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犹他之花
对在摩门教徒安全抵达最后的乐土之前,他们在移民途中所遭受的磨难和困苦,就不在这里做过多赘述了。从密西西比河岸到落基山脉的西麓,他们凭着史无前例的坚定意志一路抗战。野人、猛兽、饥渴、疲劳、疾病——大自然尽其所能,设置了重重障碍阻挠他们的前行,他们都挺过来了,因为他们有着盎格鲁-撒克逊人那不屈不挠的精神。然而,即使是最勇敢的人,在面对这漫长的路途和无尽的恐惧时,也会心生动摇。但当他们看到阳光沐浴下宽阔无垠的犹他山谷,听到他们的领袖宣布这就是希望之乡,这片未曾开垦的土地将永远属于他们时,在场的人无不屈膝下跪并虔诚膜拜。
杨百翰很快就证明了自己既是一名出色的管理者,也是一位果敢的首领。他画出了当地的地形图,并绘制了图标,还在其中勾勒出了未来城市的蓝图。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按照大家的身份地位进行了分配。商人一门心思地钻研交易,而工匠则一心扎在自己的技术活儿上。小镇上的街道和广场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村庄里,人们都在忙于劳作,有的在排水围田,有的在种植除草,到来年夏天,放眼望去,金黄色的麦浪铺满了整个村庄,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令人喜不胜收。不得不提的是,位于城市中心的寺庙也慢慢耸立起来,显得高大宏伟。从黎明的第一抹阳光到夜幕降临,建造纪念碑的锤子敲击声和拉锯摩擦声就从未停歇过,这是移民雕刻上帝石像的声音,居于此地的人们得以度过无数危难并平安抵达这块宝地,全是仰仗他的垂青与引导。
约翰·费里尔与小女孩儿曾经患难与共,并在后来将她收做了义女。这两个遭难的漂泊者也随摩门教徒一起抵达了朝圣之路的终点。斯丹格森长老有三个妻子,还有一个年方十二的儿子,他的儿子任性而早熟,小露西·费里尔与他们一大家子人同乘一辆大篷车,一路旅途倒也轻松愉快。童年时期的孩子记性好,忘性也好,小露西很快便从失去母亲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在三位夫人的百般宠爱之下,逐渐适应了这种不断迁移的新生活。与此同时,约翰·费里尔也摆脱了贫困,从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了一名杰出的向导和勤恳耐劳的猎者,因此,他很快就获得了新同伴们的尊重。当他们的漂泊生涯走到头时,大家一致同意让他享有与其他同行人相同的恩赐——分配给他大片丰饶的土地,这份待遇仅次于杨百翰本人和斯丹格森、肯博尔、约翰斯顿以及德雷贝这四大长老。
就这样,约翰·费里尔分得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在农场上修建了一间结实耐用的小木屋,并在随后的几年中不断添置翻修,小木屋慢慢变成了宽敞的别墅。约翰·费里尔务实肯干,擅长交易往来,一双巧手掌握着多种技能。他铁一般的体格能够使他从早到晚不断劳作,这样一来大大改善了他的耕地土壤。因此,那片属于他的土地也就变得极其富饶。三年后,他比邻居的生活富足了不少;六年后,他实现了较为优裕的生活;九年后,他成了大富翁;十二年后,整个盐湖城[1]能够和他比肩的人已不到五六家了。从巨大的内陆湖到遥远的瓦萨奇群山,没有人的名头可以比约翰·费里尔叫得更响。
但有一件事情,也就仅此一件事情,惹得约翰的宗教同仁不甚愉快。大家好说歹说,就是劝不动他,无法让他按照族群的规定娶一位女性作为伴侣。对于拒绝的原因,他从来都是只字不提;对于这样的决定,他毅然决然,绝不退让半步。有人控告他对自己信奉的宗教冷然淡漠;也有人认为他是吝啬钱财,不愿支付迎娶费用;其他的人则猜测他早期可能有一段恋爱史,也许曾有一位金发女郎在大洋彼岸望穿秋水,郁郁而终。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费里尔始终都坚守单身。在其他各方面,他严格奉行这个新建教派的戒规,获得了正教信徒、正派男士的美称。
