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邓明府
【题解】
本文于万历十六年(1588)写于麻城。邓明府,即邓应祁,字永清,号鼎石,四川内江(今四川内江)人。李贽早年朋友邓石阳的长子。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同年授麻城(今湖北麻城)知县。唐宋以后,多尊称知县为明府,故称邓明府。万历十六年,张居正死后被抄家不久,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顽固派向张居正展开了猛烈攻击,以致“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同时,也有一些士人因何心隐被杀之事,指责张居正。本年夏间,邓鼎石将论何心隐的文章带给李贽,李贽认为该文“所论甚见中蕴,可为何公出气”,但“恐犹未察江陵初心”。并结合当时形势,于此信中在指出张居正“必欲杀吉安人为尤错”的同时,又明确指出“何公死,不关江陵事”,并称张居正为“宰相之杰”,与“布衣之杰”的何心隐一样,“皆吾师也”,这在当时实为大胆之言。而对于在何心隐遇难之际,有力营救而又坐视不理的耿定向,则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何公死[1],不关江陵事[2]。江陵为司业时[3],何公只与朋辈同往一会言耳[4]。言虽不中[5],而杀之之心无有也。及何公出而独向朋辈道“此人有欲飞不得”之云[6],盖直不满之耳。何公闻之,遂有“此人必当国,当国必杀我”等语[7]。则以何公平生自许太过,不意精神反为江陵所摄[8],于是怃然便有惧色[9],盖皆英雄莫肯相下之实[10],所谓两雄不并立于世者,此等心肠是也。自后江陵亦记不得何公,而何公终日有江陵在念。
【注释】
[1]何公:指何心隐(1517—1579),原名梁汝元,字柱乾,号夫山,吉州永丰(今江西永丰)人。曾从学颜山农,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早年放弃科举道路,在家乡组织“萃和堂”,进行社会改良的试验。后因反对严嵩的斗争,遭严党疾视,改名何心隐,四处讲学。其言行颇具“异端”色彩,后被湖广巡抚王之垣以“妖逆”“大盗犯”的罪名捕杀于武昌。后人整理有《何心隐集》。李贽在《何心隐论》(见本书卷三)中曾给以极高推崇。在《为黄安二上人三首·大孝一首》(《焚书》卷二)、《与焦漪园太史》《寄焦弱侯》(《续焚书》卷一)中也多有论述,可参看。
[2]江陵:即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江陵(今湖北江陵)人。明代政治家,当时人称为张江陵。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万历年间,连续十年担任内阁首辅,进行政治改革,朝政为之一新。死后受到顽固派的弹劾,一家遭削籍抄没。著有《张文忠公全集》。李贽在《何心隐论》中指出,张居正默许杀害何心隐是错误的。他说:“非惟得罪于张相(指张居正)者有所憾于张相而云然,虽其深相信以为大有功于社稷者,亦犹然以此举为非是,而咸谓杀公以媚张相者之为非人也。”
[3]司业:官名。国子监(太学)的副长官,协助祭酒(国子监长官)掌管教育行政。嘉靖年间,张居正曾“领国子司业事”(《明史·张居正传》)。
[4]朋辈:指耿定向兄弟。嘉靖三十九年(1560),何心隐经耿定向荐引,在北京曾与张居正晤谈。
[5]不中(zhòng):不合。
[6]此人有欲飞不得:这是张居正的话。解文炯《梁夫山先生遗集序》记载:“江陵谓先生(指何心隐):‘本飞鸟,但飞不起耳!'”
[7]此人必当国,当国必杀我:这是何心隐的话。《梁夫山先生遗集序》记载:何心隐语人曰:“张公必柄国,他日杀我者此人也。”
[8]不意:没料到。摄(shè):通“慑”,震慑、恐惧的意思。
[9]怃(wǔ)然:失望的样子。
[10]相下:互相谦让。
【译文】
何公之死,与张江陵没有关系。张江陵任国子监司业时,何公在耿定向兄弟荐引下曾与张江陵见面晤谈。虽二人言语有所不合,但张江陵并没有想要杀害何公。等到何公离开张江陵的官所后,张江陵曾独自向耿定向兄弟说:“此人不守本分,想折腾但恐怕也折腾不起来。”这也只是表现出张江陵对何公的不满罢了。后来何公听到了这些话,就说:“此人必然会掌握国家大权,掌握了国家大权必然会杀我。”因为何公从来都自高自大,没想到却被张江陵所震慑,所以很失望地产生了一种恐惧,这都是英雄之人不肯互相谦让的表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两雄不能同时并立于世之意。从此以后,张江陵并不再记挂何公,而何公却终日在想着张江陵对他的威胁。
偶攻江陵者,首吉安人[1],江陵遂怨吉安,日与吉安缙绅为仇[2]。然亦未尝仇何公者,以何公不足仇也,特何公自为仇耳。何也?以何公“必为首相,必杀我”之语,已传播于吉安及四方久矣。至是欲承奉江陵者,憾无有缘,闻是,谁不甘心何公者乎[3]?杀一布衣,本无难事,而可以取快江陵之胸腹,则又何惮而不敢为也[4]?故巡抚缉访之于前[5],而继者踵其步[6]。方其缉解至湖广也[7],湖广密进揭帖于江陵[8]。江陵曰:“此事何须来问,轻则决罚[9],重则发遣已矣[10]。”及差人出阁门[11],应城李义河遂授以意曰[12]:“此江陵本意也,特不欲自发之耳。”吁吁!江陵何人也,胆如天大,而肯姑息此哉[13]!应城之情状可知矣[14]。应城于何公,素有论学之忤,其杀之之心自有。又其时势焰薰灼[15],人之事应城者如事江陵,则何公虽欲不死,又安可得耶!
