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民生:明代灾区社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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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学术史回顾与环境史视角

早在1986年,明清史家赵毅先生通过对明代盐业生产关系及其变革情况的深入研究,论证15世纪中叶以来,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即各个经济领域绎总体变迁,主要表现为商品经济前所未有的繁荣。赵毅:《明代盐业生产关系的变革》,《东北师大学报》1986年第4期。近年来,更多学者认为,15世纪中叶,即明代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时期,开启中国由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如林金树《明代农村的人口流动与农村经济变革》,《中国史研究》1994年4期;牛建强《明代中后期社会变迁研究》,文津出版社,1997;万明主编《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方志远《“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历史研究》2007年1期;赵轶峰《明代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2008;等等。如明清史家万明指出:“晚明社会变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演变过程,大量史料表明,明前期和明后期的社会具有迥然不同的面貌,分水岭即在成、弘年间。成、弘以后,社会显示出明显的变迁迹象,晚明社会变迁的特点也逐渐彰显出来。”万明主编《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第2页。那么,如何认识明中期以来社会变迁现象?明代“社会变迁”为何未能实现社会转型?这种“变迁”现象是否始于明代?本书拟以“灾区社会”为研究对象,主要运用环境史理论方法,在重点检讨环境、民生与灾区社会三者关系基础上,进而论述与明代社会变迁相关的问题。

一 西方环境史:“救时史学”与“新史学”

近年来,环境史以全新的史学视角与强烈的现实关怀而为学界所重视,研究成果斐然。其作为一种新史学,异军突起,日渐成为国际史坛大宗、史学中的显学,或将引发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场革命。追根溯源,检视西方环境史研究,不难发现,它经历了由“救时史学”而“新史学”的发展过程。

(一)环境危机与“救时史学”

1970年,美国学者罗德里克·纳什拟在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UCSB)开设当时还没有现成教材的“环境史”课程时,心中惴惴,还担心遭遇冷场。事实上,这门主要讲授“人类与其整个栖息地的历史联系”Nash, Environmental History: a New Teaching Frontier.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1972,(3), p.363.的新课程备受学生欢迎,纳什因此被史学界誉为使用“环境史概念”第一人。其实,纳什当初并非突发奇想。西方“环境史”是环境问题逼出来的历史,是西方学者面对日趋严重的环境灾难的学术诉求,也是救时举措。故而,本书称其“救时史学”。

作为一种新的历史思维范式与研究领域及史学视角的环境史,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首先在美国得以冠名并组织起来。〔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36页。之所以然,包茂宏先生指出:“环境史的诞生是美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客观要求和许多学科知识不断积累相结合的产物。”包茂宏先生指出,美国环境保护运动经历了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欧洲人登上北美大陆到20世纪20年代。这一阶段,欧洲人以“世界是为人创造”的理性精神和“我为上帝,万物为我”的价值观为指导,对北美进行疯狂征服。其间,G.平托则提出了对国家资源进行“聪明的利用和科学的管理”的功利主义环境保护思想。这一主张被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接受并发起了资源保护运动。第二阶段从美国经济大萧条和尘暴开始。尘暴和旱灾迫使美国人用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重新反思人与自然关系的主流思想并开始改变传统的价值观。尤其是R.卡逊于1962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深刻指出人类目前的主要危机是环境污染。卡逊的著作激起了全民环境意识觉醒和声势浩大的环境主义运动。另外,环境考古学的形成、地理学的发展、生态人类学的启示、新社会史对传统史学研究范式的突破等等,都为环境史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具体内容见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此论不假。工业革命以来,欧美主要国家纷纷建起以石油、煤炭、冶金及化工等为主体的工业生产体系,煤炭与石油成为工业化主要能源。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发展,随着资本家“钱袋”无限膨胀与西方国家工业化程度不断加深,环境危机日趋严重及污染惨剧一再发生。是时,工厂源源不断制造的煤烟、各种粉尘、工业固体垃圾、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醛类等有毒物质毫无保留地肆意排放到土壤、空气、河流与地下水之中。“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美国的工业中心城市,如芝加哥、匹兹堡、圣·刘易斯和辛辛那提等,煤烟污染也相当严重。至于后来居上的德意志帝国,其环境污染也不落人后。19、20世纪之交,德国工业中心的上空长期为灰黄色的烟雾所笼罩,时人抱怨说,严重的煤烟造成植物枯死,晾晒的衣服变黑,即使白昼也需要人工照明。并且,就在空气中弥漫着有害烟雾的时候,德国工业区的河流也变成了污水沟。如德累斯顿附近穆格利兹(Muglitz)河,因玻璃制造厂所排放污水的污染而变成了‘红河’;哈茨(Harz)地区的另一条河流则因铅氧化物的污染毒死了所有的鱼类,饮用该河的陆上动物亦中毒死亡。”梅雪芹:《环境史学与环境问题》,人民出版社,2004,第177页。又,1930年12月4~5日,由于比利时重工业区马斯河(Meuse River)谷的工厂肆意排出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无法扩散而大量凝聚在地表浓雾中,经久不散。有毒的浓雾造成家禽大批死亡,几千人中毒,有60人因之丧命。唐·魏得纳:《灾难时间表》(Timetable for Disaster),洛杉矶纳什出版社,1970,第41页。再如,1952年12月5~8日的伦敦烟雾事件,造成民众支气管炎、冠心病、肺结核等患者的死亡率剧增,4天之内竟然因此而死亡4000余人。D. Vogel, National Styles of Regulation, Environmental Policy in Great Britain and the United States, Ithaca and London,1986, p.38.从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等主要西方国家为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而更加肆意挥霍自然资源,资源危机加剧,人类生存环境及其生存本身都遭到巨大威胁。梅雪芹:《工业革命以来西方主要国家环境污染与治理的历史考察》,《世界历史》2000年第1期。环境危机之下,西方有识之士不为资本主义“浮华”所惑,开始运用多学科知识解析资本主义文化与环境问题的关系,寻求化解环境危机的良方。1962年,美国科学家蕾切尔·卡逊出版了令美国朝野上下难以“寂静”的警世名著——《寂静的春天》。该书首次具体而翔实地向民众揭示了因滥用杀虫剂等农药所造成的大量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案例及一个可能“死去”的世界,此书激发了深受环境污染之害的美国民众的环境意识。随之,媒体也一再曝光美国石油泄漏与水污染及空气污染等问题,民众的环境保护观念因之得到持续强化。然而,美国的环境污染仍在继续。美国纽约市曾在1963~1968年做过一项死亡率与大气污染关系调查,六年间每年约有一万人因大气污染而死亡,占该市总死亡人数的12%。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国外公害概况》,人民出版社,1975,第59页。虽然大气污染成为民众主要杀手,但还是污染不止,如美国在1969年向大气排放粉尘2830万吨,二氧化硫2500万吨,一氧化碳600万吨。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国外公害概况》,人民出版社,1975,第89页。随着环境问题不断累积,欧美工业国家环境危机重重。于是,勇敢者、觉悟者起来抗争了。这一时期,倡导资源保护的学术力作——《静悄悄的危机》(斯图尔特·尤德尔著)及《资源保护与效率的福音》(塞缪尔·海斯著)等面世,作者号召保护环境,反对“对资源的劫掠”。这些作品不断激发民众的环保意识。为了维护生存权益,1970年4月22日,环境污染重灾区的美国,民众“首义”,约2000万的美国民众自觉发起环保运动,其声势之浩大,世界为之动容。环境问题累积,美国等西方国家,掀起反思人类中心主义及其传统价值观的思潮,主要检讨以往破坏环境之“劣行”,重新认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关系。其中,美国一些历史学者有感于环境危机,在环保运动影响下,与时俱进,积极作为,他们热切关注环保主义者的思想与情感,撰写了一批旨在分析与应对环境危机的史学论著。如纳什于1967年出版的《荒野与美国精神》便是代表作之一,该书“将资源保护运动置于思想史的背景之下,强调的是保护主义者而不是功利主义者的思想,并通过将荒野同城市场景或美国乡村的‘第二景观’(Second Landscape)作对比,而将它确定为早期一些美国环境史研究的主要关注所在”。〔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38页。

