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南昌和南昌的基督教
1861年,南昌发生闹教事件,中兴名臣沈葆桢借绅民之名将天主教驱逐出城。此后数十年间江西官绅都以省垣无教堂为荣。但在19世纪末,天主教与耶稣教各差会纷纷入驻南昌。这实际上重写了南昌的权力格局,由此不时引起民教之间乃至不同教派间的龃龉,这就成为1906年南昌教案的一个历史背景。
南昌和许多地名一样,并非一个单一意涵的概念,“南昌”这个词,在清代既可以指南昌城,又可以指南昌城厢内外。而从行政区划的角度讲,它既是江西省的省会,又是江西省辖下的南昌府和南昌府辖下的南昌县。这还不算,当时的南昌城从县级行政的角度讲,是由南昌县与新建县同城而治的。也就是说,南昌是一个具有地理和行政多重含义的概念。本书研究的南昌教案,是发生在南昌城进贤门内外的一起排外骚乱,其骚乱范围虽均隶属南昌县,但从政治角度讲,新建知县、南昌知府和江西抚藩臬等大吏都卷入其中。因此对南昌的概括,一是对南昌建置的介绍,二是对以城墙为边界的地理意义上的南昌城的介绍。
据方志记载,南昌最初于西汉设县,汉高祖五年(前202)“颍阴侯灌婴渡江定郡”,此后的各个朝代里,南昌的建置和名称经历了诸多变化,直到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正月,朱元璋占领南昌后,改变元朝建置,将龙兴路改为洪都府,依旧置江西行省。次年,改洪都府为南昌府。洪武九年(1376)江西行中书省改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俗仍称省,司治南昌。清代基本沿用了明制。在两江总督下设江西巡抚,总督衙门一度设于南昌。南昌府为江西省省府,下辖的南昌县和新建县的县衙都设在南昌城,属于同城而治。
南昌建城,当始于汉高祖六年(前201),灌婴筑豫章城。但清季南昌城的城址应是始于唐代。唐贞观十一年(637),城区向西迁移,这次城址西迁后,直到清末,一直为南昌城址。在唐代,还对城墙进行了三次大的维修和加固,南昌城区周长达到20余里。城区分东、西两部,城西为官署府衙集中地,从1905年的南昌地图看,这种布局仍旧十分清晰。城东除东湖外,还有商店和街坊。城南北有众多的贸易市场。市内交通发达,有南北向主要道路6条,东西向主要道路3条。到南唐时,南昌一度成为国都。
北宋初年,经济繁荣,工商店铺遍及全城。宋城比唐城又有扩展,城门也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16个。两宋之交,李纲出于军事防御的需要,废掉其中4门。
元至正十一年(1351),元兵为抵抗农民起义军,大力加固城墙,并修缮江门城楼。朱元璋获取南昌之后,大规模改建城池。原12座城门中,废掉5个滨江的城门,重建7门。从东面的永和门起,按顺时针方向,依次为:顺化、进贤、惠民、广润、章江、德胜。其中广润、惠民、进贤、顺化四门属南昌县,永和、章江、德胜三门属新建县。此后一直延续到1928年城墙被拆除时,南昌城区范围都没有大的改变。
清代,从顺治到乾隆期间,南昌城墙经过了8次较大的修整,特别是乾隆七年(1742)广润门大火后,修复工作先后延续了20年。清代的南昌,经济更加繁荣,城内以东大街为中心线,城西为官署、商行所在地,城东为居民街坊,其中还杂有贫民的棚户区。
南昌城内外湖河众多,史上常有水灾之虞,故其排水问题一向受到重视。早在唐代,因城内东湖水患严重,官员组织民夫在水关桥设置水闸,控制东湖与赣江水势,引湖水入江。宋代为防止东湖水溢,先后修建、疏浚“豫章沟”,长二里半,与东湖相接,引湖水东折出城,排入赣江。该沟是宋以来城内排水的主要干道,为南昌古代一项大型市政工程,至今仍在发挥作用。明万历年间,在城内开凿九条排水渠,称九津。各津水都与城外潦沟相连,并整治湖泊,形成了“三湖九津”排水系统。清同治八年(1869),对“三湖九津”做了一次较大的治理,使三湖排水系统更趋完善,进一步改善了城内排水状况[1]。