【注释】
[1]“偶攻”二句:指御史傅应祯、刘台等万历初年先后上疏展开对张居正的弹劾(参看《明史》卷二二九《刘台傅应祯传》),傅、刘都是江西安福人,安福旧属吉安府,故称。偶攻,结伙攻击。
[2]缙(jìn)绅:插笏于绅带间,旧时官宦的装束。这里指傅应祯、刘台等官吏。
[3]甘心:愿意。这里指愿意与何心隐为仇。
[4]惮(dàn):怕。
[5]巡抚缉访:指万历四年(1576)湖广巡抚陈瑞派人缉拿何心隐。巡抚,官名。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负责管理一省或几省的军事、吏治、刑教等。
[6]继者踵其步:指继陈瑞任湖广巡抚的王之垣继续追缉何心隐一事。
[7]缉解至湖广:万历七年(1579),何心隐在祁门(今安徽祁门)被捕,辗转经江西、湖南而押解到武昌。
[8]揭帖:公文的一种。
[9]决罚:判决处罚。
[10]发遣:遣送,流放。
[11]差人:当差的人。
[12]应城李义河:即李幼滋,字元树,号义河,应城(今湖北应城)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当时任工部尚书。
[13]而肯姑息此哉:意思是(如果要想杀何心隐),岂肯宽容他。
[14]应城之情状:指李义河借刀杀人的心思与做法。
[15]势焰薰灼:指李义河权势凌人。
【译文】
结伙攻击张江陵的是江西吉安人,因此张江陵对吉安人产生了怨恨,与吉安籍的官吏结下了仇恨。但他并没有仇恨何公,因为与何公没什么原因可以结仇,只是何公自己心中存有张江陵对他有仇恨之心。为什么?因为何公说的“张江陵必然会掌握国家大权,掌握了国家大权必然会杀我”的话,早已经传遍吉安与全国。以致那些想拍张江陵马屁的人,遗憾找不到机会,听到何公之事,谁不愿意以何公为箭靶而取悦于张江陵呢?杀一个平民百姓,极为容易,又能使张江陵高兴,有什么可怕而不敢做的?因此,先是湖广巡抚陈瑞派人缉拿何公而不得,而后有接陈瑞之任的王之垣对何公的继续追捕。后来何公被捕,经江西、湖南而被押解到武昌,湖广官员又送秘密公文给张江陵。张江陵说:“此事有什么可请示的,轻则判决处罚,重则流放罢了。”等到当差的人到官署门外时,应城人李义河却授意差人说:“杀何心隐,这是张江陵的本意,只是不愿自己处置罢了。”哎呀!张江陵是什么人?胆如天大,他如果想杀何公,岂肯宽容他。李义河借刀杀人的心思与做法明明白白。李义河与何公,平常在论学上意见不一致,他本来就有杀何公的心。当时他任工部尚书,又权势凌人,下边的官吏拍他的马屁如同拍张江陵的马屁,所以何公虽然不想死,那也是不可能的。
江陵此事甚错,其原起于憾吉安人,而必欲杀吉安人为尤错。今日俱为谈往事矣!然何公布衣之杰也,故有杀身之祸,江陵宰相之杰也,故有身后之辱[1]。不论其败而论其成[2],不追其迹而原其心[3],不责其过而赏其功,则二老者皆吾师也。非与世之局琐取容,埋头顾影,窃取圣人之名以自盖其贪位固宠之私者比也[4]。是以复并论之,以裁正于大方焉[5]。所论甚见中蕴[6],可为何公出气,恐犹未察江陵初心,故尔赘及[7]。
【注释】
[1]身后之辱:张居正死后,曾被神宗下诏抄家夺谥(shì)。
[2]成:成就。
[3]原其心:考察其本心。
[4]“非与”三句:暗指耿定向不救何心隐一事。据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三五:“乃卓吾之所以恨先生(指耿定向)者,何心隐之狱,唯先生与江陵厚善,且主杀心隐之李义河又先生之讲学友也,斯时救之固不难,先生不敢沾手,恐以此犯江陵不说(悦)学之忌。”局琐取容,指猥琐谄媚的行为。局琐,局促猥琐。埋头顾影,畏缩不前之态。
[5]大方:谓识见广博、深懂道理的人。这里指邓鼎石。
[6]所论:指邓鼎石论何心隐的文章。中蕴:内情。
[7]赘及:多余地涉及。
【译文】
张江陵在何公一事上也非常错误,其原因在于他痛恨吉安人,而想杀吉安人就更错。今天说的这些都是以前的事了。但是何公不愧为布衣之杰,因此引来了杀身之祸,张江陵也不愧为宰相之杰,因此死后被抄家夺谥。不说他们的失败而说他们的成就,不追究他们的所为而考察其本心,不责备他们的过失而赞赏他们各自取得的功效,那么,这二位老先生都可以成为我的老师。这不是那些猥琐谄媚,见死不救,打着圣人的旗号而贪图高官私利之流所可比拟的。所以我把何公与张江陵一起加以评述,请见识广博的您给以指正。您的大作对何公的评论很合情理,可以说是为何公伸张了正义,但对张江陵的最初想法却不了解,所以我不怕累赘地说了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