由环境危机而环保运动而环境史,西方“环境史”在美国首先冠名并发展起来。其间,美国一批优秀史学研究者,为认识与解决环境问题,自觉参与环保事业,积极投身于环境史开创事业。如美国环境史草创之初,史家罗德里克·纳什积极参与其中。他曾“帮助起草了一份环境权利宣言,组织了一次引起广泛关注的研讨会,探讨1969年在圣芭芭拉海峡灾难性的石油泄漏的后果问题。他随后在学校里帮助发起了一项环境研究计划。然而,他们从一开始就流露出一种忧虑,希望人们不要把他们的工作看作一种环保主义新闻报道”。〔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39页。环境史家唐纳德·休斯亦称:“在公众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的今天,环境史可以用来纠正传统史学的弊端。人们现在意识到,对地球生命系统越来越强的干预,不仅没有带领我们走进理想世界,反而让人类深陷生存危机。环境史为应对这一危机或许能做点贡献,叙述何以形成当今这种状况的历史过程,阐释过去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解决方案,并对一些重要历史遗留因素进行分析。如果没有这样的视角,可能就会因为受一些短期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的诱惑,而造成决策失误。环境史有助于矫正当下解决环境问题过于简单的思维模式。”〔美〕唐纳德·休斯:《历史的环境维度》,《历史研究》2013年第3期。他又指出:“环境问题在20世纪最后40年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其重要性在21世纪反而进一步增长,这显示了环境史的必要性;环境史将有助于人们认识,人类怎样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环境问题,对环境问题作出反应,并试图加以理解。环境史的一个有价值的贡献是,它使史学家的注意力转移到时下关注的引起全球变化的环境问题上来,譬如:全球变暖,气候类型的变动,大气污染及对臭氧层的破坏,包括森林与矿物燃料在内的自然资源的损耗,因核武器试验和核动力设施事故而传播的辐射的危险,世界范围的森林滥伐,物种灭绝及其他的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趁机而入的外来物种对远离其起源地的生态系统的入侵,垃圾处理及其他城市环境问题,河流与海洋的污染……环境史家已注意到了当代这些问题,然而他们也认识到,从古到今,人与环境的关系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起到了关键作用。”〔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1~2页。换言之,西方环境史学在美国兴起阶段,以救时为宗旨,以反思人与环境关系为重点,以民生为视域,以解决环境问题为依归,故本书称其为“救时史学”。

(二)由“救时史学”而“新史学”