南昌属于南昌、新建二县的同城而治,其城内总人口数量不见官书和方志直接记载。据清末英国人的一份报告称,寓居南昌的教士告诉他南昌有一百万人口。但洋务局委员则告诉他:“合城厢内外老少男妇,约十万人口。”其本人则评估如下:
南昌纵有池塘桑园空地,实则一繁庶之邑也。行铺货物,充牣街衢,城门终日,摩系相望,有云有一城门,自日出至于日没,进出之数,逾一万人。余见此城门拥挤异常,此说近似。城墙周围约六英里。距关门皆甚远,余计此稠密,或真正城内之幅员,约有三方里,一如上海。……余因是估料南昌户口,终不及二十万人口,虽多或有二十五万人口。再合城外居民船户,三十万人口而已。[2]
在南昌的习俗中,宗族和乡土观念很浓,“姓氏不分大小,在城市都有宗祠;府县不论远近,在南昌都有会馆”[3]。此外,好讼也被看作南昌人的一个特征,不但有专笔记录在方志[4],且为西方传教士所知悉,在天主教赣北教区长期担任主教的白振铎(Géraud Bray)便批评说:“在这个以无理取闹而著名的地区,打官司是非常频繁的事。”[5]
晚清的南昌,逐步开始了现代化转型,邮局、电报局、报馆、新式学堂、新军、警察、商会、医院等新事物相继出现,特别是电报局和新式学堂的出现,对1906年的南昌教案产生重要影响。
光绪三十一年(1905)夏,余肇康迁任江西按察使,于同年冬季开始任事,多有兴革[6]。南京的《南洋日日官报》对余肇康的兴革报道尤详,借此亦可对南昌教案发生前夕的南昌城窥知一二。
余肇康对警察进行了整饬以强化社会治安。此次整饬警察的直接目的是冬防,因为“时交冬令,宵小最易潜生”[7]。这年十月初三日,该报便报道了余肇康对巡警严明赏罚以加强冬防的消息[8]。一个多月后又报道了南昌的冬防情况,称“各城门常有留城不锁之弊”[9],余肇康下令严杜此弊。余肇康为督促冬防,还命令警察加强巡夜,“饬在事各员弁督率巡兵,轻车简从,严为查察,不得虚张声势,致使宵小潜踪在案”。该报报道了一则巡夜的事例:“昨日右营守备托守戎金阿终夜出巡,行经刘猛将军庙,见有妇人头破血出,倒地狂呼,一男子从旁殴打,不少住手,询问原由,而该妇已不能言语,守戎当将男女二人一齐送交警察东局讯办,见者咸称守戎认真巡缉,次日禀知各上宪,亦颇蒙嘉许。”[10]
余肇康加强了南昌城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下令“于各街巷口添设路灯,彻夜光明”,结果使得“彼宵小固无从匿迹,即行人亦称便利云”[11]。二是倡令重修街道。修街经费浩大,无从筹办,但余肇康认为“各街不修,沟路不通,秽气触人,有乖卫生之道”,便劝谕沿街商铺集资修建,具体方法是“城厢内外各铺户,均各抽租一月,房东六成,房客四成”,据称,“各铺户奉谕之下,无不乐从”[12]。
此外余肇康还留意于制度改良。十一月十六日该报报道:“拟调查江宁巡警章程,来江仿办。”[13]其后又报道了余肇康“改良江省政治”的计划,称“其大端有三,一在改良监狱,一在罪犯习艺,一在不用刑询”。该报的主笔按道:“中国监狱虽称坚固,而其中污秽,往往由看役懒于打扫,在地方官亦每视为罪囚之所,故于屋壁坚固之外,无所关心。至于罪犯,徒事羁押,无所事事,诚不如学习工艺,或可化无用为有用。若夫刑询,则尤伤天地之和。三者实为新政改良之要务,廉访加意于此,其留心政治已即此发其端矣。”[14]
