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立法与司法实务探讨:“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高层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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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高层论坛”致辞

巴素雅[1]

尊敬的谭琳女士,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早上好!

很荣幸今天能在“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高层论坛”上致辞。我谨代表联合国人口基金感谢全国妇联组织这次论坛,以及妇联组织在中国领导推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继今年4月由全国妇联和联合国驻华机构共同主办的反家暴立法国际经验交流会后,今天我们又济济一堂,共同为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相关的议题和挑战献计献策。我们很荣幸能与我们长期的合作伙伴——全国妇联一起组织法律专家和立法决策者们共同讨论。我相信,本次论坛将会加深我们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尤其对那些需要共同推进的反家暴立法中的难点和挑战的认识。

当今世界,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仍然是广泛存在并被忽视的对人权的践踏,它剥夺了妇女发展的机会。就全球而言,每三位妇女中就有一位经历了殴打、强迫性行为或某种形式的暴力,每四位孕妇中就有一位遭受强迫性行为或其他方式的虐待,并产生严重的后果。作为在全球牵头关注这一议题的联合国机构之一,联合国人口基金呼吁将针对妇女的暴力看作主要的人权问题和公共健康议题。

为了终止对妇女的暴力,我们需要坚持人权和性别平等的原则,通过持续的包括司法、卫生和社会服务部门在内的多部门的政策和服务支持,来解决根本性原因。制定全面综合的法律能协助建立协调的、可操作的机制来预防针对妇女的暴力,并满足受害者和幸存者的需求。

在过去的20年中,许多国家制定或修订了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法律。但差距仍然很大。许多国家仍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有的即使有立法,范畴和覆盖面也很有限,或者无法充分实施。

中国已经有一些国家和省级的法律和政策规制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暴力。但是,正如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一样,这些法律和政策缺乏对家庭暴力的完整定义,难以为受害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在受害者保护和康复的有效措施以及对施暴者的惩处方面尚显不足。

目前需要在全球范围,包括中国在内,针对在家庭以及社会上发生在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身上的暴力加以关注。国家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弥补中国现有的立法与中国签署的国际公约的要求之间的差距。

最近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播放的《中国反家暴纪事》感动并鼓舞了我们。正如这一系列片指出的,只有全面综合的立法才能有效地、协同地应对中国的家庭暴力。制定一部全面的、跨学科的反家暴法,界定经济、精神、身体和性等各种形式的暴力,对主要的暴力行为定罪,把对暴力的有效干预和预防,对受害者的保护、支持和关怀,对施暴者的惩罚结合起来,才是无数中国妇女的希望。

展望未来,我相信通过我们每个人持续的、不遗余力的努力和投入,我们一定会为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建立一个没有暴力和恐惧的世界做出应有的贡献。

预祝论坛圆满成功,期待着今天热烈坦诚的讨论。


[1] 巴素雅(Soyoltuya Bayaraa),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副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