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文化研究(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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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策轨术推帝王享国数


六十四卦策轨术是通过六十四卦主岁推演帝王享国数的术数,《稽览图》卷下载推之术:“置天元甲寅以来,数之受命之年数,以三十二数除之,不足除者,以乾、坤始数,算末即得主岁之卦。”其术以天元甲寅至某帝王受命的累积年数除以六十四卦主岁的周期三十二,以乾坤二卦主岁为一数起,取所得之余数以合受命之岁的所主之卦,再由受命之岁所主卦求得其轨数,该轨数即为此帝王享国数。求主岁之卦依据前面六十四卦主岁的顺序内容,求卦轨数则另有所论,究其实亦源于大衍筮法。《系辞传》论大衍筮法: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易纬·乾凿度》释云:


阳析九,阴析六,阴阳之析,各百九十二。以四时乘之八而周,三十二而大周。三百八十四爻,万一千五百二十析也。故卦当岁,爻当月,析当日。


《系辞传》以阳爻为九,阴爻为六,则乾卦策数为9×6(爻数)×4(四时)=216,坤卦策数为6×6(爻数)×4(四时)=144。乾坤策数之和为216+144=360,即为“期之日”。六十四卦一卦六爻,共计三百八十四爻,其中阳爻一百九十二,阴爻一百九十二,阳爻策数为9×4(四时)=36,阴爻策数为6×4(四时)=24,则阳爻总策数为192×9×4(四时)=6912,阴爻总策数为192×6×4=4608,阴阳爻总策数之和为6912+4608=11520,此即为万物之数。《乾凿度》以六十四卦二卦一组主三十二岁。六十四卦一卦六爻共三百八十四爻,其中阴阳爻各一百九十二,以二卦一组共主一岁三百六十日,则六十四卦主三十二岁,共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日,与阴阳爻总策数同。以阴阳爻总策数除以六十四卦总爻数三百八十四得商为三十,当一月之日数。故有卦主岁(二卦主一岁),爻主月(一爻主一月),析主日(阴阳爻总析数与六十四卦主岁日数同为11520,合一析当一日)之论。“策”指筮占所用的蓍草根数,一根蓍草为一策。在《易纬》中,“析”“策”“折”三字通用。

明了了六十四卦阴阳爻的策数来源,《稽览图》卷下以乾、坤二卦为例又给出了推轨之术:


纯德有七,其三法天,其四法地。 (郑注:天三者,三六十八。地四者,四六二十四。)

六十四卦策术曰:阳爻九(郑注:以四时乘之,得三十六。)阴爻六(以四时乘之,得二十四。)

轨术曰:阳爻九七(郑注:各以四时乘之,而并倍之,得一百二十八。)阴爻八六(郑注:各以四时乘之,而并倍之,得一百一十二。)

假令乾六位,老阳爻九,(注:四时乘之,四九三十六。)以三十六乘六爻,得二百一十六。少阳爻七,(注:以四时乘之,四七二十八。)以二十八乘之六爻,得一百六十八。已上二数,合得三百八十四,因而倍之,有七百六十八。假令坤六位,老阴爻六,(注:四时乘之,四六二十四。)以二十四乘六爻,得一百四十四。少阴爻八,(注:四时乘之,四八三十二。)以三十二乘之六爻,得一百九十二。已上二数,合得三百三十六,因而倍之,有六百七十二。乾坤二轨数合,有一千四百四十。(注:他卦随阴阳爻倍之。)凡阳爻用六十四为法,乘得倍之。凡阴爻用五十六为法,乘得数倍之。推一百九十二爻。

术曰:置六十四卦,折半有三十二,以六乘之,得阳爻一百九十二,阴爻亦一百九十二,合二数,得三百八十四。又法六爻,以八乘之,得四十八,又八乘四十八,得三百八十四爻也。


观《纬》文所论,其推轨之法即由阳爻轨数为阳爻之彖、变与四时之积,并因而倍之,即(9×4+7×4)×2=64×2=128,阴爻轨数为阴爻之彖、变与四时之积并因而倍之,即(8×4+6×4)×2=56×2=112。六十四卦主岁各以其阴阳爻数顺推其主岁各卦的轨数及主岁二卦的总轨数。以乾、坤二卦主岁为例。乾卦六阳爻,其轨数为128×6=768。坤卦六阴爻,其轨数为112×6=672。乾、坤两卦主岁的总轨数为768+672=1440。其余可依例类推。现依据《稽览图》卷下“六十四卦流转图”列六十四卦主岁策轨表,并按郑玄所注标明世爻及初爻贞辰(见表1):

表1 六十四卦策轨表

续表

① 笔者案:离世辰原为“子”,而离纯卦,依例世辰应为上爻“巳”,据例正之。

② 笔者案:睽世辰原为三爻“丑”,依例应为四爻酉。据正之。

续表

(注:原图中谬误之处有七,均同于前六十四卦贞辰所云。今均据《纬》文原意及前贤意见校而正之。)

① 笔者案:姤世辰原为三爻“酉”,依例应为初爻“丑”。据正之。

② 笔者案:革初爻所纳辰原文作“未”。按张惠言总结的规律,应纳“子”,据改。

③ 笔者案:鼎初爻所纳辰原文作“寅”。按张惠言总结的规律,应纳“未”,据改。

④ 笔者案:渐初爻所纳辰原文作“午”。按张惠言总结的规律,应纳“辰”,据改。

⑤ 笔者案:未济世辰原为五爻“未”,按例应为三爻“午”,据以改之。

《易纬》认为,由以上所论之六十四卦主岁及策轨数加上某帝王得位年内容即可推求该帝王的享国数,亦即该帝王所属朝代的天命年数。

《乾凿度》卷下以周文王为例载推帝王享国之术曰:


今入天元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二百八十岁,昌以西伯受命,入戊午部,二十九年伐崇侯,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受录应河图。


此云自天元甲寅至姬昌以西伯受命积岁为2759280年,以该数除以六十四卦主岁一大周之数32,得商为86227,余数为16。由六十四卦主岁表,以乾、坤主岁为一数起,则第十六为咸、恒二卦主岁,由以上六十四卦策轨表可知,咸、恒轨数均为720,由此推知周代享国数为720年。此由《乾凿度》卷下所载郑玄之注亦可侧面证之。郑玄氏注云:


一轨享国之法:阳得位以九七,九七者,四九、四七者也。阴得位以六八,六八者,四六、四八也。阳失位,三十六。阴失位,二十四。

四九为三十六,四七为二十八,合得六十四。四六为二十四,四八为三十二,合得五十六,此文王推爻为一世,凡七百二十岁。岁轨是其居位年数也,得位者,兼彖变而已,有德者重也,故轨七百二十岁。


由《纬文》及郑注可知,七百二十岁为周文王自推之享国数当为不虚。由之,推帝王享国数为以该帝王受命得位之年所积岁数与六十四卦主岁一大周之数三十二相除所得之余数为据,按六十四卦二卦一组流转主岁的顺序推求该年所主岁之卦,然后依六十四卦策轨表内容,该主岁之卦的轨数即为该帝王的天命享国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