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资中南银行研究(1921—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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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式银行制度的引进与发展

后发国家在利用制度安排的后发优势改进制度时,一般有两种方法:1.制度移植;2.制度创新。尽管金融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中国的土壤没有培育出新式的银行业。近代前期,中国的金融机构是钱庄、票号、典当行业等。与中国新兴的近代企业是把西方企业制度成套移植过来一样,中国的银行也是仿照西方股份银行的模式建立起来的,是一种移植而来的制度。

一、从西方移植的近代企业制度

股份经济制度是人类经济活动的重大发明和创造,是古典市场经济发展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过渡点。(6)中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新式的金融机构,同时也是一家新式的企业。当今世界,股份制有限公司制度已经成为主要的企业构成,也是中国企业的主要形式。我国的企业制度经历了古代的独资制度和合伙制、近代的官督商办以及现代的公司制度等不同阶段。近代开始的企业制度基本上是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公司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不断调整而形成的。多数学者认为,1872年初创办的上海轮船招商局是中国近代第一个自办的股份制企业。随后,又有众多的华商企业仿效这一形式组织公司。

正式制度是人们以书面形式加以确定的各种规章和契约,是通过外在惩罚机制来保证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是在非正式制度的基础上逐渐确立起来的一种制度安排。由于中国缺乏契约文化和对应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使得这种制度安排显得异常简单。到了近代,随着洋务运动的兴起,出现了官督商办的企业模式。官督商办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表面上它是政府控制与公司制形式的外在结合,实质上它缺乏公司制的内在内容,它承载的使命是实现从传统的产业向近代产业的转型。(7)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标志着洋务运动的破产,内外交困的清政府试图继续设法推动中国的实业发展。1898年,清政府制定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鼓励私人开办实业。1903年设立商部和注册局,其后颁布了《奖励华商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公司律》以及《商标注册章程》等一系列鼓励投资公司企业的法令。《公司律》规定:“凡凑集资本共营贸易者名为公司。”公司形式分为四种:“合资公司、合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此时,清政府颁行的诸多法律章程中已不再提及“官督商办”。原本官督商办的企业或收归国有,或改为商办,宣告官督商办形式上的终结。

在这些新政的鼓励下,中国的工商业有了相对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从而迎来了我国近代企业第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1895—1898年间和1905—1908年间中国出现了两次发展近代工商业的高潮。“国人于是争相认购股份,引起全国到处创办起股份、合伙或独资经营的新企业。”(8)

辛亥革命以后,近代的企业制度进一步变迁,延续了晚清时期国内工业的增长势头,出现了民族工商业发展的“黄金时期”。1914年1月,北洋政府颁布《公司条例》。该条例对公司的各种组织形式、设立的条件、集资手续、股东人权利和义务、对外营业的法律责任、公司章程、变更乃至解散与债务清算等事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推动了公司制度的发展。以往“无公司法,则无以集厚资,而企业为之不举”(9)的状况为之改变,公司数量显著增加,公司资本规模也随着业务的扩展和增资扩股而不断扩大。股份有限公司在北洋政府时期已经成为主流。1911—1927年,股份有限公司开办1206家,股份无限公司开办224家,股份两合公司85家。(10)仅1914—1922年,就创办股份有限公司757家,注册资本4.33亿元,是前20年的7.77倍。期间新建华资银行120家,大多改变以往官办为主的状况,成为民营股份银行。北四行(金城银行、盐业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都是在这个时期成立的。

也正是在这个时期,股份公司初步形成了法人治理机制,形成“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分工、制衡机制。企业管理开始步入职能化、科学化轨道,股份制有限公司的魅力逐渐显现出来。但是,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外来的企业形式,要在中国的土壤上扎根生长,需要一个探索、试错的过程。近代中国,对近代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理论上不断地反思与争论,在实践上不断地变革和完善。以中南银行为例,其在治理结构上就由最初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模式,走向了两权统一;在管理机构上也随着业务的需要而不断变革。严格来说,这种变革是对股份制的完善,是为了让近代化的企业制度更好,更快地融入中国的经济环境和文化体制中去。

二、外资银行的开办与银行理论的传播

黄鉴晖认为:“在银行起源方面,西方货币兑换商称为银行,中国经营白银商品或货币,其店铺名字只叫某某,但其行业都称‘银行’,这是东西方的相同。”(11)但是,现代银行的基础业务主要有储蓄、信贷和兑换等,这几种功能在最初分别由不同的机构经营。因此,刁莉认为:“银行的发端可能不只一个源头,借贷业、财物保管业、金店和汇兑店都可能发展成银行。”(12)

