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西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及其特点
自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与政府一直致力于农业结构调整,主要农产品布局也逐步从分散向相对集中转变。经过多年的农业区域布局调整,西藏高原农产品基地得到较快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定位明确的农牧特色商品生产基地在西藏各地陆续建成,较大地丰富了西藏农产品市场。据调查,至2010年,西藏自治区已经形成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基地有:(1)拉萨—山南粮油蔬菜基地。该基地以蔬菜、油菜、青稞等品种为主,带动了一批以食用油、乳肉制品、毛绒加工等为主业的企业。其中,达孜县藏缘酒业、隆子县种草养牛、尼洋河生猪养殖等龙头企业,使32万农牧民从中受益。建成优质青稞基地8.2万亩、优质油料基地5.3万亩、蔬菜大棚3497座(面积约1847.6亩)、药材种植1400亩,加工转化农产品5841万公斤。(2)拉孜县优质油菜基地。优质油菜种植面积达3.01万亩,种植“拉孜小油菜”、“年河15号”两个优良品种。(3)贡嘎县“藏青320”标准化示范基地。2009年,国家投资23.5万元建立贡嘎县“藏青320”标准化示范基地1万亩。(4)日喀则地区青稞生产基地。仅2010年日喀则地区就投资青稞良种繁育补贴资金170.1万元,青稞良种推广补贴资金493.06万元,青稞标准化生产基地资金180万元,建成“喜马拉19号”、“藏青320”等优质青稞主导品种种植基地50.85万亩,总产量达27.58万吨。(5)创建察隅县玉米等农产品高产示范基地。察隅县建立玉米高产示范基地5000亩,建立高产水稻田1万亩,建立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个,形成了以竹瓦根、上察隅、下察隅3镇为主的花生、辣椒、油桐等种植示范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体系。(6)拉萨市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拉萨市的4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墨竹工卡县甲乡蔬菜生产基地、拉萨市八一农场蔬菜生产基地、达孜县塔杰乡蔬菜生产基地、曲水县南木乡江村西瓜生产基地)共计1723.95亩,全部获得西藏自治区农牧厅无公害产地认证。(7)日喀则地区白朗县大棚蔬菜基地。到2010年底,全县建成大棚5321座,有15个产品获得无公害蔬菜产品认证,蔬菜产量达2312万公斤,参与农户人均增加收入948元,蔬菜人均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2%。
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在2012~2013年期间重点建设:城郊优质蔬菜基地、优质绒山羊生产基地、才纳乡现代农业示范区、牦牛扩繁基地、优质奶牛养殖及标准化养殖示范区、藏系绵羊短期育肥基地、藏鸡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基地、优质水果基地、马铃薯种植基地、藏药材种植基地和国营农垦农场等12个农牧业特色产业基地。在2014~2015年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对藏猪、优质青稞、高原油菜及其他项目进行扶持发展。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在西藏发展重要的高原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任务以来,西藏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已经进入一个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为此,清晰地认识西藏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发展现状,客观地评价西藏农产品基地建设的特点是十分必要的。
相对全国其他省、自治区、市,尤其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现阶段西藏自治区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的特点如下。
第一,西藏农产品基地的产品区域性显著,“高原特色”和“绿色生态”的特征突出。西藏自治区的农业环境在国内外具有显著的独有性和不可替代性。目前重点发展的农牧业产品以绝对优势产品(如青稞、牦牛、羊绒、藏药材等)为主体;有一些基地农产品虽然不完全是西藏所独有(如青海、四川、甘肃和云南四省的藏区在许多方面同西藏有类似性质的农产品),但是在品质和效用上特色显著(如藏鸡、藏猪、油菜等),有明显的相对比较优势;有的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对填补当地城乡市场空白和满足市场供给有重要价值(如通过发展设施农业引进的蔬菜、水果、花卉)。这些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市场优势显著,对增加农牧民收入和满足市场供给、扩大出口贸易的意义突出。其重点是要与当地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工作有机结合,突出优势,提高效益。积极争取进一步“做强做大”。如西藏在2005年实施了林周县养鸭基地建设等14个农牧业特色产业项目以来,特色高原农产品基地建设得到快速发展。目前林芝地区、拉萨市、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的各种特色农产品基地已成为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的产业载体。西藏农产品基地建设应当在满足当地城乡居民基本食品供给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高原地域优势特色产品和绿色生态产品的特征。目前大多数专家认为,青稞和牦牛是西藏最有希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选项,在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方面具有广阔的前景。
