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相关概念界定
本书的研究思路,就是探索社会保障体系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作用机制。下面对本书所使用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解释。
一 新生代农民工
“农民工”一词是张雨林教授1984年在《社会学研究通讯》中提出的,主要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离开土地进入乡镇企业就业而开创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中在乡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后来这一词语也被用来表述进城务工的户籍农民。在中国的政策环境下,在农民进城务工的实践中,农民工总让人感觉带有歧视的味道,所以不少学者更倾向于以“农村迁移劳动力”或“进城务工人员”来表述这一群体。也有学者从国际化的角度以“乡—城移民”来代指农民工,试图在避开“农民工”一词中歧义的同时,同国际接轨并推进其他有关移民问题的深入研究。不管从什么立场来考虑,也不管表述的内涵是什么,其实都没有改变这一群体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双重身份和面对的制度约束。从中国的制度环境和运行实践来看,农民工就是从农民中分化出来、与农村土地保持一定的经济联系、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具有非城镇居民身份的非农化从业人员。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外出进城务工人员,还包括在县域内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本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即狭义的农民工,又叫“进城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指的是“80后”“90后”的农民工群体。与上文对应,本书中所谈到的“新生代”指的是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的“80后”“90后”农民工群体。
二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它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优质安置四个方面的内容。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必要条件,通常被认为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安全网”和“减震器”。
目前,国际上对社会保障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被普遍接受的说法。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来设定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保障的项目和水平。尽管社会保障的形式和内容复杂多样,但讨论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都不可避免要涉及社会福利。对此,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形成了三种解释:一是社会保障包含社会福利。在中国,社会福利仅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狭义社会福利范畴。中国是在第七个五年计划才开始使用“社会保障”一词的。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中写道:“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二是社会福利包括社会保障。在英国出版的《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社会保障”是“社会福利”条目下的子项目。北欧、西欧国家中形成以英国、瑞典为代表的福利型社会保障模式强调福利的普遍性和人道主义,以国家税收来解决保障基金来源。三是把“社会保障”等同于“社会福利”。张海鹰在《社会保障词典》中给出的解释是:作为国家的社会政策,社会福利是由国家或社会为立法或政策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这里,社会福利不再只是一个子项目,而是发挥着社会保障的全部功能。事实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在概念、制度与服务实践层面存在千丝万缕的广泛联系和相似之处,两者相互交织、相互依赖,难以区分。
本书中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关系适用第一种解释。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对社会保障内容的规定并结合中国实际,我们认为,中国的社会保障是一个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内容在内的庞大体系。
三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的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是一个宽泛的和不准确的词,对于社会福利内容的界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理解不尽相同,甚至同一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时期也不相同。在美国,社会福利是给个人谋生能力中断或丧失以保险,还为结婚生育或死亡而需要某些特殊开支时提供保障,主要提供给那些收入较低、极端贫困的人员,带有济贫性质。日本的社会福利主要功能在于,在国民蒙受如失业、伤病、高龄等各种事故所带来的困难时,由国家来救济国民生活之损缺,社会救济色彩浓厚。在英国,社会福利体系不仅包含社会保险,还包括免费医疗等公益服务和家庭生活补贴,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以瑞典为主要代表的北欧国家将社会福利视为公民社会权利的一部分,所有的阶层都被纳入一个普惠型的福利体系,实行普惠制。尽管存在内容与实施上的差别,各国对社会福利的定义实质上是一致的,目的都在于使社会,包括个人、家庭和社区处于一种正常和幸福的状态,增加社会总体上的利益。在社会权利平等不断推进的过程中,社会福利作为经济剩余的分配和社会救济的特征逐渐褪去,其平等性、普惠性特征不断凸显。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社会福利视为公民社会权利的基本内容。《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就将社会福利定义为:“国家和社会为增进成员尤其是困难者的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旨在通过提供资金和服务,保证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水平并尽可能地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所以本研究中,社会福利就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津贴、实物供给和社会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一种社会政策。
中国社会福利体系虽然覆盖了全部的社会成员,却呈现“碎片化”的特征。在中国,地区不同、城市行政层次不同,社会福利的“含金量”也不同。大城市户籍的吸引力大于中小城市的关键就在于社会福利的“含金量”存在差别。即便在同一地区,就业身份不同,所享有的社会福利内容和水平也有着不小的差距。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社会福利的分配以户籍身份为依据,实行属地化管理,这就导致了乡—城流动劳动力的社会福利权益在流入地城市缺失的问题,城—城流动的劳动力也是如此。中国的社会福利分配呈现“城乡差分、内外之别”的典型特征,这种社会福利权利随户籍沉淀给劳动力的流动带来很多不便,严重影响到了他们在流入地的工作和生活。对农民工来讲,更是影响了他们的市民化进程。
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住宅服务、孤老残幼服务、残疾康复服务、犯罪矫治及感化服务、心理卫生服务、公共福利服务等。从内容上来看,社会福利体系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公共服务的核心内容,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的社会服务部分高度重合。虽然随着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增加和服务型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级政府和学术界更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之于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意义,但本书坚持采用社会福利的提法,主要是为了与社会保障这一庞大体系相一致,以证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其实就是其社会保障体系在城市重建的过程。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处于基础保障地位,它是对社会保险无法保障,或保障后家庭收入仍然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贫困群体的一种“兜底”保障,是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救助有时也被称为社会救济,但两者并不完全相同。通常来说,救济是基于一种同情和慈善的心理,对贫困者实施的暂时性救济措施;而救助则是作为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困助贫措施。中国社会救助体系通常由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失业救助、灾害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子系统构成。
四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男女老少,也不论何种职业,只要符合条件都有资格享受。所以,无论哪一类农民工,都享有在困难时期获得国家无偿救助的权利。但是,现代社会救助又是以尊重受助者自主权为前提的,采取主动申请、自愿受助的方式,即先是由受助者提出申请,然后政府再给予救助。所以,公民的权利意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救助的获得。不过,目前,中国城市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的对象是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户口的城市居民,只面向城市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