西方现代银行制度起源于16世纪末,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银行体系。但是,中国长期存在着传统的金融机构,固守着旧式的经营理念,直到外资银行在中国创办,中国才出现新式的金融机构。欧洲人来到中国是决定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的一种主要力量。(13)近代的银行业也是欧洲人到东方寻梦带入中国的。所以说,在中国近代化的过程中,西方列强对中国制度移植所起到的间接性和示范性作用是巨大的。

1845年英国人在中国开设丽如银行之后,中国人才开始接触到银行制度。丽如银行的前身是1842年成立于印度孟买的西印度银行。1845年,它进入中国,并在香港、广州设立分行,标志着外国银行侵入中国的开始。(14)同时也标志着,新式银行业从欧洲移植到中国,中国人开始被动了解和接受这种新的金融机构。此后,汇隆银行、有利银行、麦加利银行、法兰西银行等相继成立。但是,一直到1865年汇丰银行在中国成立,外资银行在中国无论是规模还是业务上都处于初级阶段。当时这几家银行的主要业务,还在于经营英、印、澳三地的贸易,在中国不过是附带地经营生意,同时在经济侵略上打下一些基础而已。(15)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加强了对中国的资本输出,他们强行通过政治借款、铁路借款和实业借款来操纵中国的财政金融,同时还加强了对中国商人和旧式金融机构的控制。一方面,外国银行放款给中国商人;另一方面,外国银行通过接受钱庄的庄票和拆放流通资金操纵中国的旧式金融机构。70年代后期,中国钱庄大半都用外国银行资本做生意。(16)

面对外国在华银行资力雄厚、经营管理方式先进、业务品种繁多等优势,许多先进的中国人在不断地寻求金融自强的道路。一方面,西方银行理论和银行制度被广泛地、详细地介绍到中国。另一方面,创办国人自己银行的呼声日渐高涨。从农民起义领袖到资产阶级改良派、洋务派及清政府官员和新兴的工商业者,纷纷提出开设银行的建议和主张。

1842年,魏源在他的《海国图志》中最先介绍了英国的银行制度。他当时使用的不是“银行”一词,而是将Bank一词翻译为“银局”。50年代,洪仁玕在他的施政纲领《资政新篇》中,首先提出“兴银行”的想法,但是,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他的设想也就化为泡影。

此后,一批早期的留学生和外交官开始较多地向国内介绍西方的货币和银行制度。1894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专列银行上下篇,并附录《英国国家总银行考》,详细地介绍了西方近代银行制度。1896年,容闳参照美国银行章程制定了一份《请开办银行章程》,拟请清政府由户部筹款设立银行,设总行于京都,续设分银行于各省城及通商口岸。他还详细制定了《总行章程》12条,《分行章程》24条,这应该是国内最早拟定的银行章程。但是,由于当时盛宣怀正在积极筹备中国通商银行,所以容闳的建议没有引起重视。

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著名传教士李提摩太在《银行论》中介绍了欧洲诸国的银行情况:“西瀛各国莫不筹集巨资,争立银行为裕国养民之道。计英国银行有本银5800万;法国银行2900万;德国银行2400万;土耳其国2000万;俄国800万。每股份数目,多则1000余两,次则600两,次则400两不等。但此指大银行而言也,若中等银行本银400万者极多。统计英国大银行有60处,分支银行有188处,与国往来相通者则不下1000号。德国大银行17处,分支银行221处。目前五洲既已流通,则各国总银行所办之事最巨,仅就英京一总银行言之,每日经手款项有银8000万两之多。”同时鉴于中国的实际情况,他分析了兴办银行的好处,提出兴办银行的建议:“中国自同治年间,西征需饷曾借洋款,系沪上(外国)银行经理,利息未免过重。如自立银行,将来一切军国大事,亟需巨款皆可由此大银行经手,借用行息既可从轻,而利权仍可操之在我,不致为他人挟持。”(17)

钱大受《设立银行利弊论》,提出由票号出资改组为银行的方案:“中国所以久而不能兴起者,岂力有所不足,势有所不能哉?由于自私自利之见重,信义不能相孚。而集股一事覆辙相寻,人尤视为畏途,裹足而不敢前。今议创始之法宜以信义为先。”“中国虽无银行之名,而与银行相表里者山陕人所设票号是也。今计票号之设不下数十家,其章程整齐严肃,行之百年而无弊,其资本虽亦多寡不齐,然总在数十万以外,诚能令各家各出二十万金,可得五六百万金,各股并开银行,设各分省。就其章程别其可用不可用,以定去取。更以西国银行之法附益之,以补其不逮。每年余利按股均分,于票号诸商有益而无损。苟能和衷共济数年之后获利可操胜券。”