露西·费里尔在这个小木屋里逐渐长大成人,协助养父经营所有事业。山里空气新鲜,松树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这一切犹如慈爱的母亲一般,抚育着这位年少的女孩。年复一年,露西也随之慢慢长大,脸蛋显得越来越红润,步履也越来越轻巧。许多路人在经过费里尔农庄旁的大路时,看到这位少女的倩影轻快地穿过麦田,或碰见她骑着父亲的大马在奔驰,这万种风情无不展露出一位地道西部少女特有的轻松优雅,此时那封存已久的往昔记忆便又在人们的脑中被唤醒了。的确,历经岁月淘洗,蓓蕾终将绽放成花朵,在她父亲一跃成为农民中首富的同时,她也出落得楚楚动人,在整个太平洋沿岸各州也难找出这么漂亮的青春少女。
然而,第一个发现露西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当父亲的一般也很少能够发现这种情况。因为这种神秘的变化十分微妙,也十分缓慢,根本无法用时间来进行衡量。甚至连少女自己都很难察觉这种变化,直到某个人的一声轻唤或是不经意间的一下触碰都让她心跳不已,这才可能让她意识到,一股新鲜而强大的本性在她体内被唤醒,不免会夹杂着欣喜与恐惧。对于这么重要的日子,毫无记忆的人可以说是绝无仅有,那天所发生的事情可能微乎其微,但却昭示着新生活的开始。就露西而言,那天所发生的事情本身就已关乎性命,更别提这对她往后命运的影响了。
六月清晨,天气温暖。摩门教徒像蜜蜂一样忙碌着,事实上,他们确实也把蜂巢看作自己的象征。在田野里抑或在街道上,到处都能听到人们劳作的声音,就跟蜜蜂的嗡嗡声一般无二。数支身负千斤的骡队沿着尘土飞扬的公路向西部进发,在加利福尼亚这片土地上,淘金运动得到了强烈的响应,而陆运路线恰巧横贯这座新兴之城。大道上有大群的牛羊从边远的牧场迁徙过来,大批移民历经长途跋涉,显得人困马乏。面对这人畜混杂的情景,露西·费里尔凭借她高超的骑马技术,顺利地穿梭而过,马背颠簸,她的脸显得红扑扑的,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随风飘扬。她是听从父亲安排去城里办事的,就跟往常一样,凭着年轻人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策马疾驰,一心只想着怎样完成父亲交代的任务。那些风尘仆仆的冒险家盯着她,显得惊讶不已,甚至连那些很少动情的印度皮革商也惊奇地注视着眼前这位白肤美少女,一向的恬淡寡欲俨然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到达城郊时,露西才发现道路已经被堵得水泄不通,挡路的是一支负载着许多重物的牛队,这支队伍从平原而来,驱赶牛群的是六个粗犷的牧民。她在一边等得实在不耐烦了,就想见缝插针,尝试着驱马越过障碍。然而,当她刚刚挤进牛群的缝隙,两边的牛就开始一步步朝中间集拢,露西很快就发现自己被围困住了。茫茫牛海中,只能看到牛头攒动,目露凶光,竖着犄角横冲直撞。她习惯于应对牛群,倒也没有被这种情形给震住,反而充分利用一切机会策马前行,盘算着穿过牛群。不幸的是,其中一头牛有意无意地用角朝马的侧腹撞去,马由于受到惊吓而变得狂躁起来。瞬间,昂头一声愤怒的嘶吼,受惊的马儿扬起前蹄,不断翻腾,若不是骑技精湛的话,骑手肯定会被摔死在马下的。情况万分紧急,受惊的马儿每跳动一次,就会引起牛群的再一次攻击,惹得马儿更加疯狂。幸好这女孩儿紧紧抓着马鞍,如若不经意间滑脱的话,她必会葬身于兽群的乱蹄之下。从未经历过这样的紧急情况,露西开始有些头晕目眩,握着缰绳的手也逐渐松动开来。路上尘土飞扬,加之牛马乱作一团,你拱我挤,散发出的气味令人窒息。正当露西已完全绝望,将要放弃努力时,传来一句体贴的话语,让她确信自己就要得救了。随着声音豁然而至的是一只结实的棕色大手,只见这只手抓住受惊马儿的缰绳,在牛群中开辟了一条通道,很快就把她带离了牛群。
“但愿没有伤着您,小姐。”来人救了露西性命,反倒显得十分谦恭。
她抬头看着眼前的黑脸汉子,调皮地大笑起来。“着实把我吓坏了,”她天真地说道,“‘篷俏’这马儿真不经吓,谁能想到一群牛会把它吓成这样呢?”
