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列国志(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系列)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 双边关系

(一)政治关系

1949年10月7日,中国与波兰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20世纪50年代,中波关系处于全面发展时期。从20世纪50年代末起,随着中苏关系逆转,中波关系也日渐疏远。从1983年起,中波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1989年波兰发生剧变,中国政府表示尊重波兰人民自己的选择,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新型国家关系。1997年,波兰时任总统克瓦希涅夫斯基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这是38年来波兰国家元首第一次正式访问中国,两国元首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联合公报》。2004年6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波兰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波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宣布建立中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2011年12月,波总统科莫罗夫斯基访华,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二)双边贸易

波兰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已连续多年成为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2008年以来,除受金融危机影响的2009年双边贸易有所下降之外,中波双边贸易持续增长。

表2 2008~2013年中国和波兰双边贸易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欧洲司。

中国向波兰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产品、光学仪器、家具与寝具、针织和非针织服装、非铁道及电车道类车辆及零附件、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制品和鞋类。从波兰进口的主要产品有:铜及铜制品、电器设备、机械器具、有机化学品、非铁道及电车道类车辆及零附件、家具和寝具、橡胶及其制品、钢铁制品、矿产品、光学仪器。

在中波双边贸易中,贸易不平衡问题较突出,中国是波兰最大的贸易逆差国。2008~2013年,波兰与中国的外贸逆差逐年增加,从2008年的76.44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103.4亿美元。贸易不平衡既反映了两国对贸易商品需求存在结构性差异,也反映了跨国公司在全球的要素转移。

(三)双边经济合作

1984年,中国与波兰成立了政府间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1988年6月两国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偷漏税协定》,为双方投资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目前,中国对波兰投资规模较小。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在波兰投资约2亿欧元。同期,中国在波兰投资的企业有28家。主要投资领域为贸易和服务、制造业、房地产和承包工程。在波兰已设立机构和投资合作企业的有中兴通讯、华为公司、武汉烽火科技、清华同方威视、山西运城制版、苏州昶虹电子、中国海外工程、上海建工和中国土木工程等公司。波兰是中国在东欧科技合作项目最多、涉及范围最广、合作成效最好的伙伴之一,双方的合作涉及工业、农业、采煤安全、交通、海洋、机械和新能源等诸多领域。

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波兰对华直接投资1.2亿美元。波兰对华投资最大的项目即赛磊那集团新型节能环保建材项目2010年已落户南通开发区。其他合作项目有:山东新汶矿业集团与KOPEX公司合资生产液压支架项目、泰安良达机械制造公司与FASING公司输煤机环链生产项目、江西九江红鹰科技公司与PZL-SWIDNIK合作生产直升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