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钱里的故事
我们中国人研究货币的历史有一个特殊的优势,那就是考古证据特别丰富。自秦代以后,历代铸币的存世量都很大。
如果我们把历代铜钱一字排开,一眼就能发现其中的奥妙。从西汉五铢钱,到唐代开元通宝,再到宋代太平通宝、明代永乐通宝,一直到清代的光绪通宝,它们的形状、大小都很相似,重量更是不约而同地保持在4克左右。换句话说,虽然两千多年来,中华大地上出现过不可胜数的钱币种类,但是其标准规格却是一脉相承。
遗址考古更加直接地证明了这一点。在宋元时代的墓葬中,经常同时出土唐代铜钱和宋代铜钱。在明清两代的遗址中,汉代、唐代、宋代铜钱与明代、清代铜钱也是混合窖藏的。可见古人并不认为历代铜钱之间有什么区别。日本方面的考古成果也证明,古代日本人在进口、使用和窖藏中国铜钱时,并不区分其铸造朝代。
如果现代社会发生货币更替,通常会将旧币全部作废,换发新币取而代之,比如俄罗斯卢布取代苏联卢布、欧元取代德国马克这样。反观古代社会,铜钱的铸造成本很高,收缴、运输也不容易,而且金属铸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来自其材质自身,所以全部更换的意义很小、成本很大。因此中国封建王朝历代保持货币统一标准、混合使用,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上述逻辑引申开来,只要是金属铸币体系,那么保持统一标准、历代混用就应该是更有效率的。除了中国,世界经济史范围内很难找出第二个类似的案例了。我们或许可以用路径依赖来解释这种现象。货币的历代混用本质上是一种跟随策略,它依赖于一个强有力的初始状态。比如五铢钱,仅西汉一代就铸造了280亿枚,数量足够多,而且工艺优化、标准统一。这就是一个强有力的初始状态,后续朝代只要跟随五铢钱的标准即可。其他如地中海、南亚等地区,因为不存在一个可供跟随的强有力的初始状态,所以历代混用也就无从谈起了。
西汉五铢钱确立了中国两千多年来历代铜钱的共同形态:外圆内方,直径2.4厘米左右,重约4克。有些人可能会觉得,用不着把货币说得太玄乎,它就是交换中的一般等价物而已。确实,大米、布匹、茶叶甚至盐票都可以暂时、局部地充当一般等价物,但是它们跟标准铜钱之间的关系,就好比当今国际市场上土耳其里拉与美元之间的关系。看上去好像是一类东西,但在实际意义上根本没有可比性。
关于美元,我们可以从金本位、租借法案、布雷顿森林体系等多个视角开展研究。同样的道理,我们在铜钱体系内部的研究也可以探讨得很深。比如,除了标准铜钱,中国历史上还出现过许多大钱和小钱。与之相关的,还有所谓的官铸和盗铸。它们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知道,汉武帝首创五铢钱。然而,同样是他在位期间,出现了白金钱和赤侧钱等大钱。白金钱分为三档,号称白金三品,分别可当五铢钱300文、500文和3000文使用;赤侧钱则一枚可当五铢钱5文使用。上述大钱是为了填充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其兑换价值由官府单方面指定,完全脱离其金属价值。历史方面的学术研究通常认为,汉武帝此举增加了货币供应量,并且推动了通货膨胀。
狭义地说,上述前半句判断还不能算错。发行大钱确实增加了货币供应量,但是它背后的原理与现代中央银行发行高能货币完全不同,反而更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发行国债。因为现代中央银行发行的高能货币,一旦问世,便与所有存量货币混同起来,无法分离。这就相当于立即、均匀地剥削了所有存量货币的持有者。但是,古代的大钱并不能实现这样的效果。历史学者们不能辩明这一点,正是因为他们在纸币时代生活得太久,故而无法对铸币时代的经济规律感同身受。
历史上的这些大钱必须明确标识其面值,比如以一当五、以一当十之类的,并不会与存量铜钱混同起来。因此即使有影响,也不过是这些大钱的持有者受到了影响,其他人完全感觉不到。如果官府允许这些大钱可以用于交税,则大钱的持有者也未必会有损失。只要官府最后通过税收回笼了这些大钱,那么经济体中的货币供应量就会恢复原样,由此造成的通货膨胀也就无从谈起了。这样看来,发行大钱,不过是官府把将来的税收提前支取了而已。如此理解,是不是跟无息国债差不多呢?