通过以上报道可知,在光绪三十一年的冬季,南昌城的城门夜间一般是不上锁的,余肇康出于社会治安的考虑,下令改变了这一习惯做法;当时南昌城没有路灯,余肇康下令添设了路灯,使得市民夜间出行的环境得以改善;当时南昌的监狱环境、犯人生活和审讯方式仍旧是传统模式,从南昌教案发生后对闹教嫌犯的严刑逼供看,余肇康的改良计划显然没有取得成功。
晚清南昌的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和新教两教。首先来介绍天主教。1595年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进入南昌,这是天主教在南昌最早的活动记录。在清季的“百年禁教”时期,天主教仍在南昌“黑夜传教”[15]。晚清弛禁之后,天主教传教士罗安当(Antoine Anot)于1861年进入南昌传教,受到官方的正式接待。但是第二年便发生第一次南昌教案,罗安当被逐。此后20余年时间,天主教始终无法进入南昌传教。由于史料缺乏,笔者无从了解天主教重返南昌的情况。在南昌教案发生的前夜,可知天主教的遣使会已在南昌拥有两座教堂,一是进贤门内的老贡院天主堂,一是进贤门外马厂老教堂,后者曾在第一次南昌教案中被毁。在1906年南昌教案发生前夕,老贡院天主堂的神甫是王安之,马厂天主堂的神甫是罗望达(Jean-Baptiste Rossignol)。
除了以传教为职事的遣使会外,南昌还有一个圣母兄弟会,该会是一个罗马天主教研究所基督教教育机构,创办于1817年,不属于神职人员,而专门司职教育。在南昌教案中被焚毁的法文学堂便为其所管理,当时在法文学堂工作的共有五位圣母兄弟会的“教习”。此外,还有一个女修士的仁爱会于1882年初到江西,进入南昌的时间则不详,她们负责养育女婴。
接下来介绍一下新教。南昌教案发生前,在该地传教的分别是美以美会、中华内地会和中华基督教南昌兄弟会(普利茅斯兄弟会)等三家差会。
美以美会1867年进入九江,这是该会初次到达江西。1897年一位美以美会传教士进入南昌传教,并于两年后建立了美以美会在南昌的第一座教堂,即半步街福音堂,后更名为清钟堂。截至南昌教案发生前,美以美会在南昌有五处产业,其中包括德胜门外环丘街的葆灵女书院,皇殿背的康济医院,以及贾尔思医生(Dr. Charles)1903年开办的诊所等[16]。
中华内地会进入南昌的时间不详,南昌教案发生前,该会在南昌共有三处教产。近代来华新教差会多达100多个,中华内地会是人数最多、传教区域最广、最具特色的一个差会。内地会是19世纪中叶在英国兴起的信心差会之一。其创始人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被称为信心差会之父。戴德生为了缓解中国人的排外和反教心理,要求内地会成员尽可能地与中国人打成一片。他在来华新教传教士中首倡穿中国服装,采取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深入民间行医传教,甚至到普通的中国人家中传教。这使许多中国人把他当作外国朋友,而不是“洋鬼子”。
中华基督教南昌兄弟会“为首先进入南昌之差会”[17]。南昌教案发生前,该会在南昌共有两处教产,一是金传安(Harry C. Kingham)在罗家塘建立的布道堂,一是华原小姐(Miss Warr)管理的书院[18]。
据《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19]1906年3月6日报道,可知除了留在南昌的美以美会孔教士和遇害的九人,当时南昌还有如下教会人员及家属:天主教五女三男,内地会二男二女和三个小孩,兄弟会一女和一婴儿,美以美会三男六女和四孩童。他们加起来整整有40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