第二,目前西藏的农产品基地基本上属于自治区和地区、县级的中观与微观层次,但日益对国内甚至国际农产品市场产生影响力。西藏自治区虽然地域辽阔,但在全国层面上能够达到一定农业生产规模化的资源条件有限,主要农产品的数量在全国所占的比重很小。加之一些农产品生产地域性质的特殊性,总体上缺乏开展全国层面的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条件,所以目前西藏农产品在全国性大宗农产品发展的规划中很难被纳入。如农业部在2002年编制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分品种规划》中,所涉及的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出口水产品等11个品种的规划,对西藏有条件发展的油菜、肉牛、肉羊优势品种,都因为产量规模太小、适应空间范围狭窄、缺乏商品化的现代市场输出能力等原因而没有被纳入。目前西藏自治区的农产品基地主要是根据农业部的西部特色农产品发展规划和自治区、地区(市)一级政府的农业发展规划认定的,属于中观、微观层面的农产品基地建设范畴。但这些农产品基地的建立和发展,对西藏自治区和地区级、县级的农业经济发展可以起到重要的支撑与促进作用。一些产品(如山羊绒)在国际市场上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西藏应当积极争取通过全国民族地区的特色优势产品专项规划将有关特色产品的基地建设纳入国家层次范围。例如,西藏自治区已经提出将青稞酒等系列饮料生产、藏东北牦牛奶等生物食品生产加工、藏东野生食用菌开发基地纳入国家级农产品基地范围。
第三,农产品基地建设目前还远远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产业带”布局和“产品链”特征。现代农业意义上的“产业带”是自然环境适应、产业化程度高度集约,产品市场化和贸易区域特征明显的地区,是众多基地的集合体,农产品品种的集中度和产品规模要求达到一定的量级。当前的西藏农产品基地空间分布限制因素多,只能够认定为是带地方性的“产业带”适宜区范围分布的若干“点”状的集中产区。即使在雅鲁藏布江宽谷地区,除了青稞种植外,西藏其他的优势农产品生产的集中程度和产量规模都十分有限。但从长期的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国家对西藏农业投资的不断增加,有关基地在规划的产业带范围内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潜力巨大,许多优势农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西藏农产品基地建设起步晚、产品批量小、加工程度低,多数农产品未形成加工增值的“产品链”,其经济效益的发挥还远远不够。但随着国内外市场消费需求的提高,尤其是绿色食品等理念的深入人心,西藏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深度开发、系列开发的前景光明,特别是结合西藏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善,西藏特色农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对外销售规模可以倍增。
第四,西藏农产品基地主要是通过政府规划和农产品发展项目的实施而建立的。西藏自治区在2004年启动的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即按照“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原则,率先实施了藏西白绒山羊基地建设等9个农牧业特色产业项目,之后又在“十一五”期间加大了对“三农”的财政扶持力度,其中对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投入不断升级。但西藏的民间资本有限,尤其是当地发展起来的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还不足以成为农业投资的主体。即使在今后民间资本成为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投资主体,政府往往还会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出发点,为有关项目提供相当大比例的资金和低息贷款,依靠政府的低价或无偿供地,对建设进行扶持,或对农产品加工经营实行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来促进和稳定农产品基地的运作。为了使农村社区的合作经济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在投资中农户多以投劳、物质折价方式参与有关活动。在目前西藏农牧民的收入中,有30%~50%来自政府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种补贴(如良种、农机等补贴)。因此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政府主导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的项目,仍然是西藏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主要构成。
第五,西藏农产品基地建设的资金、技术投入的外部依赖性明显,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投入来加以推动。西藏地处边疆,经济建设的人才资源匮乏,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农业部门,经济水平有限,资金积累困难;广大农牧民缺乏现代农业的科学技术知识,基础农牧业技术人员缺乏。根据调查,西藏目前许多农产品基地都是近年来在对口援助省、市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下建立的,如日喀则地区的白朗县蔬菜基地即是在山东省多方援助下,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才发展起来的。拉萨郊区发展的设施农业项目所形成的西瓜、蔬菜基地,即通过由政府无偿提供塑料大棚的支架等设施,无偿提供种子和免费技术培训。项目农户仅提供自家的土地和劳动力才得以启动。目前农户对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的最大现金开销为对蔬菜大棚的塑料薄膜的更新费用。西藏农产品基地建设应当在积极争取外援的同时,大力培育内生性人才、技术和生产物资体系。据统计,西藏自治区在2004~2010年,农牧业的特色农产品生产项目共完成投资27.7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4.60亿元,约占总投资的52.54%;其余为农牧民自筹(含劳务投入)、企业投入、地方配套和其他来源(如对口支援)。目前实施的自治区“十二五”农牧业特色产业规划的总投资估算为10亿元,其中自治区级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全部申请由国家投资解决。预计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这种农业投资的输入型来源结构都不可能发生大的改变。但是中央对西藏农产品基地建设的财政投入在全国农产品基地建设投资的总盘子中的比重仍然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