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借纸遁:读书日记选(199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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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琛与罗友枝
《中国死亡礼仪》

华琛(James L.Watson)和罗友枝(Evelyn S.Rawski)编的Death Ritual in Late Imperial and Modern Ch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rkeley and Los Angeles,1988),日文本题为《中国の死の仪礼》,由西胁常记翻译,平凡社1994年出版。据书前面的序言说,他们是希望以婚姻、死亡来考察晚清以来中国文化的同一性和多样性。在死亡的问题上,他们认为,从葬式和埋葬两方面仪礼来看,“如果葬式说明了中国文化的同一性的话,那么与墓密切相关的仪式则意味着,各种象征社会性要素如民族、阶层、性别的境界都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互相依存。在作为中国人自我认同的一系列规范统一的葬式中,由于尸体处理习惯的变更与差异,残存了多样性和区域性,这种在某种意义上缺乏统一仪式的结果,造成了松动和含混,允许和默认了各个民族集团按照自己的惯例,在认同‘中国人’的时候,出现宽泛、自由地实施和处理遗骸的习惯”(8—9页)。

书中一篇文章介绍说,中国人的葬仪包括九项:(一)哭丧,主要由女性承担,挂白幡以周知众人;(二)着麻制的白衣白鞋白头巾,按照血缘远近用不同的质料;(三)对遗体进行仪式性的沐浴着衣;(四)生者向死者赠送随葬物品,如纸钱、纸马、食物和用具;(五)准备死者的牌位,并确定其在家族祠堂中的位置,由于用文言的缘故,他的名讳和尊号会写得很规范;(六)司职钱财的专人收取仪金;(七)安魂音乐;(八)遗骸入棺;(九)安圹下葬,意味着死者从此便从生的世界转向死的世界。但是,这只是某种简约化和世俗化了的丧葬仪式,完整和经典的丧葬仪式,在古代礼书中有另外的叙述,而且各个区域和各个阶层的丧葬仪式,其繁简也大相径庭。

罗友枝在她写的本书第二章《历史学家对中国葬礼的研究方法》中说,“‘乱’这个字,在广义上就是在伦理规范与社会结构被破坏的时候,家、共同体、国家中产生的无秩序……对知识人来说,预防‘乱’的一个方法就是教育一般民众,不要动摇正确的价值”,这个说法当然很普通,不过倒是很实在的,也正是儒家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意义所在。由此想到的是,所谓“无秩序”,一为“淫”二为“乱”,前者是个人与家庭中的阴阳失序和道德瓦解,后者是社会或国家上的政治失序和伦理崩溃,官方依凭儒家学说,不允许佛教与道教造成这种漫无秩序的现象。

特别有趣的是,在第十章《皇帝的葬礼:明清皇帝与死亡仪礼》一文中,罗友枝说道,天子葬仪中似乎有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当然这是必要的,一方面作为天子,他是中国社会体制中的唯一和绝对的至尊,另一方面,作为天命承受者,他的正当性又依赖于天人合一的特殊仪礼,以及从先王甚至前朝那里传下来的神圣性。因此,祭祀成了合二为一的极重要的事情,天子独占了祭天的权力,由于这种权力,他获得了统治的合法性,这是因为他通过仪式与宇宙相互关联,而宇宙又支持着他的神圣性。但是,皇帝的葬仪却只是老百姓葬仪的放大,这是因为独占性的天子实际上就是垄断性的长子的扩大,因此“皇帝陵墓不过是中国人坟墓的放大,从临终瞬间到灵柩入土的一系列葬礼,也只是庶民仪礼秩序的变形”,只是从陵墓的选择(考虑风水、龙脉)、葬仪(服丧范围的扩大、庄严性和神圣化)、陪葬品(象征天下财产的统一性)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要象征、暗示、强调,这是“唯一”和“绝对”。所以她说,帝国的葬仪是“为了确立中国人宇宙观中天子的唯一崇高性,及基本家族关系的价值标准合理性,承认天子负担了模范作用……通过葬仪,强化了国家宗教中的王权观念”。在这一思路下面,这部书从古代帝王顺流而下,也讨论了孙中山、毛泽东和蒋介石的遗体和陵墓。

(1998年1月23日,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