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法治是民主管理的必然方向
依法治班管理班级的实质
依法治班的实质就是在班上尽可能地推行民主管理,通过师生共同制订和遵守班规,形成一种新型的民主教育管理环境。在这种民主管理中,学生发挥主体作用,班主任只是遵守制度的成员之一,这在最大限度上体现了学生自主管理要求。依班规治班是民主管理,自主管理和依法管理在班级层面的生动体现。
依班规管理班级的好处
思想决定行动,观念决定成效,不同的管理思想,就会带来不同的教育效果。传统的班级管理是一种“人治”,“人治”最大的缺陷就是班主任的素质不同、水平不一,班级管理容易因为老师的个人好恶和性格差异受到影响,不利于学生成长。
依法治班则不同,它所建立的是一种理性的教育环境,即班主任的班级管理表现为一种规则意识,契约意识,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不再以个人好恶为转移,而是以制度为依据,更多地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科学、民主、爱心和责任精神。
对班主任来说,依法治班最大的好处就是让学生学会自治,学会民主管理,从而让自己最大限度地解放出来,专心研究教育管理中的其他问题,避免成为学生的高级保姆。
对我们社会来说,依法治班最大好处就是为我们国家培养一大批富有科学、民主、爱心和责任意识的公民;让他们从学生时代起就认识到个人的权威是不足信的,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需要养成人人按规则办事的好习惯。
可以说,师生一起制订班规和遵守班规,是一种民主、自治和法治的先期操练,有利于培养未来公民的民主、自治和法治素质。
简言之,依班规管理班级能够把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班主任比较省心,是一种有效、科学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过程有利于培养未来公民的民主、自治和法治素质,又是一种成功的教育形式,是空洞、生硬的说教和灌输无法比拟的。
班规管理中的权力
这说明在我们现行的班级管理中,我们好些班主任还把自己凌驾于学生之上。事实证明,当我们一开始就对学生进行一种不平等教育时,这种教育是不成功的。
在民主治班的理念中,制度是最高准则。我们推行依法治班,班主任就要接受班规约束。我研究了很多卓越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发现凡是成功的班级管理,都会对班主任有一种约束:
比如说魏书生,就在自己班里设立了一个提醒老师制怒的学生监督员;李镇西也在班规中明确规定,班规不仅对学生有约束力,对班主任也有约束力。1987年11月29日,李镇西就成为自己班规的“处理品”——他因为发火违反了班规,被罚扫地一天。郑学志在他制订的班规中,明确规定了班规对班主任也有约束力。
制度是管理人的工具,对管理者没有约束,那是“人治”;制度高于一切,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一样受法律的约束,那才叫“法治”。
班规是一种游戏规则,如果对班主任没有约束,班主任带头破坏这种规则,这个游戏在学生看来就一点也不好玩,就玩不下去了。
谁是执法的主体
衡量一个班主任是否依法治班,只要看班规由谁来执行就可以了。由班主任来执行班规,班主任说了算,班级管理最终解释权在班主任,这种“法治”,说穿了还是“人治”,换汤不换药。
依法治班的主体应该是全体同学和老师,每人按照班规规定履行自己“那一部分”的职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也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地调动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才能够真正地让学生进行自治自律,学会自我管理。
班规的处罚细则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我向来认为,只要有制度,就一定会有违反制度的惩罚。但是,我反对把班规搞成处罚细则。我认为班规最重要的功能还是教育功能,它通过我们主张什么、提倡什么来教育、引导学生。所以,班规里的处罚细则,更重要的应该是唤醒孩子对错误言行的认识,而不是刻意要对孩子进行处罚。
