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情报告:文化·法治·收入·住房(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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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人口较少民族语言及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的科学概念

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东北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都有着极其独特而丰富的内涵,是属于不同自然环境、不同生存条件、不同生活方式及不同心理结构与思维规则的产物。其中,包含着他们对于物质世界及精神世界的特殊理解与认识,同样包含有他们在千百年历史岁月里对于所熟悉的生存环境的深度了解和解释,以及他们有史以来共同积累的极其复杂的语言符号系统。所以说,保护好他们的语言文化,就意味着保护了我们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化世界,保护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抢救和保护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首先要做好对于他们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普查工作,搞清不同环境和条件下不同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生存的现状。并把经过调查获得的资料进行分类,区分出重要的部分和不重要的部分,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不同的保护思路和措施,采取不同层面和不同形式的保护办法和措施。像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东北人口较少民族由于没有本民族文字,加上历史上留下来的文献资料又很少,再说他们的语言文化已处于濒危或严重濒危状态,由此对于他们的语言文化进行抢救性田野调查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而且,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充分地认识到,对于人口较少民族语言文化做调查,必须把摄影资料、图片资料、录音资料、文字资料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密切相结合起来。对于田野调查中搜集到的第一手资料,必须抓紧时间进行科学而严格的审查,调研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不足要及时做补充调查。同时,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调查,以及人力财力方面的不必要浪费。

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要采取不同措施和方式方法。对于像鄂温克族这样已进入濒危状态的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必须以保护为主,要将保护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在此基础上,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或地方相关部门的人,有思路、有计划、有分工、分时期分批地开展语言文化实地调查工作。然而,对于像鄂伦春、赫哲等已经进入严重濒危状态的民族语言文化,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时必须以抢救为主。因为,已进入严重濒危状态的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文化很难被完整地保存下来,就是现在被保存着的语言文化也可能变得残缺不全。而且,有可能伴随熟悉本民族语言文化的那些老人,或者说那些屈指可数的文化传承人的去世,他们的已严重濒危的语言文化将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就要求我们抓紧时间组织人力、投入大量资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抢救性调查研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严重濒危语言文化的抢救方面,要在抢救工作上下工夫。如果抢救得当、抢救及时,或许给严重濒危民族语言文化注入内在活力,进而重新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和动力,从而延长严重濒危语言文化的生命。把人口较少民族的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工作做到这一步,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去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的问题。这如同于被冲进洪流的人和未被冲进洪流的人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对于被冲进洪流的人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把他从洪流中抢救出来,然后才考虑如何保护他的生命安全的问题;对于还未被洪流冲走的人,我们首先要考虑保护好他,使他不至于掉进洪流被冲走。从这个角度讲,濒危的民族语言文化就如同还未被洪流冲走又处于洪流边缘而即将被洪流冲走的语言;而进入严重濒危状态的民族语言文化,则属于由当今社会的主流语言文化形成的洪流冲走的产物,它们的生命危在旦夕。

