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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为了减少损失,需要把建筑物内的人员和物资尽快撤到安全区域,这就是火灾时的安全疏散,凡是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的门、楼梯、走道等都称为安全出口。如建筑物的外门,着火层楼梯间的门,防火墙上所设的防火门,经过走道或楼梯能通向室外的门等,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都是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易于寻找,并设置明显标志。如图1-2、图1-3所示。

图1-2 安全出口标志

图1-3 禁止锁闭标志
1.4.1 安全出口布置的原则
布置安全出口要遵照“双向疏散”的原则,即建筑物内常有人员停留的地点,均宜保持有两个方向的疏散路线,使疏散的安全性得到充分保证。
1.4.2 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供人员疏散的门不应采用悬吊门、侧拉门,严禁采用旋转门,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3)当门开启后,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
(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门内外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5)建筑物内安全出口应分散不同方向布置,且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6)汽车库中的人员疏散出口与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