其实官府用不着真的全部实施回笼,只要给予市场信心,令市场相信官府有能力回笼,便足以维护大钱的价值了。对于这个原理,汉武帝自己是看得很清楚的。因此,他规定“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也就是说,官府税收不仅接受赤侧钱,而且只收赤侧钱,这样他就把大钱的货币信用给立起来了。此时人们反而可以积极地使用赤侧钱进行日常交易,不一定急着拿去用于交税。
当然,这种大钱国债也有违约的案例。比如唐肃宗就曾发行乾元重宝钱,本来是以一当十,后来竟然一纸公文改为了以一当一,持有者几乎血本无归。不过历史上更加常见的情况是,大钱发行方政权更迭,它的“国债”自然也就随之违约了。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金属铸币的货币价值不会大幅偏离其金属价值。因为如果货币价值太高,就会引发盗铸,即市场自发熔铜铸币。如果货币价值太低,则会引发私销,即市场自发销币取铜。
若大钱的货币价值远高于金属价值,自然会引发盗铸。这种性质的盗铸,与今天的印刷假钞并无不同。我们可以称之为“第一类盗铸”。官府自身即为此种盗铸的最大受害者,当然会予以严厉打击,仅汉武帝时期就有“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然而利益所在,仅靠严刑峻法是无法禁绝的。现代社会尚且会有伪钞案,更何况在古代呢?
此外,还有两个技术因素使得这个问题更加棘手。一是古代社会的铸造工艺不精,官铸与盗铸在品相上拉不开差距。二是古代社会信息传播效率较低,识别假币所需的知识难以普及。官、私两方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官府尽量少铸大钱,民间也就无从盗铸了。
除了大钱,官府也会发行小钱,也就是含铜量不足的劣钱。其目的同样是填充财政赤字,不过其经济后果却与发行大钱截然不同。因为标准钱的面值是每枚1文,大钱的面值是每枚若干文,两者不可能混同。如果混同了,那么大钱也就不是大钱了。然而官府发行的小钱,面值也是每枚1文,其铸造目的就是要与历代发行的标准钱混同,以次充好,因此小钱天然地带有欺骗性质。更为恶劣的是,有时官府还会在收税时进行拣选,只收标准钱,而拒绝接受自己发行的小钱。这样就破坏了市场的自净能力,将损失强加于小钱的持有者。
由于不受市场欢迎,所以这种官铸小钱必须依赖官府的强制力才能进入市场,而市场对此的反应又如何呢?史书记载得很清楚:“(南朝)所铸钱形式薄小,轮郭不成。于是人间盗铸者杂以铅锡,并不牢固”“铸二铢钱,形式转细,官钱每出,民间即模效之”。
从“于是”“每……即”等文字上,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古人其实非常清楚这里面的因果关系。官铸小钱在前面用强制力开路,盗铸小钱紧随其后,鱼肉百姓。从性质上说,这种盗铸就属于狼狈为奸。我们可以将此称为“第二类盗铸”。因为官府不会专门回收小钱,所以它盗的主要不是官府,而是百姓。
为了垄断小钱的发行权,官府当然也会打击“第二类盗铸”。不过,无论是官铸小钱,还是盗铸小钱,都要受到技术因素的制约。在古代条件下,作为一种稳定的工艺标准,铸币不可能做得太小。否则便无法通过铭文、花边、成色等因素鉴别真伪。从考古证据上看,能够保持品相,不影响使用的小钱,其重量至少也要3克,与4克左右的主流标准相差不远。换句话说,铸造这样的“高质量”小钱,官府从中得不到多少好处。
在古代条件下,要铸造重量明显小于4克的小钱,还要做得堪用,可想而知是多么困难。如果放弃工艺标准的稳定性,那么官、私小钱就会进入竞争性贬值的恶性循环。钱越铸越小,越铸越差,还有一等更差的铜钱可以“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小钱铸到这种程度,等待它的唯一下场就是自我毁灭,退出市场。
上面讲到的第一类盗铸和第二类盗铸,是笔者自己归纳的分类名词,并不见于学术研究。上述讨论的目的并非自夸,而是要引出最有意思的“第三类盗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