班规里的处罚细则太多,全是“不准”、“不许”,对孩子的教育意义不大。班规中一个重要的精神应该是奖励,通过奖励来表达我们对大家的未来期望。
事实上,在教育行为中,提倡、鼓励和适当的奖励往往会比单纯的处罚更有效。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在那些成功的教育名家班规中,是没有惩罚细则的,如魏书生的班规基本上就是一个岗位职责,外加各种“常规”,什么一日常规、一周常规、一月常规、一学期常规,重心放在明确任务,引导生活。
因此,班规不能仅仅只表现为奖惩条例和量化规则,应该说,班规是美好班级生活的支柱,或者是通向美好班级生活的桥梁。
班规制订的原则性要求
班规制订的原则应该是民主、科学、实用和有教育意义。民主和科学不用解释了,实用性原则实际上就是一个可操作问题,如果你的班规不利于操作,即使能够坚持下来,我估计也是收效甚微的。比如说我们制订班规的时候,不能空洞地提出爱祖国、爱人民,这太空洞,没有实际行动,谁能够指责我不爱祖国、不爱人民呢?这一点就没有操作性。班规主要的目的是教育孩子,让孩子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因此,教育性要求,应该是所有班规最终目的和根本要求。
如何处理学生抵触班规的情况
班规遭到抵触,说明我们制订班规的过程还不很民主。我们大家制订班规的时候,不要自我感觉良好,要注意孩子们的感受。
当我们的班规只是体现老师的要求,而不是学生自己的切身体会时,制订班规就是一种束缚,孩子们执行起来就会有抵触情绪。一个好的班规应该是孩子们自身的迫切需要,是他们为自己的生活环境制订的一个强有力的保障,而不仅仅是班主任的意见和要求。
当我们的班规遭遇学生反抗时,我们就要反思一下,是不是我们班规制订的过程不民主,是不是我们的班规内容没有体现最大多数学生的意志?如果是,我们需要修改,甚至推倒重来,而不是死命维护。死命维护只会活受罪。
如何处理爱心和班规的关系
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可以说爱是教育的灵魂。一个不爱学生的老师,无论他多么能干,多么有学问,我对他能够教育出卓越的学生一直都表示怀疑。相反,一个热爱学生的老师,他总会不断探索教育学生最佳途径的,因为爱,他会把教育事业做得有声有色。
有人说法不留情,但是我们却认为,一部公正的法律恰好体现了人间大爱,对违法行为的约束,其实就是对合法行为的呵护和爱惜;对强暴行为的约束和控制,就是对弱势群体的爱护和保障。
同样的道理,我不认为班规是对爱的制约,恰好相反,我认为一个合理合法、能够被绝大多数孩子认同的班规,恰好体现了我们班主任对学生的大爱,我们通过用班规纯洁孩子的思想、端正孩子的动机、养成孩子的良好习惯,体现了我们对孩子的真正牵挂和负责,这是我们老师的大爱。所以说,班规和爱心并不矛盾。
当一部班规处处体现出爱的精神,我相信那部班规,也一定是能够被孩子广泛认可,并充分发挥作用的好班规。而且,在更多的时候,爱心弥补了规则的不足,规则保护了爱心有效的发挥。一个很浅显的例子——惩罚。没有爱的时候,惩罚给人的感觉就是打击和报复,有爱却能够让孩子心服口服地接受,所谓“自己的孩子打不走”,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必须学会用班规去保护我们对全体学生的爱,学会用爱去解决规则所不能够解决的教育问题。这才是对班规理性的认识。
成功的班规,本身就应该是学生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要让学生成为班级管理的智慧源泉。由学生起草班规,这样有很多好处。
通过放手让学生自由自主地制订班规,从中可以发现班级管理人才。谁的班规制订得最周密,说明谁思考问题最严谨,处理相关事情的时候点子最多,能力也最强,那么,谁就最适合做新班的班长。由学生起草班规,能够弥补教师思维的不足。
学生是尚新的,他们喜欢不断尝试新事物,班主任拿不出新的东西吸引他们,班级工作就很难搞出特色。而由学生制订班规,往往能够让教师有意外的惊喜。所以说民主制订班规,就是集中学生智慧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