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导向、研发伙伴多样性与创新绩效:基于制药企业的案例与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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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研发伙伴多样性

2.2.1 研发网络的相关研究

研发活动的类型包括赞助的研发活动、合作的研发活动、被控制的研发活动(Penner-Hahn,1998)。赞助的研发活动是指,一个企业为那些在国外高校或研发实验室的专注于发现一种特定产品或现象的研究项目提供资金。被赞助的研究包括知识传播回赞助公司,例如派企业员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到国外的实验室中,此外,赞助的企业通常会获得将产品开发作为一个研究成果的权利。合作的研发活动是指,通过将企业的员工团队搬迁到国外网站上或通过承担国内和国外的双重研究而参与到国外的研究活动中。合作的研究项目通常是合资企业或联盟。被控制的研发活动是指通过收购国外的工厂或创建一个新的工厂而建立所有权。我们从国际化研发的定义中排除了两类活动。我们排除了专利许可,因为这种许可的主要原因是在国外市场销售某一特定产品,而不是与许可方开展研发活动。我们还排除了临床开发设施。尽管少数企业在研究期间建立了临床开发设施,但这些活动是指向市场适应以及接受现有研究,而不是科学发现与开发。因此,我们将这两类活动排除在外。研发网络是基于资源关系的一个演化的交互依赖系统,其系统特征是交互、过程、程序以及制度化的结果(Tijssen,1998;刘洋,魏江,江诗松,2013)。研发网络内的活动,涵盖了在正式和非正式的关系中进行创造、整合、交换、转化、吸收以及开发资源。这些网络资源中包含了多种能力和资产,其中有形资产包括编码化的知识、物质资产、技术设备等,无形资产包括技能、隐性知识、经验以及个人联系等(Tijssen,1998;刘洋,魏江,江诗松,2013)。

研发网络全球化对企业产品创新的重要性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学者们指出,及时地获取那些在企业边界外部发展起来的新技术和最新科技知识,对于企业在该行业获得竞争性成功是非常关键的。在制度转型背景下的中国,资源更多地嵌入外部关系网络。一些学者指出,外部网络能够对正式制度进行补充,从而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特别是在正式制度不完善的情境下,外部网络充当了资源流动的媒介作用(Li and Zhang,2007; Luo and Tung,2007; Peng and Luo,2000)。研发具有在企业内部促进创新以及充分挖掘、开发和吸收企业外部信息的双重功效(Cohen and Levinthal,1989)。

通过文献梳理我们发现,现有研发网络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研发合作关系形成的动机以及伙伴选择问题(Hagedoorn and Roijakkers et al.,2006; Narula,2009)。例如,企业的战略性网络能力会促进新合作关系的形成,并在确保企业持续地与其他企业产生互动中发挥重要作用(Hagedoorn and Roijakkers et al.,2006)。生物技术新创企业更愿意与那些能够创造价值的制药企业建立联盟(Diestre and Rajagopalan,2012)。

第二,研发网络的特征问题。有研究指出,研发网络化的特征包括三方面:一是研发网络的规模不断扩大。例如,学者们发现,1985年至1995年美国IT产业网络的规模稳步扩大(Hanaki and Nakajima et al.,2010)。Roijakkers和Hagedoorn(2006)对全球制药产业的研究也得出相同结论。二是研发网络中企业间连接程度不断加强。这主要表现在网络中心度的增大和网络中节点间平均距离的缩短两方面。三是网络中小世界网络的出现。这使得整个产业范围内的研发网络节点间的距离相对较短,并呈现较大的聚类系数,说明网络合作变得更为普遍,网络明星企业开始出现(Hanaki and Nakajima et al.,2010)。该流派一些学者还关注了研发网络国际化的趋势问题(潘秋玥,魏江,刘洋,2013)。

第三,探讨研发网络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多从社会网络结构视角出发,例如焦点企业所处的网络位置对创新绩效的影响)(Faems and Van Looy et al.,2005)。