钱大受还谈到开设银行的利处:1.通中国之财,收中国之利,循环周流,利不外散。2.赈捐兵饷及民间一切银钱往来可以随地拨划,无载运之劳,风波之险。3.巨资既集,商人得所借贷,商务可渐期扩充。4.国家偶有所需可向银行暂贷,不借洋债,以崇国体。此外,银行因兼理商务,若借贷丝茶等各项货物,开设制造洋货等公司,如织洋布、缫丝之类,采取矿产,修造铁道,赁租轮船,代理保水火险公司,贩运出口入口货物,如洋布火油煤铁等项以及代办理华商在外洋所开字号坐庄一切事务均有利益可图。(18)

1897年,第一部汉译货币银行学著作《保富述要》出版。到20世纪初,帝国主义对中国的金融侵略加剧,国人加强了对西方银行理论的学习,大量关于银行理论的著作被介绍到国内。1901年,严复的《原富》和钱恂的《财政四纲》出版。在《财政四纲》中,作者论述了银行的职能、作用、分类和业务,特别是对中央银行的职能、性质及作用及英、法、日等国中央银行制度及条例的介绍,在当时国内尚属首次。同时,作者还专门解读了金融恐慌问题。

1908年,刘鹤年、梁震岷翻译了日本学者水岛铁也的《银行及外国为替》。1911年,王建祖、吴忠寿翻译了哈佛大学博士顿巴的《银行学原理》。1911年4月,留日学生谢霖、李溦出版第一部由国人自撰的专论银行制度的著作《银行制度论》。该书详细地介绍银行组织形式、中央银行制度、五种银行机构类型及其业务。康有为在《理财救国论》中提出“妙用银行、善用虚金”的理财思想和银行学说。“妙用银行”就是要建立上层是国家银行,中层是组合银行,下层是国民银行的完整金融体系。这些译著和著述从零星到系统、由粗浅到深入地介绍了银行的职能、作用、业务、收益、资金来源和银行券发行等西方银行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为近代银行业的发展打下基础。

据程霖在《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一书的统计:北洋时期共出版银行学著作18部,其中译著7部,国人自撰11部;国民政府时期共出版银行学著作42部,其中译著15部,国人自撰27部。银行著作的大量出版和发行使西方银行理论在中国广为传播,中国人对西方银行理论、银行制度的理解日益成熟和深刻。

三、新式银行业的兴起

伴随着金融理论和现代银行制度在中国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兴办银行的重要性,晚清的社会中荡起了兴办银行的声音。除了我们上面提到的农民起义领袖洪仁玕,传教士李提摩太以及政府官员钱大受、容闳之外,洋务派官员对新兴银行也颇为尽力。

1876—1886年间,洋务派官员为了解决洋务企业的资金难题,提出建立银行。1876年,唐廷枢提出:“由中国纠集股份设一大银行,并在国外伦敦、日本设立分支机构,为发展海外贸易和远洋航运服务。”(19)但是,这个建议没有得到认可。

1886年到1887年受过西方教育的马建忠极力劝说李鸿章创办银行。光绪十三年五六月间,李鸿章私与美国商人米建威在天津创办“华美国家银行”,“其事并未奏闻”,并由洋人制定了章程十二条。后该章程被总理衙门翻译出来,并在群臣之间传阅。章程内不仅要求拥有货币发行权,而且要代理国库,并享有50年的垄断权。这些规定明显不利于清政府,一经传阅即遭到朝野的指责,当时即有大臣上折请旨饬禁:“合开银行一事,关系甚大,后患颇多。该督果与洋商订议,何以不奏明请旨,遂立合同。”(20)后又有御史联名上书《请饬督臣停止银行奏》,弹劾李鸿章。指出:“此事若成,为中国失利权,为千古荡臣节。”(21)并要求严查道员马建忠串通、怂恿之事。最终,李鸿章创办银行的计划落空。

“中国近代政权主体移植西方制度安排的滞后性和被动性特征是阻碍中国近代化历史进程的根本原因”,(22)再加上旧有制度结构与新式机构的相互冲突与竞争,使得中国新式银行业举步维艰。到1895年前后,洋务派官员为解决企业资金问题,更加积极鼓吹建立银行。盛宣怀在奏折中谈到:“现又举办铁路,造端宏大,非急设中国银行,无以通华商之气脉,杜洋商之挟持。”(23)最终清政府批准成立中国通商银行。1897年,该行在上海成立,开始了中国自办新式银行的历史。跟着便有户部、交通、浙江兴业、四明等银行的兴起。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清理,这是我国银行业的萌芽时期,中国共成立了17家华资银行,中国的银行业有了初步规模。银行制度之所以能在中国得到实践和传播,一是由于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的高涨,在金融领域抵制外来侵略、争回民族利权的政治需要;二是由于国家财政管理的需要;三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需要完善的现代银行制度。这些政治和经济的客观要求,就反映为要求建立银行制度的思想。(24)

