稍长后形成的一种信念:我进入了一个突然一切都是预示的人生阶段。还有最关键的,一种吊诡地与前述两点形成互补的感觉,那就是真(假如果然存在某物与这个名称相应的话)尤其显现在其自我隐藏的努力中。

“我的这位作者,”我自思,“是否恰恰就属于这类制谜人,摆出一丝不苟的公证人的样子,却以晦涩为乐,不惮设计传递神秘或者愉悦的信息?”

这个假设绝非异想天开。

因为我现在忆起我可能是如何获取此书的了。情况比较特殊。我恍惚记得它好像是这个夏天,一位旧时学友近乎白给地转让给我的一小批书籍中的一本。那是他做出版遭遇重大挫折亏空殆尽,在布尔日[8]布尔登林荫大道尾部达悟街拐角处布弄旧书店后不久的事。

译注

[1]拉丁语:上锁的房间会引来盗贼。强盗不会关注那些展示在外的东西。出自《塞涅卡道德书简》第六十八。

[2]法国诺曼底城市。

[3]法国西北部城市,诺曼底大区首府。

[4]Henry Purcell(1659—1695),巴洛克时代英国作曲家。

[5]pense-fesses,直译“想屁股”,是对pince-fesses(伤风败俗的舞会,直译“捏屁股”)一词戏谑的变造。

[6]法国东南部城市。

[7]突尼斯北部海滨城市。

[8]法国中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