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情况
形成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实验区成立伊始,区内仅有新郑农村商业银行、中牟农村信用合作社两家金融机构,主要面向当地农村和农民提供存贷款、资金汇兑等日常金融服务。实验区成立后,吸引了国内和省内的大量金融机构在此设立分支机构(见图3-1)。经过三年多的发展,截止到2016年9月,实验区已入驻各类金融机构21家,为包含居民、企业在内的各类客户提供信贷、汇兑、清算、保险、担保、资产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服务范围基本覆盖实验区。其中银行17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新郑农商行、中牟农商行、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设立物理网点33处,自助银行设施24处;担保机构1家,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小额贷款机构3家,分别是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天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正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图3-1 2016年1月6日,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开业
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规模增长迅速。在存款方面,截至2016年9月底,实验区金融机构存款额累计达291.38亿元,其中个人(住户)存款89.17亿元,占比30.6%;非金融企业存款157.73亿元,占比54.13%;广义政府存款43.97亿元,占比15.09%;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0.5亿元,占比0.17%。在贷款方面,截至2016年9月底,实验区金融机构贷款额累计为241.67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额236.79亿元,占全区贷款总额近98%;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额5.42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为实验区放贷主体。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连续保持高速增长,如2016年上半年各项贷款同比平均增速达96.74%,贷款总额几乎翻了一番。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在业务方面实现了从为居民个人服务到主要为实验区内企业和产业服务、从以国内人民币业务为主到大力开拓国际业务的重大转变。
离岸金融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发文同意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在实验区试点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和“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河南成为除沿海、沿边省份外全国内陆地区首个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的省份,“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更是全国首创。2015年7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举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启动暨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实验区5家企业与建行东京分行等5家海外银行现场签约跨境人民币贷款24亿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17亿元。当天,建行东京分行向河南民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放的3亿元跨境人民币贷款成功到账,标志着实验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至2016年9月实验区企业累计办理人民币创新业务21.13亿元,其中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共办理8笔,金额合计16.21亿元,平均期限为35个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2%,比境内中长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还低0.8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共办理12笔,金额合计4.92亿元,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实验区中小企业生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