但是,当时的华资银行业发展十分困难。因为外商银行与钱庄、票号等先于我国银行业,其活动能力与范围,均在我国新式银行之上。盖在国外贸易中,有外商银行;在国内贸易中,则有钱庄,新式银行不易插足。所以中国通商银行在开办之初,仿效汇丰银行模式,设有华洋经理职位,华经理是国内钱庄业之代表,洋经理是外商银行之代表;总行有总董,分行有分董;记账用英文;发行货币需要洋大班签字才能生效等。随后设立的新式银行业也多有类似的设置。

如表1-1所示,民国建立后,1912年至1916年的五年中,新设银行如雨后春笋,蓬勃一时,总计达30家。1917年以后,新银行开设势头更加强劲。如1917年开设的有金城、广西省银行等10家;1918年开设的有中国农工、永亨、东莱等10家;1919年有东亚、大陆、中国实业、大生、山西等16家;1920年有中兴、厦门、明华、安徽省银行等16家;至1921年有中南、劝工、农商、香港等27家。(25)清末民初这一历史时期,中国的新式银行业是持续增长的,而且民国以后,新式银行业的发展速度比晚清时期要快的多。

表1-1 历年全国银行的设立状况与实存数量

备注:在1937年前设立与停业的总行中有50家年月不明,该表中没有列入。1937年以前的分支行数量以1937年实际存在的数量为标准进行统计,该年以前已经停业或裁撤者没有计入,1945—1946年总分行数据为实际存在数量。

资料来源:1896—1937年数据见《全国银行年鉴》(1937年),第A7—8,24—25页。1945—1946年数据见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检查处编:《全国各省市金融机构分类统计》。转引自王玉茹、燕红忠、付红:《近代中国新式银行业的发展与实力变化》,《金融研究》,2009年第9期。

此时,由于许多留日学生归国,所以许多华资银行以日本为范例,凡是日本有的银行,中国就效仿开办,在银行制度上也追随日本。如“日本有一个横滨正金银行,所以中国就需要一个兴华汇业银行,以图国内外汇兑之便利而扩张海外贸易;日本有一个台湾银行,所以中国就应该有殖边银行,以图边疆之开发,而解决东南人满之患;日本有一个劝业银行,中国也就应该同样的设立一个”。(26)当时,北四行中的金城、盐业、大陆银行都是仿照日本的银行模式建立起来的。

此时外商银行有了几十年的经营历史,不但基础非常巩固,而且业绩上有惊人的发展。中国的银行与之相比,不但数量较少,而且资金、人才、规模、管理等都显得薄弱。这时候,外资银行在业务上积极开展对中国的贷放和实业投资等。并且,在我国大量发行钞票,操纵外汇。但是,中国银行业已经开始起步,并且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开拓市场,与外资银行竞争。制度安排实质上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过程,无形中,中国银行业通过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不断推进中国银行业的发展。


(1)卢现祥:《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5页。

(2)[美]诺思著,陈郁、罗华平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225—226页。

(3)以上观点见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60—166页。

(4)卢现祥:《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页。

(5)邹东涛主编:《经济中国之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64页。

(6)邹东涛主编:《经济中国之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161页。

(7)嵇尚洲:《中国企业制度变迁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第132页。

(8)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第737页。

(9)沈家五:《张謇农商总长任期经济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2页。

(10)根据上海市档案馆:《旧中国的股份制(1868年—1949年)》,中国档案出版社,1996年,第247页数据统计。

(11)黄鉴晖:《货币起源刍议》,《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4年第3期。

(12)刁莉、胡娟:《银行的起源、交易及合约密集化》,《贵州社会科学》,2018年第10期。

(13)[美]托·罗斯基著,程麟荪、张传洪译:《民国时期的中国经济:导言》,《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第4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第90页。

(14)姚会元:《中国货币银行》,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8页。

(15)经济导报资料室:《外商银行在中国》,《经济导报》,1949年第116期。

(16)姚会元:《中国货币银行》,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9页。

(17)[英]李提摩太:《银行论》,陈忠倚:《清经世文三编》卷三十《户政八》。

(18)钱大受:《设立银行利弊论》,陈忠倚:《清经世文三编》卷三十《户政八》。

(19)《申报》,1896年3月18日。转自程霖:《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1859—1949)》,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0页。

(20)《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第246卷,光绪十三年八月。

(21)《请饬督臣停止银行奏》,盛昱:《意园文略》卷二。

(22)张东刚:《论中国近代化过程中的制度安排与变迁》,《南开经济研究》,1994年第5期。

(23)盛宣怀:《请立银行片》,《愚斋存稿》卷一《奏疏一》。

(24)程霖:《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1859—1949)》,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页。

(25)余定义、陈宪和:《全国银行现势之统计与说明》(上),《中行月刊》,1937年第4、5合期。

(26)吴承禧:《中国的银行》,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