第四,少数研究开始关注研发网络中伙伴的多样性及技术多样性(网络内容视角)(Phelps,2010; van Beers and Zand,2014)。例如,网络伙伴多样性方面的研究表明,职能多样性与地理多样性会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创新绩效产生影响(van Beers and Zand,2014)。网络技术多样性方面,研究得出企业联盟网络的技术多样性会增加企业的探索性创新,此外,企业联盟网络的密度会强化技术多样性的正向作用(Phelps,2010)。

2.2.2 研发伙伴多样性的概念与维度划分

2.2.2.1 研发伙伴多样性的概念

近年来,合作伙伴的多样性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截至目前,对合作伙伴多样性的界定尚未得到统一定论。通过文献梳理,我们根据学者们所强调的多样性本质的不同,将“多样性”的概念划分为以下五类:

第一类认为多样性的本质是技术差异。技术多样性的研究直到现在才受到学者们的一些关注(Gemba and Kodama,2001; Suzuki and Kodama,2004)。在开发产品创新时,企业会使用各种各样的科学技术,具体体现在这些科学技术的特征不同以及是面向不同市场区域的(Dosi, 1988)。技术多样性被定义为体现在产品的本质以及产品生产方法中的知识体系与理念的多样化程度(Quintana-GarcÍa and Benavides-Velasco, 2008)。在企业层面,一些针对大型公司的研究证明,目前多领域的能力和技术多样性是主流特征(Palmberg and Martikainen,2006)。有学者将联盟中合作伙伴的多样性界定为组织间的技术差异(Phelps,2010)。

第二类认为多样性的本质是资源与知识的差异。例如,Branzei(2004)在对创新网络的研究中指出,多样性的创新网络是跨越组织边界、制度边界或社会边界的不同知识体系的联结。由于创新网络中包含了大量的合作伙伴,因此创新网络多样性的概念能够为我们界定合作伙伴多样性提供借鉴,即合作伙伴的多样性可能是指合作伙伴在组织类型、制度环境或者社会背景方面是不同的,该定义强调了知识体系的差异是多样性的本质特征。合作伙伴多样性的本质是资源的多样性,值得一提的是,研究认为企业还能在不同合作伙伴之间获取、分享和重组资源,从而提升企业的创新绩效(Cui and O'Connor,2012)。

第三类认为多样性来源于上下游产业链的结合。例如,有学者从焦点企业所在的产业链切入,认为联盟中的合作伙伴可能来自于产业链的上游、中游或下游(Bruyaka,2008),即合作伙伴的多样性来自企业和不同产业链上的组织形成联盟时。

第四类认为多样性的本质是合作伙伴互补性能力的差异。例如,Lin(2012)从企业参与联盟的动机视角出发,强调合作伙伴之间的互补性能力,并将合作伙伴多样性的定义扩展为联盟合作伙伴所拥有的互补性能力的广泛性与多样化。

第五类是一种比较综合的观点。联盟组合中的合作伙伴多样性是指合作伙伴在资源、能力、知识和技术方面的差异化程度(Jiang and Tao et al.,2010)。

本书所研究的焦点企业开展的合作活动,不是指泛泛的合作,而是指企业与其他组织开展的研发合作活动。因为焦点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时,可能单单依靠企业内部的自主研发,还可能依靠广泛的合作关系联合进行研究与发展活动,从而提升企业的绩效或创新水平,如果是后者,那就涉及研发伙伴了。Roijakkers和Hagedoorn(2006)在研究生物制药公司的研发合作问题时提出,研究合作模式包括成立研发合资公司、持有少数股权、联合研发协议、签订研究合同。借鉴他们的研究成果,我们将医药制造企业开展的研发合作活动界定为四类,即成立研发合资公司、持有少数股权、联合研发协议、签订研究合同。

