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上海回族商人群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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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回族商人的商业活动

自古以来,回族商人就以善于经商著称,重视商业、鼓励经商也是伊斯兰教传统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伊斯兰教创始者穆罕默德年轻时就有过经商的经历,当时他为古莱氏富孀赫蒂彻经商,“他从不玩忽职守,事实上他证明自己是个精明、诚实的经理人”〔巴勒斯坦〕马茂德:《伊斯兰教简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第20页。。穆罕默德曾这样高度评价商人:“商人犹如世界上的信使,是真主在大地上的可信赖的奴仆。”南文渊:《伊斯兰教对商业经济的影响》,《宁夏社会科学》1989年第3期。

对于伊斯兰商人的商业道德,穆罕默德也是这样要求:“忠实可靠的商人,在复活日,将与烈士们在一块。”“诚实的商人在报应的日子将坐在主的影子之下。”南文渊:《伊斯兰教对商业经济的影响》,《宁夏社会科学》1989年第3期。回族商人在重视商业经营的同时,必须恪守伊斯兰商业道德,诚实经商:“他曾规定公平,以免你们用称不公。你们应当秉公地谨守衡度,你们不要使所称之物分量不足”(55:7~9)《古兰经》,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第414页。;严禁重利:“吃重利的人要像中了魔的人一样,疯疯癫癫地站起来。这是因为他们说‘买卖恰像重利。’真主允许买卖,而禁止重利”(2:275)《古兰经》,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第33页。;提倡施舍:“你们为吃利而放的债,欲在他人的财产中增加的,在真主那里,不会增加;你们所施的财物,欲得真主的喜悦的,必得加倍的报酬”(30:39)《古兰经》,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第311页。。民国时期的上海回族商人群体在探索商业发展的同时,亦遵循伊斯兰商业道德,经商有道、恪守原则。

上海地区,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畅通的交通条件,自古就有“江海通津,东南都会”的美誉。特别自1843年开埠之后,上海成为西方文化输入的窗口,并逐步成为近代中国的经济中心、贸易中心和金融中心。进入民国时期,随着上海社会的进步,经济的繁荣,全国各地的商人、贫民纷纷涌入。其中,也包括一部分回族商人、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他们的到来,一方面,加速了上海的人口汇集和人口流动;另一方面,则促进了上海经济的发展,以及本民族经济的振兴。其中,江苏籍回族商人从事的商业活动,初期主要是皮货业,后改营珠玉业、古玩业、鸡鸭熟食业、手工业及进出口贸易等。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籍穆斯林,有的当起了劳工,有的发迹后开办工厂,绝大部分则是从事传统的清真行业。20世纪20年代后,有回民经营皮毛、医药、棉花、印刷、五金、进出口贸易等业。经过回族商人们的不懈努力,民国时期的上海回族商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据统计,新中国成立时,上海回族经营的工业、商业总数为1276户,其中商业(包括坐商、摊商、行商)为1214户,占工商总数的95.14%,而工业只有63户,只占4.86%,可见上海回族的商业经济比例之大”张志诚:《上海地区的回族及其经济活动概述》,《回族研究》1994年第4期。。然而,民国时期,内忧外患、时局动荡,商业环境并不理想,“目前工商剧战,机械日新,魄力之宏,吾华难与比并。试阅海关年册,进出相较,每年溢出外洋金钱八千数百万之巨,而赔款尚不在此数。年年如是,无怪财尽民穷。若再因循,不出一二十年,将索华人于枯鱼之市矣!岂不哀哉?”《劝戒同教箴言》,引自《上海清真寺成立董事会志》,Y3-1-195,上海市档案馆,1911,第40页。上海回族商人们逐步认识到:“惟商贾能兴百业,工艺可塞漏厄。故欧美均以二者为立国大本。”《劝戒同教箴言》,引自《上海清真寺成立董事会志》,Y3-1-195,上海市档案馆,1911,第40页。故决心“亟宜合群图谋,扩充工艺,去短取长,坚持勿懈,加以集合商力,广开实业、学堂,一面造就人才,改良商务,事事足踏实地,诚信相孚,以为进寸进尺之计,万勿再效近时倒账覆辙,败坏大局”《劝戒同教箴言》,引自《上海清真寺成立董事会志》,Y3-1-195,上海市档案馆,1911,第40页。。积极改进工序技艺,改良生产方式,培养优秀商业人才,改善商业运作模式,合群力促回族商业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