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必须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密切结合与配套。同时,必须强调,坚定不移地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精神。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明确地告诉我们,人们的物质追求及其物质文明一旦达到一定高度,人们就会渴望得到与物质文明相配套的精神生活、精神享受、精神文明。这就需要给人们提供丰富多彩、琳琅满目的文化生活,其中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占据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那些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完全可以说,如果没有优秀传统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就没有丰富多彩的文化世界,也就谈不上文化享受和精神享受。毫无疑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包括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越来越成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我们正处在努力建设一个文化强国、文化大国的关键时刻,包括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人们也逐渐科学地认识到民族语言文化中所包含的历史的、现实的、社会的、经济的价值和好处。从而,一些民族地区制定了抢救和保护他们的母语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相关政策,甚至建立了民族语言和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机制,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绩。如对于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实行版权保护,指定专门机构对民族语言和民间传统文化实行收费性保护制度;有的地区还建立专门机构,进行全面搜集,记录和整理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有的地区还特设民族语言文化保护区域,建立民族传统文化生态博物馆;还有的地区专门设立保护和弘扬民族语言文化的活动日,强化对于民族语言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等。对于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视与否,不只是衡量一个地区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能够保持和谐文明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是如此,当他们的物质生活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自然而然地追求精神生活。现在,在整个欧洲,尤其是在西欧和北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包括对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科学性开发和保护性利用,以及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龙头的旅游产业,占国民总收入的30%~50%,在有的北欧国家或地区甚至达到60%以上。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以及有着浓厚的历史和现代文化品位的世界,使他们的传统文化如鱼得水,变得更加灿烂辉煌,进而发挥着任何现代文明不可替代的生命力、感召力、凝聚力以及经济效益。人们从传统文化中品味着历史,享受着远古文明,宁静地思考和探索着今天和明天的辉煌。这当然,同那些发达的西欧和北欧各国的人民,科学地认识了自己的传统文化,热爱自己古老又传统的文化和文明,不惜代价地抢救与保护,并合理地开发了古老又传统的文化密切相关。他们把自己优秀传统文化,科学地融入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主的文明世界里,从而获得了意想不到的经济利益,达到了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最高境界。西欧和北欧的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开发的成功经验有力地证明,对于民族的和民间的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在现代化世界中它们所拥有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科学价值。保护和科学发展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强化各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21世纪属于中国,这几乎是世界共识的道理。我国不仅拥有悠久而灿烂的文明,而且有极其丰富而耀眼夺目的民族语言文化。这一切,现已成为我们开创未来、再创辉煌,建设文化强国的雄厚基础。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极其丰富的民族语言文字共同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让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与文明,同现代的科学技术革命和先进的文化与文明紧密而有机地相结合,从而发挥强盛的生命力。现在,国外也看好我国丰富、浩瀚、优秀、传统的民族文化世界,并纷纷到民族地区搜集和整理民族文化。他们尤其对于那些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语言,以及优秀的传统文化感兴趣,他们深深地懂得物以稀为贵的基本原理。他们更加清楚,这些濒危或严重濒危的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的第一手田野调查资料的保存价值,及其将来会给他们带来的十分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这就像,我国有关民族文字专家花费相当可观的经费,到俄罗斯国家图书馆研究和复制西夏文资料一样,原本是我们自己的文化遗产,由于没有能够很好保护,结果被当时的俄罗斯人轻而易举地拿回他们的国家,存放在他们国家的图书馆里。这使全世界的对于西夏文或西夏文化感兴趣的专家学者,或者想看或了解西夏文以及西夏文化方面的原始资料的人们,都无一例外地到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否则很难说能够全面了解我国的西夏文及西夏文化。另外,在美国或欧洲各国的许多大学图书馆或博物馆里,都存放有十分珍贵而数量可观的清代满文资料和其他民族语言文化的早期资料,其内容涵盖语言、文字、民俗、文化、历史、宗教信仰的方方面面。甚至,还保存有我国濒危或严重濒危的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诸多调查资料。尤其让人痛心的是,国内已经难能调查到的我国人口较少民族的一些语言文化资料,在国外却十分完整而系统地被保存着。这一切已清楚地说明,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不失时机地对我国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的语言文化进行抢救与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我们必须正确面对,并必须付诸实际行动的重要工作,对此我们绝不能麻痹大意或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观望或回避的态度。我们应该就像保护国家领土完整一样,保护好我国各民族的语言及其优秀传统文化,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民族语言文化资料的外流,特别要下大力气抢救和保护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及优秀传统文化。

通过这次国情调研重大课题的具体实施,我们认为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单靠几个专家学者的努力是不行的,要靠现已颁布的民族语言文化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款,要靠中央和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参与,要靠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较少民族语言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保护意识。对于这些民族语言文化的保护,要和民族文物保护工作一视同仁,要坚决执行分级保护的方针政策,达到国家一级保护的严重濒危的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要由国家层面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抢救与保护工作;达到国家二级保护的濒危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要由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地方政府来实施保护工作;达到国家三级或三级以下保护的,将要进入濒危状态或已出现濒危苗头的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主要靠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来布置对其的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工作。而且,所有这些工作,要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工作紧密结合,一点也不能放松或忽略。对此,中央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经费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同时不断强化对此工作的监督职能和管理。还要充分地考虑到,对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一边进行抢救与保护,一边还要合理而科学地开发和利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内在活力,以及应有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而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特别是对于人口较少民族区域的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推动作用。毫无疑问,所有这些,对于抢救与保护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十分有利。