综合已有研究,我们认为目前合作伙伴多样性的概念不够清晰和明确,尚未达成一致性结论,但还是取得了一定共识。首先,对合作伙伴多样性的研究基本上是在双边关系和网络关系两个层次上展开。合作伙伴多样性的早期研究是建立在双边关系之上的,即由两个参与者所组成的双边关系。在双边关系的研究中,重点关注的是焦点企业与单一合作伙伴之间的差异点。其次,随着竞争日益激烈,研发周期越来越长而产品生命周期日渐缩短,焦点企业单靠一个合作伙伴远远不足以应对同时开展多个研发项目的重任。因此,越来越多的焦点企业同时拥有若干个合作项目,即它们与多样化的研发伙伴开展研发合作活动,研究层次也从双边关系上升为网络关系了(Wuyts and Dutta,2012)。在此基础上,合作伙伴多样性的概念不再只是描述焦点企业与其他伙伴之间的多样化,同时也开始关注不同合作伙伴的网络组合所产生的多样化问题。而且,合作伙伴之间的多样性可以表现在伙伴的多种属性和维度上,例如技术的多样化、知识存量的多样化、文化的多样化、组织类型的多样化、互补能力的多样化等。借鉴已有文献对合作伙伴多样性的定义(Duysters and Lokshin,2011; Reagans and McEvily,2003),本研究将研发伙伴多样性定义为,在研发网络情境下,焦点企业的研发伙伴跨越组织边界或地理边界,从而桥接多个知识库的程度。

2.2.2.2 研发伙伴多样性的维度划分

国外对合作伙伴多样性维度划分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如表2.2所示。总体来说,学者们大多将合作伙伴多样性细分为组织多样性(Bruyaka,2008; Duysters and Lokshin,2011; Lin,2012; Terjesen and Patel et al.,2011)、技术多样性(Quintana-García and Benavides-Velasco, 2008)、产业多样性(Goerzen and Beamish,2005; Lin,2012)以及地理多样性(Duysters and Lokshin,2011; Goerzen and Beamish,2005; Lavie and Miller,2008)。

表2.2 国外学者对合作伙伴多样性的维度划分

其中,合作伙伴的组织多样性是基于不同的组织类型。例如,有学者从所有权的角度将合作伙伴分为公有部门和私有部门(Jiang and Tao et al.,2010)。有学者按照所处的产业链环节将合作伙伴分为上游企业、中游企业和下游企业(Bruyaka,2008)。更多的学者则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将合作伙伴分为研究机构、高校、供应商、用户、经销商、政府机构等(Duysters and Lokshin,2011; Lin,2012; van Beers and Zand,2014)。

技术多样性则基于不同专利类别。有的学者使用知识异质性来代理测量技术多样性(Phelps,2010)。该测度包括焦点企业与其每一个伙伴之间的知识距离相关的信息以及伙伴之间的距离(Rodan and Galunic,2004)。

产业多样性则基于不同产业。例如,有学者将合作伙伴产业多样性分为电子及通信设备、制药业、化学原料及制品、纺织业、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产业(梁靓,2013)。

地理多样性则基于不同国家或地理区域。每个国家的文化习俗、制度环境等是不同的,因此位于不同地理区域的伙伴之间的差异可能会影响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有学者指出,地理多样性可以细分为地区多样性和国家多样性,由于地区多样性仅仅局限在国家边界内探讨来自不同地区的合作伙伴之间的多样性,差异程度远低于后者,因此并没有被广泛采用(Goerzen and Beamish,2005)。遵循大多数学者们的观点(Duysters and Lokshin,2011; Jiang and Tao et al.,2010; Lavie and Miller,2008),本研究所指的地理多样性维度的内涵也是来自后者,即强调焦点企业的研发伙伴中来自不同国家的多样化程度。