20世纪70年代以来,40余年间,西方环境史学发展迅速,担负起国际史学革新者重任,探索史学发展价值取向,实现其完美转身,“人类回归自然,自然进入历史”。李根蟠:《环境史视野与经济史研究——以农史为中心的思考》,《南开学报》2006年第2期。由“救时史学”而“新史学”,历史学由此变得更加丰富与完整,更加关注民生与现实。正如环境史家王利华先生所论:“环境史学在最近几十年迅速兴起,首先是由于强烈的现实需要——面对全球性的严重生态危机,人们需要向历史拷问种种环境问题的来龙去脉。但它同时也是一个非常符合历史逻辑的重大学科进步:历史学发展到今天,不仅需要从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中认识历史(就像以往所做的那样),而且需要透过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认识历史,以便更好地回答人从哪里来、向何处去和怎么办这些根本问题。环境史研究试图运用新的思想理论和技术方法,重现人类生存环境的历史面貌,揭示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历史关系,并重新认识人的历史。它不仅开辟了新的史学领域,而且提出了新的历史思维,将形成新的历史知识体系,还可能引发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场革命。”王利华:《浅议中国环境史学建构》,《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无疑,在历史里“正视”历史不可或缺的要素与内容——自然环境,历史才变得真实与完整。如唐纳德·休斯指出:“将环境史简单地看成是历史学科内部进展的一部分,则是严重的误解。自然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严格而论,它是一切力量的源泉。自然并不温顺地适应人类的经济,自然是包含着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经济体,没有它,人类的努力就不起作用。未能将自然环境纳入记述之中的历史,是局部的、不完整的。环境史有用,因为它能给史学家的比较传统的关注对象,如战争、外交、政治、法律、经济、技术、科学、哲学、艺术和文学等,增添基础和视角。环境史有用,还因为它能揭示这些关注对象与物质世界和生命世界之基本进程的关系。”〔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13~14页。梅雪芹教授亦称:“环境史引进生态系统范畴,将人类视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将人类历史视为一种生态系统演化过程,将全球、区域、国家、城市、村庄等历史研究单位视为类型不同、规模不等的人类生态系统,也即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从而大大突破了历史学的固有领域,其历史思维空间空前开阔。环境史对于历史内涵的认识和探究不同于政治史、社会史等史学门类,因而需要学习并借鉴以生态学为核心的众多学科的知识、理论与方法。可以说,环境史是多学科交叉的历史。环境史的根本宗旨,是要叙述一部我们所居住的环境,也即人类家园变化的故事。而我们所居住的环境,小到我们朝夕栖止的地方,大到整个地球,其变化的故事都可以成为环境史叙述的对象。叙述它们,不仅是为了推动历史学的发展,而且是为了激发人们对自然的热爱,对生存家园的呵护,同时审视自己对待自然和他人的态度与道德水平。可以说,环境史是现实关怀的历史。”梅雪芹:《环境史叙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第7页。正是基于现实生活与史学界对环境史“新史学”的期待与认识,近十余年来,环境史的“新史学”身份与方向更加明确。如美国著名社会理论家詹姆斯·奥康纳所论:“现代西方的历史书写从政治、法律与宪政的历史开始,在19世纪的中后期转向经济的历史,在20世纪中期转向了社会与文化的历史,直到20世纪晚期以环境的历史而告终。”〔美〕詹姆斯·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第84页。其中,詹姆斯·奥康纳所说的“环境的历史”,就属于“环境史”。

二 “环境史概念”的思考

关于环境史概念,学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美国环境史学家唐纳德·沃斯特曾风趣地说:“在环境史领域,有多少学者就有多少环境史的定义。”转引自包茂宏《唐纳德·沃斯特和美国的环境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4期。

(一)西方的“环境史概念”

美国环境史学家唐纳德·休斯不断界定与完善之“环境史概念”在西方史学界具有一定代表性。如1994年,休斯在所著《潘神的劳苦》一书中称:“环境史,作为一门学科,是对自古至今人类如何与自然界发生关联的研究;作为一种方法,是将生态学的原则运用于历史学。”J. Donald Hughes, Pan's Travail: Environmental Problems of the Ancient Creeks and Romans, p.3.在此基础上,2001年,休斯在所著《世界环境史》中进一步指出:“环境史的任务是研究自古至今人类与他们所处的自然群落的关系,以便解释影响这一关系的变化过程。作为一种方法,环境史将生态分析用作理解人类历史的一种手段。”J. Donald Hughes, 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of the World: Humankind's Changing Role in the Community of Life, p.4.2006年,休斯在《什么是环境史》一书中则明确称:“什么是环境史?它是一门历史,通过研究作为自然一部分的人类如何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与自然其余部分互动的过程中生活、劳作与思考,从而推进对人类的理解。”〔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1页。其后,唐纳德·休斯对环境史任务予以概括:“环境史的任务,是研究人类与他们所处的自然群落的关系,这一关系贯穿时间长河,频频遭遇突如其来的变化。将环境视为脱离人类,并且仅仅为人类历史提供背景的观念,会导致错误的结论。人类与他们所处群落的天然联系,必须是历史解释的基本要素。”〔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12页。2013年,休斯在《历史的维度》一文中对环境史再一次界定:“环境史研究的是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演化(evolution)”,而“作为一个领域,环境史关注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作为一种方法,它是指用生态分析理解人类历史。环境史家探讨地球上生物和非生物系统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种种方式,描述人类导致的环境变化,并评价人类对于‘自然世界’的观念”。〔美〕唐纳德·休斯:《历史的环境维度》,《历史研究》2013年第3期。显然,唐纳德·休斯关于环境史概念“归纳”过程,也反映出环境史研究不断由“救时史学”向“新史学”转变的轨迹,也是环境史研究不断深入的过程。

除了休斯的诸多环境史“概念”,西方的环境史概念还有很多。如斯坦伯格认为:环境史是“探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即自然世界如何限制和形成过去,人类怎样影响环境,而这些变化反过来又如何限制人们的可行选择”。Steinberg, Ted Down to Earth: Nature, Agency, and Power in History.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2002,(107).美国环境史学会亦称:“环境史是关于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世界相互作用的跨学科研究,它试图理解自然如何给人类活动提供可能和设置限制,人们怎样改变其所栖居的生态系统,以及关于非人类世界的不同文化观念如何深刻地塑造各种信仰、价值观、经济、政治和文化。”参见王利华《作为一种新史学的环境史》,《清华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显然,休斯等西方环境史学者主要从研究对象(即研究什么)、研究方法(即怎样研究)及研究目的等三个方面界定环境史概念。本书认为,“研究方法”不能说明环境史是什么,也不能作为环境史的本质定义内容,不应该以其限制正处于发展阶段的环境史的理论与方法选择及创新。不过,关于环境史“研究对象”与“研究任务”的概括对于认识“环境史”则有一定指向意义。但是,唐纳德·休斯所谓“环境史研究的是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演化”的这一基本认识似乎欠妥,环境史不仅仅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中国版”环境史概念