这次调研,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我国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及优秀传统文化保存环境很不乐观,许多都处于强势语言文化的包围之中,而且自身存在又很不集中,这与他们的居住格局相当分散密切相关。众所周知,包括东北的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民族在内,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几乎都生活在遥远的边疆地区,甚至生活在森林、山区、草原的深处。过去他们的生活区域内外来人口较少,语言文化被保存的状况十分理想。可是伴随改革开放,以及边疆地区对外的开放和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这些民族地区的外来人口及商人日益剧增。与此同时,这些从事新兴产业的移民,无可怀疑地带来了他们的强势语言与文化,而且很快成为这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化的主流。尽管如此,由于他们所处的基本上都属于遥远的边疆地区,虽然因边贸事业的发展使他们的城镇生活有了明显改善,但他们生活的一些村寨事实上还是存在交通不便、生活基本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因此,在对他们濒危或严重濒危的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社会调研时,一定要得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参与,一定要获得当地民族同胞的积极配合和帮助。就像文化部所提倡的那样,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作为我们调研工作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对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开展抢救与保护工作,必须发扬深入村寨、深入民间、深入群众、依靠当地政府和民族同胞的优良工作作风,要和他们打成一片,要客观、实在而全面地了解他们语言文化的濒危情况,同时要宣传和强化他们对母语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和理念。

我国人口较少民族虽然悠久历史,他们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和种类十分丰富,但在强势语言文化或者说在社会主流语言文化的冲击下,已经开始全面走向濒危或严重濒危。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人力、财力的投入,并根据不同情况,有思路、有计划、有步骤、有效率、有成果地开展工作。而且,要有个较长时期和较全面的工作布局和规划。也就是说,对于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不同情况、不同程度的濒危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必须用科学的态度,从实际出发,做到实事求是,要有长远考虑、全面把握、分类统筹、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工作布局和规划。

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也是各民族同胞的共同责任,也是属于大家的事,需要群众的关心和参与,需要群众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也要让人口较少民族同胞学会用相关政策和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母语和文化。由此,民族语言文化遗产的保护部门或机构,应经常下派有关工作人员到民族地区,对人口较少民族开展语言文化保护的宣传工作,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以及母语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意义。如果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还未设立与民族语言文化抢救和保护工作相关的机构或部门,应该抓紧时间认真安排和落实该项工作。这是一项专业性、学术性、科学性和民族性很强的工作,所以要考虑到让有关专家学者或专业培训的人员来参与。在该机构的核心成员中,应该有民委部门、民族语言文化部门、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领导,以及有科研机构或大专院校的代表性专家学者。在具体实施民族语言文化的保护工作时,尤其是对于濒危或严重濒危的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还要争取跟不同层面的民间语言文化协会、地区性的和专业化的民族研究会或民族研究团体等建立密切联系,从而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参与。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力量,办好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不过,在具体实施该项工作时,一定要有一个明细表,要有明确的分工,要有扎实的工作态度,要有十分清楚的职责范围,要讲求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不能因为人口少、语言文化又处于严重濒危,就把相关抢救与保护工作交给地方,放手不管,坐等收摊。

