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北京城市的管理之步军统领
步军统领一称九门提督,全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掌京师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成九门管钥,统率八旗步军、巡捕五营守卫巡缉,清查地方,以亲信满洲大臣兼任。《钦定日下旧闻考》卷七十三《官署十二》载:
提督九门、巡捕三营步军统领一人,掌管门禁锁钥,统率八旗步军、三营,将备以肃清辇毂。
福格《听雨丛谈》卷一“步军统领”条载:
步军统领,即古之执金吾,今俗呼九门提督。盖九门锁钥、白塔信炮、大内合符,皆归掌之。秩如汉之司隶校尉、明之锦衣卫,虽武职二品,威权甚重,多以王公勋臣兼领其事。汉光武云:“作官须作执金吾。”此官之盛,由来久矣。管辖八旗步军、巡捕五营,又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司务、笔帖式为之属。徒罪以下词讼,皆得自理。出入九衢,清尘洒道,街官闾吏,呵殿道迎,虽亲王行途,无此威重也。
步军统领始建于康熙十三年,并无专署,至雍正十二年,方以宣武门内京畿道胡同内务府官房给步军统领为衙门。乾隆二十一年,衙门移至地安门外帽儿胡同显佑宫之右,房屋共一百四十二楹。
其统率军队有两部分组成,一为京师八旗步军组成的步军营,一为京城绿营马步兵组成的巡捕营。
八旗步军、巡捕五营的马步兵,按地区分汛驻扎防守。八旗步军防守内城,按八旗方位分汛防守,巡捕五营防守外城及京郊地方。其主要职责为:守卫、断狱、门禁、编查保甲、缉捕、巡夜、禁令、救火、发信号炮等。
(一)步军统领下属之八旗步军
步军统领下设左、右翼步军翼尉,步军协尉,八旗副尉,步军尉,委署步军尉,捕盗步军尉,领催等官,辖步军近18000人。
步军统领之下设官、职掌
(二)驻扎
北京内城八旗基层军事单位称作汛,下设堆拨和栅栏。
皇城内各汛均由八旗满洲步兵驻扎,皇城外各汛则由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分别驻扎,每汛(设在通衢、闹市旁)设步兵12名,按地界防守稽查,夜晚则巡更击柝。
汛下设栅栏,每栅栏(胡同入口处)设步兵3名。供步兵休息的地方叫作堆拨,亦名巡房,堆子房,内有条凳,墙上挂弓箭,门外插架上插着长枪,并有用以灭火的设备,相当于今天的驻地派出所和消防队。
各城门设城门领,内九门每门二人(以八旗满洲充),外七门每门一人(以八旗汉军充);复设城门吏、门千总,每门二人,负责掌管城门启闭、人员出入。城门处分别设有班房、更房,“内城百有五楹,外城八十楹”,城上设戍守望,“内城八十四所,外城四十三所”。
皇城内供八旗满洲步军宿卫的营房共有90所,此外,内城各门的堆拨房数量也很多:
内城九门各设巡房,左翼三百二十七所,右翼二百九十九所,分隶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门内皆令循环巡警;
附城列屋三千六百十有六,每旗各拨满洲、蒙古、汉军官兵挈眷驻防;
并于城门外各设巡房八间,即令驻防官兵分班守卫;
外城七门设马、步兵巡房三百四十二所,分隶巡捕三营巡守。
除上述所管八旗步军外,步军统领还管辖汉人组成的绿营兵,即巡捕营,负责近畿地区的治安。
(三)步军统领下属之巡捕营
巡捕营是拱卫京城的绿营军队,掌分汛防守并巡逻稽查外城及京郊地方。
初设南、北二营,顺治十四年(1657)增设中营,称“巡捕三营”,由兵部职方司汉主事管辖。康熙三十年(1691),改由步军统领衙门兼管。巡捕三营各官分布如下:
中营参将分驻崇文门外抽分厂,中营游击分驻正阳门外猪市口西南,一守备署在宣武门外棉花头条胡同东南,二守备署在崇文门外上三条胡同外,正东守备署在朝阳门外大街外,东南守备署在广渠门外关厢大街外,正南守备署在永定门外,海子墙守备署在左安门外黄家庄。
南营参将分驻海甸;南营游击分驻宣武门外菜市口东,南一守备署在正阳门外东小市西,南二守备署在广宁门内牛街外,南一守备署在西直门外西关外,南二守备署在右安门外关厢外,南三守备署在广宁门外大街;畅春园守备署在海甸庄,圆明园守备署在挂甲屯西胡同,圆明园千总署在水磨地方,圆明园树村守备署在树村南,把总署在瓮山东北,静宜园守备署在香山买卖街,千总署在四王府,把总署在小屯村。
北营参将分驻宣武门外斜街,北营游击分驻安定门外大关内北,东守备署在正阳门外东河沿内北,西守备署在宣武门外铁厂外,东北守备署在东直门外大街外,西北守备署在德胜门外大关外,西一守备署在朝阳门外鸡市口头条胡同。
乾隆四十六年(1781)以前,巡捕三营弁兵廨舍之制一直如此,直到乾隆四十六年扩建。
乾隆四十六年前巡捕营官兵设置
营下设汛,下有栅栏,并有堆房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