或许受到唐纳德·休斯等欧美学者的“环境史概念”影响,近年来,国内学者界定的“中国版”环境史概念多以“欧美版”为圭臬。其实,稍加分析西方环境史学兴起的经济与社会文化背景,不难发现,其肇端于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环境灾难频发之际,民众环保运动风起云涌之时。为了应对环境危机,所以,它基本以“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为主要视域及研究内容。恰如唐纳德·休斯所言:“那些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创环境史研究领域的历史学家,即便不全是,但绝大多数都是环保主义者,正是这一情况使得他们在其研究和撰述中特别重视这一点。”〔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40页。但是,应该清楚的是,美国这一时期的“环境史”,仅是一时的局部的“环境史”内容,而不是全部的“环境史”;这一时期的“环境史”,仅是美国环境史兴起时期的“环境史”,而不是其他国家的“环境史”。应该明确,“环境史”是一门发展着的新史学,是一种认识世界、认识环境、认识人类的大学问。然而,即便今天,欧美一些环境史学者仍然未能客观理性地认识环保主义者的思维模式及情感倾向,反倒不自觉地予以认同,且以此“认同”裁量不同于己的“环境史”。这种研究的价值取向及思维范式使西方环境史学陷入环保思维“窠臼”而难以自拔,即陷于“救时史学”而无法实现“新史学”转向,故而缺少学科建设的理性与规模。显然,欧美学界关于环境史的一些“共识”对我国环境史研究有所裨益,但是不该变成中国环境史学者的“金科玉律”与“裹脚带”。

其实,要界定环境史概念,要认识环境史,首先要弄清环境史的“环境”内涵。进而言之,环境史的“环境”是否应该包括“社会环境”?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43页。因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环境中并且和这一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74~375页。马克思明言:“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178页。他又称:“在再生产的行为本身中,不但客观条件改变着,例如乡村变为城市,荒野变为开垦地等等,而且生产者也在改变着,他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43页。恩格斯亦称: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动物界以及人本身都发生了无限的变化,并且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39~330页。显然,这些论述揭示了一个基本事实:人类生活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不可分割。因此,环境史的“环境”应该是人类生活的全部环境。如果像西方学者那样仅从“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研究环境史,未免短视及有失偏颇。

关于环境史的“环境”诠释,我国史学者有所突破。如王先明先生认为:“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是单向度地表现在自然环境方面,人类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同时也是改造社会环境的过程;改造社会环境的过程也包含着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在人类生活的实践中,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造,在历史进程中始终是同一的,而不是分离的。因此,真正的‘环境史学’不能不包含这两个方面。”王先明:《环境史研究的社会史取向——关于“社会环境史”的思考》,《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钞晓鸿先生提出:“环境史中的环境一般是指人类在某个历史时期所处的环境,既包括社会,也包括自然并重视自然,但当需要探讨其中的自然环境变迁时,又以人类为环境因子之一。虽然环境史学界当前关注于或认可历史上环境出现的问题,但从学理来讲,它研究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并不以环境是否出现问题为指归……环境史并不停留于自然的历史,以此为基础,社会经济、思想观念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值得重视与研究,人类对于自然的利用与态度、对于自然与人类关系的认知与反应,是与人类自身的生存、社会的运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此研究中,史学的功底与根基不会受到挑战,而是历久弥香,但研究的视野、理路、方法却面临更新,这一切都是为了将研究实践落到实处,实现对于以往研究的深化与超越。”钞晓鸿:《深化环境史研究刍议》,《历史研究》2013年第3期。笔者认为,环境史学属于世界各国的史学,是不断发展的史学。环境史研究不应陷于环保运动思维模式及其语境而“夜郎自大”,故步自封,裹足不前,环境史的概念界定亦然,应该顺应学科发展需要,创建一个体系开放的全新的环境史学。进而言之,环境史要讲“自然的故事”,要讲“社会的故事”,要以研究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三者关系为依归,即环境史是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史。唯其如此,环境史才能成为真正的“环境”史。

(三)环境史主要研究问题与研究取向

环境史是人类与环境关系史,是一门新史学。那么,环境史研究的主要议题应该包括哪些?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不应匆匆做出回答,因为处于不断发展中的环境史学具有很强的开放性。不过,若没有一个基本认识,也不利于环境史学成长。为此,环境史家唐纳德·休斯尝试着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将其划分为三大类:“(1)环境因素对人类历史的影响;(2)人类行为造成的环境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反过来在人类社会变化进程中引起回响并对之产生影响的多种形式;(3)人类的环境思想史,以及人类的各种态度借以激起影响环境之行为的方式。”〔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3页。环境史学家王利华教授则列出环境史的基本问题线索:“(1)不同时代和地区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状况如何,前后发生了哪些变化?(2)如何逐步认识环境,形成了怎样的知识体系?(3)如何利用环境条件,开发自然资源满足物质需要?(4)如何克服不利环境因素开展各类活动和获得安全保障?(5)如何通过改变生计模式、技术手段以及社会关系、组织和制度来适应环境及其变化?(6)如何逐渐将自然事物和环境因素融进自己的精神、情感和审美世界?”王利华:《生态史的事实发掘和事实判断》,《历史研究》2013年第3期。这些归纳可谓抓住了关键问题与主要内容,言简意赅。当然,唯有将“环境”以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而整体视之,环境史研究才能真正展开,环境史才能走出封闭,才能真正全面深入解读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才能客观分析环境在人类历史上的真实角色与作用。唯其如此,环境史才是真正的环境史。