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是一项非常紧迫而重要的工作。但是,绝不能因为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就搞得手忙脚乱、囫囵吞枣、眉毛胡子一起抓,必须有专家的学术论证,要有科学的方法论和学术理论指导,要有清晰而系统的科学思路。同时,要把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同当前的抢救与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具体环境和条件密切结合。也就是说,这是一项具有历史学、民族学、语言学、文化学、社会学、地域学、应用学、未来学等方面综合学术价值的重大工程。特别是,像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东北人口较少民族,不仅没有本民族文字,用其他民族文字所记载的历史文化也十分少见,加上他们的母语和优秀传统文化已进入濒危或严重濒危状态,因此对于他们的语言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显得更迫切和重要。甚至可以说,要比保护有文字的濒危民族语言文化还显得迫切而重要,显得更为复杂和艰辛,遇到的问题会更多更难,所付出的代价和劳动也会很大。为了更加理想地完成这项工作,必须抓紧时间明确规定抢救与保护的基本细则,以及科学制定抢救与保护的各项措施与制度,针对性地提出抢救与保护的具体名录,积极有效地开展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要对那些民族语言文化传承人和传播者,给予长期而稳定的资金投入,有些资助性经费完全可以用月薪或年度工资形式发放到他们手里,以此鼓励他们对于濒危或严重濒危的本民族语言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做贡献。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本民族语言文化的传承人,有目的、有计划、可持续地培养新的传承人。如果各方条件具备,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抓紧时机分期分批地培养有专业知识,对本民族语言文化具有深厚感情和认知功能的专业队伍,不断完善民族语言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机制体制,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建立健全民间性质的民族语言文化社团组织,并派专家学者给那些社团组织或学术团体的学术活动进行理论指导,对在学术会议上讨论的内容或发表的论文进行修改补充后编辑成册,并以档案资料的形式保存于濒危语言文化档案资料库内。根据我们调研组所掌握的资料,现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包括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东北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协助下,都先后成立了本民族民间研究会、民族语言研究会、民族文化研究会等社团组织或民间学会。更可贵的是,还办有学会内部学刊,有的还在国内发行。我们认为,所有这些,一定程度上积极推动着我国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与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并为在更高层面上具体实施抢救保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经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应该同合理开发和利用密切结合。可在这些民族地区,从政府的角度建立濒危民族语言文化保护区。这种民族语言文化保护区,不应类同于美国设立的远离现代文明的所谓印第安人保护区,也不应类同于以日本语言文化为核心的阿依努人保护区;当然也不应类同于北欧远离现代政治文化与文明的萨迷人保护区。它应该是有中国特色的,充分展示我国先进而优秀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有着浓厚远古传统文明和民族独特语言文化的风味,同时也应包容现代科学技术以及现代文化与文明及其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内涵。在保护区内,应该布局合理地设立展示各类民俗文化的景点,建立各类专题性质的民族文化博物馆,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包括电视、录像、录音等设备,开放式地展示该民族的语言文化内容和形式。可以说,建立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区,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使处于濒危状态的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等得以合理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人口较少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还应设立濒危语言文化保护专项资金,对濒危民族语言文化立项保护。特别是,对于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濒危或严重濒危的优秀传统文化,要进行全面、系统而针对性保护。我们认为,这些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虚张声势或巧立名目,更不能偷梁换柱,用濒危或严重濒危的民族语言文化的抢救与保护经费,从事其他毫不相干的学术活动或社会活动。对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合理、科学地开发时,要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严格区分不同等次的濒危现状,进行分门别类的调查、记录、搜集、整理,并组织编写各类名录的资料数据。倘若各方条件具备,应该下大力气建立相关的新型文化产业基地,使其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经济效益。要经过这些具体工作,逐步建立濒危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可靠制度和科学体系,形成人人自觉保护濒危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使我国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从而使该项工作更快地进入自觉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对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来说,抢救与保护工作显得同等重要,这完全取决于人口较少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濒危性。在我们看来,任何民族的语言文化,都属于该民族全体成员的共同财富,它来源于他们的现实生活又服务于他们的现实生活,濒危民族语言文化也是如此。保护好他们,就意味着保护了他们的历史文化与文明,意味着保护了他们历史的记忆,保护了他们对于古老传统生活的亲切感、熟悉感、自然感和美好感。也可以通过保护和发展人口较少民族的濒危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的需求。总之,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文化是中华博大文化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部分濒危或严重濒危语言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中华民族的祖先留下来的最珍贵的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是他们在千百年的繁衍生息中,用共同的劳动和智慧创造的极其独特的语汇系统、交流方式、思维规则,以及极其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世界。抢救与保护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其精华,发展其文明,弘扬其先进性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我们要用理性的思考、科学的头脑、共同的努力,让人口较少民族的语言文化,为本民族及其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