综合考虑医药制造业的特点,我们认为焦点企业的研发伙伴多样性主要体现在组织多样性和地理多样性两个维度(van Beers and Zand,2014)。原因有四个:第一,医药制造业中存在大量合作,其研发合作伙伴包括高校、同行竞争对手、研究机构等。因此,研究焦点企业的所有研发伙伴中来自于不同组织类型的多样化(组织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二,我国医药制造业的新药研发与创新水平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差距非常大,我国本土医药制造企业若要提升创新绩效并实现突破,就需要与国外高水平的制药企业开展合作,获得新药研发链上的相关知识。因而,研究焦点企业的所有研发伙伴中来自于不同国家的多样化水平(地理多样性)非常必要。第三,技术多样性是指体现在产品的本质以及产品生产方法中的知识体系与理念的多样化程度(Quintana-GarcÍa and Benavides-Velasco,2008)。本研究认为,医药制造企业所生产的药物的本质以及药物生产方法中的知识体系与理念,在不同组织类型的合作伙伴中都有所体现。也就是说,医药制造企业与用户和供应商合作能获得大量有关新技术、市场和工艺改进的知识(Whitley,2002);与竞争对手合作有利于开展基础性研究以及制定标准;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更有机会获得新颖的科学技术知识(Drejer and Jørgensen,2005)。这可以看出,在医药制造业中,研发伙伴技术多样性与研发伙伴组织多样性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因此,本研究选用内涵更广的研发伙伴组织多样性这一维度。第四,本研究聚焦于医药制造业,因此不存在产业多样化的问题。已有文献中对技术多样性维度的测度多是基于产业类型的,而我们已经解释了不研究产业多样性的原因。

具体地,本研究中的研发伙伴组织多样性是指焦点企业的研发伙伴来自多种组织类型的程度。我们将组织类型分为五种类型——竞争对手、用户、供应商、高校、研究机构。本研究中的研发伙伴地理多样性是指焦点企业的研发伙伴分布在多个国家的程度。我们将不同国家也分为五种类型,中国、美国、欧洲国家、日本、其他。研发伙伴多样性的维度划分如表2.3所示。

表2.3 研发伙伴多样性的维度划分

2.2.3 研发伙伴多样性的理论基础

有关合作伙伴多样性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三部分:社会网络理论、资源基础观和交易成本理论。

2.2.3.1 社会网络理论

社会网络理论强调,经济行为可能会受到个体所嵌入的社会网络的影响(Granovetter,1985)。社会嵌入(social embeddedness)的概念是由Mark Granovetter(马克·格兰诺维特)首次提出的,接着结构嵌入(structural embeddedness)和关系嵌入(relational embeddedness)这两个维度也被提出。

结构嵌入所关心的是连带所形成的空间结构,即“连带是否存在”以及“连带形成的网络是什么样的”(Gulati,1998; Moran,2005)。以往的研究对于“何种网络结构才是最优的”这一问题,仍然存在矛盾和争论,尚未达成统一结论。争议中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流派的代表人物分别是Ronald Burt(罗纳德·博特)和James S.Coleman(詹姆斯·S.科尔曼)。其中,Burt是“结构洞”观点的代表人物,他指出社会资本来自非冗余的连带,即与某一个体相联系的若干个体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结构洞),处在某个结构洞位置的个体更可能接触到非重合的信息、知识和资源(Burt,1992)。Coleman则是“紧密的网络”观点的代表人物,该流派与“结构洞”流派的观点完全相反。“紧密的网络”观点认为,社会资本源于紧密的网络,因为紧密的网络能够使个体行动以及集体行动具有更高的积极性;此外,紧密的网络更有利于传播并强化团体规范,其中个体的行为也更容易被监督和约束;同时,紧密的网络所产生的社会凝聚力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资源获取能力以及合作技能(Coleman,1998; Coleman,1990)。

关系嵌入所关注的是直接相连的个体,这体现了关系中的个人色彩,如个体之间的亲近、信任和融洽、身份的相似(Gulati,1998; Moran, 2005;周长辉,曹英慧,2011)。关系嵌入维度关注行动者之间的直接连带的作用以及互动的结果。关系嵌入这个维度包括信任、规范以及身份等(Inkpen and Tsang,2005)。关系嵌入中的争议问题是“强连带”与“弱连带”。一些学者认为弱连带比强连带更重要,原因在于弱连带更能为企业带来那些不同群体和渠道的非冗余的、差异化、多样化的知识与信息(Granovetter,1973)。然而,与弱连带的观点相反,某些学者指出强连带具有很多优势,例如强连带所具备的时间因素(time)、情感因素(affection)以及互动性(interaction)等能够使得相互联系的个体之间更加积极地发生相互作用,信息交换变得更加顺畅,资源传递的效率也更高(Krackhardt, 1992;周长辉,曹英慧,2011)。