其实,作为世界环境史研究重镇的美国,一些环境史学者的“环境史”研究内容已经开始关注社会。如高国荣先生撰文称:“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研究重点从荒野和农村转向城市,美国环境史的研究范式发生了明显变化:从注重物质层面的分析转向注重社会层面的分析;从强调生态环境变迁及自然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转向强调不同社会群体与自然交往的种种经历和感受;从以生态和经济变迁为中心转向着重社会和文化分析;从重视自然科学知识转向运用种族、性别和阶级等分析工具。总之,环境史越来越接近社会文化史。”高国荣:《近二十年来美国环境史研究的文化转向》,《历史研究》2013年第2期。这一范式转换,被美国著名环境史学家理查德·怀特称为“环境史的文化转向”。Richard White,“From Wilderness to Hybrid landscapes: The Cultural Turn in Environmental History,”The Historian, Vol.66, no.3(September 2004).而且,“环境史研究的文化转向,主要是指环境史与社会文化史的融合。它将自然作为一种文化建构加以探讨,并强调种族、性别、阶级、族裔作为分析工具引入环境史研究,侧重探讨人类历史上不同人群的自然观念及其与自然的互动关系”。高国荣:《近二十年来美国环境史研究的文化转向》,《历史研究》2013年第2期。高国荣先生认为:“文化转向虽然削弱了环境史‘以自然为中心’的研究特色,但它在整体上仍然有利于环境史的发展,为环境史研究提供了文化分析的新范式。这种新范式与生态分析范式并非彼此对立,而是存在诸多共通之处:其一,它们都将人类和自然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反对将两者进行二元区分;其二,它们都承认思想文化的作用,只是对影响的程度有不同的估计;其三,它们都致力于推动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只是价值取向在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之间各有侧重,它们都反对极端的价值取向。作为环境史研究的两大范式,文化分析与生态分析侧重于环境史研究的不同层面。”高国荣:《近二十年来美国环境史研究的文化转向》,《历史研究》2013年第2期。

当然,环境史的“文化转向”表明环境史研究内容自我拓展与深入,即“为环境史研究提供了文化分析的新范式”,这是不小的成就。然而,环境史“环境”的“自然环境”取向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也就没有真正实现自我突破,这也是事实。无疑,时间和空间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两个基本维度,历史研究(包括环境史)亦然。其中,就“空间”维度而言,历史本体总和包括自然与社会因素。我们要客观、全面而准确地认知历史,既要尽可能地占有所有历史时间信息符号,也要尽可能全面地占有所有历史地域信息符号。仅就“空间”而言,社会环境是历史真实的、主要的空间内容,还有自然环境。显然,历史研究中,二者缺一不可。换言之,没有“社会环境”的环境史研究,如同没有“自然环境”的环境史一样,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环境史。

三 “舶来”与自创:环境史名与实

近年来,史学界关于中国环境史学的发生问题有一些学术争议,即中国环境史学是“舶来”还是自创?本书认为,中国环境史之“实”,早已有之,属于自创;中国环境史之“名”,则取自西方,属于舶来。

(一)美国环境史:“名”为自创,“实”为舶来

美国环境史家唐纳德·休斯强调:“作为历史学的一个独特分支,环境史是在美国得以冠名并首先组织起来的……环境史作为一种自觉的历史努力,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这样的表述并不意味着否认环境史的许多主题在欧洲史学家的著作中已经出现。”〔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36~37页。笔者认为,此言欠妥。

环境史学在美国首先得以冠名,这是事实。然而,“环境史作为一种自觉的历史努力”,则肇端于20世纪早期的法国年鉴学派,这也是事实。早在1922年,年鉴学派创始人之一的吕西安·费弗尔(1878~1956)撰写了《大地与人类演进:历史学的地理引论》(A Geographical Introduction to History),作为一种学术自觉,费弗尔在该书中强调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联,实则引领史学的“环境史”研究。其后,马克·布洛赫(1886~1944)所著《朗格多克地区的农民》则以大量篇幅叙述当地自然环境,亦表现为明确的环境史旨趣。1949年,费尔南德·布罗代尔(1902~1985)出版了史学名著——《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该书第一部分《环境的作用》则论述了“人同他周围环境的关系史。这是一种缓慢流逝、缓慢演变、经常出现反复和不断重新开始的周期性历史”。〔法〕费尔南德·布罗代尔:《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与地中海世界》,商务印书馆,1996,序言第8页。代著对地理空间、环境在地中海地区历史演变中的重要性予以认可及论证。其后,以杜拉里为代表的年鉴学派的第三代学者在环境史研究方面贡献颇多,如其所著《丰年,饥年》(1967)侧重于气候变化对人类历史影响的研究,而其所撰《疾病带来的全球一体化》(1973)及《危机与历史学家》(1976)等历史论文则对14世纪以降的瘟疫在欧洲和美洲横行及其引起的生态和人口危机的历史事实进行了重点研究。另则,年鉴学派在《年鉴》杂志1974年的《历史与环境》专刊中,深入探讨了涉及气候、瘟疫、地震、灌溉等方面的“环境史”。

笔者认为,正如马被命名为“马”之前的马也是“马”的道理一样,“环境史”冠名之前,年鉴学派有关环境史内容的历史研究当然属于“环境史”。就年鉴学派研究内容而言,如果称“年鉴学派”为“环境史学派”,亦不为过。如美国环境史学家约翰·麦克尼尔指出:“在非常有限的程度上,年鉴学派从事的是环境史研究。尽管在1974年以前,他们从未采用这一术语,他们也没有想到这些术语,然而他们的方法对环境史学家却是一个很大的鼓舞。”J. R. McNeill,“Observations on the Nature and Culture of Environmental History”, History and Theory: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Vol.42, no.4(Dec 2003), p.14.其实,唐纳德·休斯在其环境史研究名著——《什么是环境史》中已经明确予以论述:“在20世纪早期和中期,法国的一群史学家,与其他地方的同行们一起,在全球范围内细致探索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影响。作为拓展史学视野努力的一部分,他们强调了地理环境的重要性;除了对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产生广泛的影响外,他们还提供了有助于环境史的推动力。他们被统称为年鉴学派。”〔美〕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第29页。

(二)中国环境史:有实无名与名实俱备

中国的“环境史”是不是舶来品?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很简单:不是。20世纪30年代,我国历史与地理学者已就“环境史”相关问题展开研究,虽未冠以“环境史”之名,亦属“一种自觉的历史努力”。如徐中舒先生于1930年在《中研院史语所集刊》发表了《殷人服象之南迁》;同年,蒙文通在《史学杂志》发表了《中国古代北方气候考略》。另,陈高庸于1940年出版探讨气候变迁与历代社会动乱关系的著作——《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再如,20世纪60年代,丁骕在《民族学研究所集刊》发表论文——《华北地形与商周的历史》,杨予六在《史学通讯》发表《地理环境对历史之影响》,等等。这些研究无疑都属于“环境史”,都是环境史成果。

关于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已经予以充分论证。包茂宏先生称:“环境史作为一个分支学科或跨学科的研究领域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大致上在90年代传入中国。在此之前,中国已有非常丰富的历史地理学研究成果,其中包括许多环境史的研究内容。”包茂宏:《解释中国历史的新思维:环境史——评述伊懋可教授的新著〈象之退隐:中国环境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3辑。朱士光先生亦称:“尽管美国与欧洲、澳洲一些国家之环境史学在20世纪60年代即兴起,但其学科理论等问题尚在探索之中;而中国环境史学,究其实脱胎于历史地理学,因而作为中国历史地理学理论基础的‘人地关系’理念,自亦可作为中国环境史,特别是其中之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基本理论之一。”朱士光:《遵循“人地关系”理念,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史研究》,《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王利华先生亦有高论:“一般认为,环境史研究肇端于70年代的美国……20世纪90年代,西方环境史学开始被介绍到中国,促进了中国环境史研究的兴起,近年来逐渐形成异军突起之势。然而,中国环境史研究从思想方法、问题意识、目标指向等方面来说,均非完全舶来之物,而是拥有自身学术基础和社会条件的……在西方环境史学传入之前,中国历史地理学、农林史、考古学等领域的学者已展开了不少相关研究。”王利华:《中国环境史的发展前景和当前任务》,《人民日报》2012年10月11日。也就是说,在20世纪90年代西方“环境史”舶来之前,我国学者本着经世目的与学术自觉,对“环境史”相关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是时,虽无“环境史”之名,却有环境史之实。具体内容见梅雪芹《中国环境史学研究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史学月刊》2009年第6期。又,高国荣先生撰文称,战后率先在美国兴起的环境史,与法国年鉴学派既有亲缘关系,又存在不少差异。年鉴学派对环境史学的“启示”在于,它重视自然地理等结构因素对历史发展的作用,它提出了总体史观和跨学科研究方法,它强调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联系。(具体内容见高国荣《年鉴学派与环境史学》,《史学理论研究》2005年第3期。)笔者认为,年鉴学派这些“启示”,其本身就是环境史研究“实践”。

既然我国“环境史”属于自创,在其研究方法及任务等方面都有自己的学术特点。在引进西方环境史概念及理论方法之后,中国环境史该怎么走?环境史家王利华先生看得较远,他明确提出:“最近几年,一批从事外国史研究的中青年学者陆续介绍了不少西方环境史论著,增进了中国学术界对国外环境史学理论方法的了解,为构建中国环境史学提供了‘它山之石’,今后仍需加强相关成果的译介工作。不过应特别指出的是,国外的理论源于其自身的学术文化传统和生态环境现实,未必尽皆适用于中国。我们应当鼓起勇气自行开展理论探索,一面向西方同行学习,一面从生态学等相关学科中直接借取,重要的是根据本国的实际和史学传统提出‘中国的’环境历史经验。”王利华:《浅议中国环境史学建构》,《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诚然,要“提出‘中国的’环境史学命题”,就国内学界而言,善于“向西方同行学习”很重要,加强学术自信而勇于创新更为重要。之所以这样说,一方面,环境史学是一个开放的、综合性的学科体系,且处于学科快速发展阶段,我们要学习和借鉴西方的环境史研究成果,博采诸家之长。另一方面,我国作为世界上唯一不曾发生文明中断的古老的文献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与人口众多,历史内涵宏富,不同时空下的“环境”各有不同。凡此,要求中国环境史研究者实事求是,积极开展理论与方法探索,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的研究,而不应以“欧美版”为畛域而自缚。唯其如此,才能写出真正的“中国的”环境史。

四 明代灾区社会研究与环境史视角

本书所谓“灾区社会”之“灾”,系指自然灾害,或称之为天灾。“灾区社会”是因天灾侵袭、破坏而成灾,至灾后恢复前存在着的一类非正常的社会状态。灾区社会因时空不同而其内涵及特征有别,实为“非灾区社会”之异化社会。从古到今,“灾区”未曾绝迹,“灾区社会”长期存在。可以说,一部人类社会史,也是一部灾害史,同时又是一部“灾区社会史”。有明一代,旱灾、涝灾、雹灾、震灾、蝗灾等自然灾害频繁而严重,明朝各地多半地区曾多次“沦为”灾区与“灾区社会”。“灾区社会”乃是伴随明王朝始终的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其中,作为乡村制导社会——明代社会的密码、内核与本质都深藏于乡村社会之中,本书所研究的“灾区社会”主要是“沦为”灾区的乡村社会。

(一)明代灾区社会研究现状

一般认为,明代“灾区社会”研究应当划入社会史范畴,也可纳入灾害史研究领域。而就研究现状而言,明代“灾区社会”研究成果多附丽于明代灾荒史研究之中。有鉴于此,“明代灾区社会研究综述”当以明代荒政研究成果为主线而加以检视,唯其如此,才能有所归纳与收获。