2.2.3.2 资源基础观理论

企业如何创造竞争优势并始终保持竞争优势,一直是战略管理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Wernerfelt(1984)在《战略管理期刊》(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上发表的《企业的资源观》(“Aresourced-based view of the firm”),标志着资源基础理论(Resource-based View,简称为RBV)被首次提出来,该理论强调了企业内部资源的重要性。企业的竞争优势源于独特竞争战略的实施(Barney,1991; Wernerfelt,1984)。当企业的资源同时具备有价值的、稀缺的、难以模仿的以及难以替代的四个特征时(即VRIN型资源),企业就具有实施竞争对手无法模仿的战略的能力,从而持续地获得企业的竞争优势。

传统的资源观理论认为,那些能够为企业带来可持续竞争优势的资源必须限制在企业的内部。然而,随着理论的不断推进,许多学者开始关注组织间的合作以及在此情境下的知识转移研究(Jacobides and Knudsen et al.,2006)。学者们从“网络资源”的视角拓展了传统的资源观理论。例如,学者们提出网络资源这一概念,具体而言,企业的合作网络中存在重要的网络资源,这种网络资源能够对企业当前的战略行为以及决策产生一定的决定性作用,甚至还能影响企业进入下一个联盟网络时的决策(Gulati, 1999)。此外,网络成员还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Gulati,1999)。基于此,企业在寻找外部合作伙伴时,更倾向于选择那些与自己不同且多样化的伙伴。从而,企业更能接触到非冗余的知识和互补性资源。

从拓展后的资源基础观理论的视角来看,研发合作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并且这种有价值的资源能够通过汇集、整合并结合其他企业的资源,帮助创新型企业提升自身价值并获得竞争性(Das and Teng,2000; Miotti and Sachwald,2003)。还有学者强调了资源基础观理论在解释一个企业的技术能力中的作用,以及资源对其选择技术联盟伙伴的影响(Mowery,1998)。同样地,知识基础观理论也意识到,网络化和合作关系是企业获取知识并填补其知识缺口的一种重要机制(Spender,2007)。类似地,从认知视角来看,企业间的联系对于创新来说非常重要,原因在于,员工和企业都需要所认知的外部资源和能力来补充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

2.2.3.3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罗纳德·H.科斯(Ronald H.Coase)在其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一文中首次提出的。为了研究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Williamson(1979)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概念提出了“契约人”的概念以及交易成本理论的两个重要假设。它们分别是“契约人”会表现出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两种行为特征。

由于创新型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一些结构性调整,更高的产品和技术复杂性增加了创新者的成本和风险,因此,仅靠单个公司自身有限的资源和能力是无法完成这种创新的。在过去的20年,企业间的研发合作或创新活动越来越多,企业的网络化或者与不同伙伴开展研发活动的合作已经成为一种必要的商业活动,这表现在与研发伙伴形成的战略联盟越来越多(Hagedoorn,2002)。实际上,企业是否参与到研发合作中以及与何种类型的伙伴开展合作的决策取决于从合作中获得的净收益。从交易成本视角来看,合作的交易成本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带来更高的不确定性和更大的风险,从而导致敏感知识的泄露以及竞争优势受到损害;另一方面,当企业构建或治理一个合作网络时,会带来与搜寻、协调、契约以及实施方面有关的交易成本。具体而言,合作伙伴的多样性会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负担,这主要包括搜索成本和管理成本两方面(Goerzen and Beamish,2005)。一方面,当企业搜索那些超出其业务范围的新业务知识时,搜索成本就产生了。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视角来看,企业实施这种战略行为所需要的成本非常高。另一方面,管理成本是指,在管理多样化的合作伙伴时,管理结构会变得更加臃肿、复杂并且低效率,从而导致更高的管理成本。此外,还需要考虑的是,在管理多样化的合作伙伴时,企业还需要为解决合作伙伴之间的冲突等花费大量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