现代学术意义上的明代灾区社会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1922年,日本学者清水泰次发表《预备仓与济农仓》〔日〕清水泰次:《预备仓与济农仓》,《东亚经济研究》1922年第6卷第4号。一文,此为现存最早论及明代灾区与灾民救助制度的学术论文。其后,郎擎霄《中国荒政史》、邓拓《中国救荒史》、冯柳堂《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等相继出版,于是形成30年代国内灾荒史研究的小高潮。郎擎霄:《中国荒政史》,商务印书馆,1934;邓拓(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37;冯柳堂:《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商务印书馆,1937。梁方仲:《明代的预备仓》,天津《益世报》1937年3月21日,《史学》第50期;王龙章:《中国历代灾况与赈济政策》,重庆独立出版社,1942。然而,上述成果仅就明代灾区社会相关问题及明朝荒政有所论及,可谓对“灾区社会”浅尝辄止,未能深入而具体研究,遑论专论。

20世纪50~70年代,政治形势使然,大陆灾害史研究近于“荒废”,明代灾荒史研究成果尤为少见,未有明代“灾区社会”专门研究成果。此间,中国台湾学者张焕卿撰《明代灾荒及其救济研究》张焕卿:《明代灾荒及其救济研究》,台湾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1966。一文乃是此时难得的佳作,该文就明代灾荒情况、救济举措及效果论述较多,亦不乏新意。相对中国大陆相关研究成果“稀缺”的事实,这一时期,海外研究堪称活跃,成果很多。如邓海伦(Helen Dunstan)关于明代瘟疫问题的研究,日本历史学者星斌夫、森正夫等就明代备荒仓储建设、灾区社会及民生问题研究,多有创见。邓海伦:《晚明时疫初探》(英文版),《清史问题》1975年第3期;〔日〕星斌夫:《关于预备仓的复兴》,《文化》1953年第17卷第9号;〔日〕星斌夫:《关于明代的济农仓》,《江上波夫教授古稀纪念论集历史篇》,山川出版社,1977; 〔日〕星斌夫:《明代的预备仓与社会》,《东洋史研究》1959年第18卷第2号;〔日〕星斌夫:《明代赈济四仓的相互关系》,《东洋大学文学部纪要》1978年第38号;〔日〕森正夫:《16~18世纪的荒政和地主佃户关系》,《东洋史学研究》1969年第27卷第4号。尤其是星斌夫,堪称此间代表人物,他对明代救荒仓储制度及其运行状况等问题做了系统而细致分析,并就其社会影响及救灾效果多有论及,其学术意义不可小觑。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思想解放,改革开放,学术研究乘势而起,日趋活跃,历史学也随之进入繁荣时期。其中,以“灾区社会”为主要对象的学术研究队伍不断壮大,成果颇丰。其中,理论成果主要有王子平著《地震社会学初探》、马宗晋等主编《灾害与社会》、王子平著《灾害社会学》等。王子平等:《地震社会学初探》,地震出版社,1989;马宗晋等:《灾害与社会》,地震出版社,1990;王子平:《灾害社会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又,明代灾荒原因及荒政效果研究也取得不凡的成绩。如颜杏真《明代灾荒救济政策之研究》(一)(二)(三),《华学月刊》1983年第142、143期,1984年147期;蒋武雄《明代灾荒与救济政策之研究》,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博士学位论文,1986年6月;将武雄《论明代灾荒时之祈神与修省》,《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1988年第20期;邱希成《明代黄河水患探析》,《南开学报》1981年第4期;刘如仲《从〈饥民图说〉看河南水灾》,《史学月刊》1982年第4期;董恺忱《明代救荒植物著述考析》,《中国农史》1983年第1期;张国雄《明代江汉平原水旱灾害的变化与垸田经济的关系》,《中国农史》1987年第4期;陈高傭《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上海书店,1986;洪书云《明洪武年间的蠲免与赈恤》,《郑州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阎新建《明后期江南地主救荒思想探源》,《华东师大学报》1988年第2期;等等。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这些研究或专注于现代灾区社会理论构建,或从灾荒状况与荒政层面论述明代灾荒问题,虽然也包含或涉及一些明代“灾区社会”知识,而这些“零碎”的知识无法充分解读明代灾区社会内涵,亦无从解构明代灾区社会。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历史学者自觉或不自觉地从环境史视角检讨明代灾荒问题及灾区社会之史实陈关龙、高帆:《明代农业自然灾害之透视》,《中国农史》1991年第4期;梅莉、晏昌贵:《关于明代传染病的初步考察》,《湖北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曹树基:《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变迁(1580~1644)》,《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孔潮丽:《1588~1589年瘟疫流行与徽州社会》,《安徽史学》2002年第4期;卞利:《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矛盾》,《安徽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罗丽馨:《明代灾荒时期之民生——以长江中下游为中心》,《史学集刊》2000年第1期;晁中辰:《明末大饥荒实因人祸考》,《山东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赵玉田:《明代北方灾荒的社会控制》,《东北师大学报》2002年第5期;孙百亮:《明代陕北地区的自然灾害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雁北师院学报》2003年第4期;张继莹:《平籴、给米与施粥——明季荒政的个案研究》,《明代研究通讯》2003年第6期;李庆奎:《明代备荒政策变化与基层社会变迁》,《天中学刊》2006年第6期;牛建强:《明万历二十年河南的自然灾伤与政府救济》,《史学月刊》2006年第1期;赵昭:《论明代的民间赈济活动》,《中州学刊》2007年第2期;牛建强:《明代人口流动与社会变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张崇旺:《明清时期江淮地区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曹树基:《田祖有神:明清以来的自然灾害及其社会应对机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陈业新:《明至民国时期皖北地区灾害环境与社会应对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王建革:《传统社会末期华北的生态与社会》,三联书店,2009;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美〕马立博:《虎、米、丝、泥:帝制晚期华南的环境与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等等。由于涉及文献较多,在此恕不一一列出。,学术意义不凡。然而,明代“灾区社会”仍未成为独立研究课题而予以专门研究。

(二)明代灾区社会研究的环境史视角

环境史视角,即从人与环境关系视域解读历史。但是,这种“解读”很难建构起数学分析模型,唯有条分缕析而予以相对准确地表述出来。诚如美国著名理论家詹姆斯·奥康纳所言:“环境历史学家总是试图去理解一个特定的地方或区域的环境是怎样和为什么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或是去研究它在过去是什么样子的)。他们从相互作用,而不是孤立的角度研究了人类活动的变化与自然系统的转型之间的关系。自然界的历史与人类的发展史被视为一个整体过程的两个方面:他们相互影响,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相互决定的。所以,即使不说是在所有场合,但至少可以说是在许多或大多数场合,要想在自然界的历史与人类历史之间划出一条简单的因果之线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是相辅相成的。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联系’,它们互为前提,并且又都是对方内涵的有机组成部分。”〔美〕詹姆斯·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唐正东、臧佩洪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第41页。不过,人类与环境原本就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若仅以作为“类”的人与作为“组织”的社会为唯一“演员”来分析历史现象、推演历史发展逻辑及归纳历史演变模式,显然忽略了人类历史根基一直处在生态系统运行方式中的事实。环境不是历史旁观者,而是参与者。

事实上,在明代“灾区社会”历史演绎中,环境参与其中。需要明确的是,本书所界定之环境,系指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包括山川、沙漠、海岸、土壤、河流、湖泊、植被、动物、气温、湿度、降水量、节气、地震、水灾、旱灾、泥石流及滑坡、瘟疫、农业、城镇、水利、交通、人口、手工业、教育、学风、信仰、民俗、民风,等等。显然,没有环境内涵的灾区社会,不是完整的灾区社会;失去环境要素的灾区社会研究,只是“片面”的灾区社会研究。本书所界定之民生,即百姓生计,百姓维持生活的办法与手段。灾区社会是灾区环境与灾民生计处于特殊关系状态下的非正常的一类社会存在。

(三)研究方法与主要目标

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地理条件与人类社会关系的辩证思想及唯物辩证法为根本理论与指导思想,遵循联系的观点与整体史观,主要运用环境史理论与方法,借助环境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采用个案分析与综合研究相结合的研究理路,对明代灾区社会相关问题与现象予以具体研究。

明代“灾区社会”是近年来学界时或论及、尚有待加强研究之历史课题。本研究所确立之研究目标有四:其一,明前期区域“灾区化”现象分析;其二,明中后期灾区“三荒现象”研究,“三荒现象”是环境与民生在明代灾区社会演绎的具体而独特的“自然—社会现象”,历史内涵丰富,本研究将其缕析并予以论述;其三,明中后期“灾害型社会”形成机制及其与明朝覆亡关系;其四,明代士大夫关于灾荒与“灾害型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救时实践。本研究主要从环境、民生及灾区社会互动关系视角,就有明一代具有典型意义的区域“灾区化”现象、“三荒现象”及“灾害型社会”等表现及其生成机制、灾区与灾民经济社会活动方式与主要特征等问题予以重点研究,归纳其一般性知识,探寻其规律性认识。在此基础上,从理论上认识灾区社会与明代社会变迁及明朝覆亡关系。

(四)重点、难点与主要研究思路

明代历史也是一部“灾区社会史”。从明代历史发展阶段性特征着眼,明代灾区社会史可分为三个阶段关于明前期与明中后期分法,由于所持观念体系不同,学界有所争论。明清史专家赵轶峰先生认为:“历史的内容本身是连续着发生的,以因果的互动方式、以偶然的和突然的方式或者以重复的方式。而历史分期的本质是人们为了使自己的知识得到一种更简单的从而更有说服力的表述而把连续的历史内容依照从某种特定的角度选择的事实和一定的观念体系分为段落。所以历史分期作为一种知识形式本身具有反历史的性质。由于这种性质,历史分期的评价难以用‘正确(correct)’与否来衡量,而应该用‘可取’(valid)与否来衡量,即依据一个分期体系所能够有助于历史叙述和解释的程度来衡量。这样的结果,可以避免分期的严格排它性。”(赵轶峰:《历史分期的概念与历史编纂学的实践》,《史学集刊》2001年4期),即明前期(1368~1464)为区域社会“灾区化”时期;明中期(1465~1582)为地域性“三荒社会”生成并向灾害型社会过渡时期;明后期(1583~1644)为明代“灾害型社会”形成时期。

本研究重点有四:其一,探究环境、民生与灾区社会三者在明代具有典型意义的不同区域所演绎的具体而独特的关系及其特征,建构三者多维的、复杂的“关系”分析模式。其二,探究明代灾区社会变迁的环境机制,并就其环境机制形成过程及“作为”方式予以解析。其三,探究明代灾区社会非经济性变迁(自然化)典型状态——“灾区化”“灾害型社会”及“三荒现象”生成过程、区域性特征及其表现。其四,明代“灾区社会”在明代社会变迁中的作用与角色。

从环境、民生与灾区社会三者互动关系视角解读明代“灾区社会”现象继而检讨明代社会变迁问题是本研究主要研究思路。概要说来,本研究首先通过“研究综述”论述环境史理论与方法对于明代“灾区社会”研究的重要性及意义。其次,归纳明代灾区社会的基本状况及灾区分布时空特点。同时,就明代“灾区化”现象与“三荒现象”及“灾害型社会”等历史现象予以分析。以上述研究为前提,探究明代灾区社会与明代社会变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