“感谢上帝,幸好你抓紧了马鞍。”对方认真地说道。这是一个粗犷的高个子年轻人,骑在一匹威武的红棕色马背上,身穿一件粗糙的猎人服,肩上挎着一把长步枪。“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一定是约翰·费里尔的女儿吧,”他说,“我看见您是从他的庄园里骑着马出来的,见到您父亲的时候,问问他是否还记得圣路易斯的杰弗逊·霍普一家人。如果真是同一个费里尔的话,我父亲和他还是挚友呢。”
“你亲自跟我去问不是更好吗?”她大大方方地说道。
听到这样的提议,小伙子似乎很欣慰,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我一定会造访,”他说,“在深山里待了两个多月,我们现在这副穷酸样实在多有不便。如果见面的话,他一准儿要招呼我们。”
“他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我也会,”她答道,“他非常疼爱我。要是我真的让牛群踩死的话,他一定会痛不欲生。”
“我也会痛不欲生。”她的同伴说。
“你!啊,我有些不明白,这无论如何也和你扯不上关系呀。你连我的朋友都算不上。”
年轻的猎人听到这番话,黝黑的脸上掠过一丝忧伤,惹得露西笑出声来。
“好啦,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说,“当然,咱们现在算是朋友了。你一定要来看我们。我得赶紧走了,否则,父亲以后不会再让我打理他的事情了。再见!”
“再见。”他说着,伸手抬了抬自己的宽边帽,并且俯身亲了亲她的小手。她掉转马头,挥鞭策马,沿着布满灰尘的道路疾驰而去。
以前,他和伙伴们一样,只热衷于自己的事业,但是刚刚突然发生的这一幕,完全颠覆了他固有的想法。这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儿,犹如赛拉山上的微风般圣洁、轻柔,打杰弗逊第一眼见到她时,就被她搅动了内心深处掩埋的熔岩,令他无法自已。当她逐渐淡出他的视线后,杰弗逊意识到自己人生的转折点就此来临,不管是银矿的生意还是其他任何事情都比不上这个刚刚出现的女孩。她是那么令人神魂颠倒。他内心深处升起的爱意,已不像是充满幻想的小男孩一样变化无常,而是一个男人充满野性、狂热霸道的爱。他遇到的每一件事情,必尽全力获得成功,这已成为他的习惯。他曾在心里发誓,只要付出足够多的努力且具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就一定会取得最后的成功,他相信自己这一次也绝不会失败。
当天晚上,他就去拜访了约翰·费里尔,此后又多次登门,这样一来二去,彼此便相熟起来。约翰待在这小山谷里深居简出,全身心扑在庄园的各种活计上,在过去十二年间很少有机会去了解外面的世界。鉴于此,杰弗逊想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他,他讲的故事吸引了约翰,同样也吸引了露西。他曾是加利福尼亚的拓荒者,心里装着许许多多离奇的故事,在那段疯狂而又浮华的日子里,有多少人发家致富,又有多少人倾家荡产。他也曾是一个侦察员,是一个设陷阱捕兽的人,还是一个银矿的勘探者以及一个大牧场的经营者。他正在寻找一些激动人心、可以探险的地方,只要一找到,杰弗逊都会去尝试一下。他的长处就是说话极富表现力,很快,他就获得了老农场主的欢心。这个时候,露西总是沉默不语,但她涨红的脸颊及明亮愉快的眼睛都再明显不过地表明,她幼小的心已不再属于她自己。她老实的父亲可能还没有注意到这种变化,但大家都确定这个男人一定会赢得她的芳心。
一个夏天的傍晚,杰弗逊策马而来,刚在她家的门口停下时,露西正好就在门口,她迎面走了上去。杰弗逊把缰绳拴在篱笆上,沿着小径走了过来。
“我就要离开了,露西。”他紧紧握住她的手,温柔地凝视着她的脸说,“我不奢求你现在就跟我一起走,但我下次再来的时候,你能做好准备,随我一块离开吗?”
“下次到底是什么时候?”她笑着问道,脸上泛起了红晕。
“最多两个月。两个月后,我就会回来向你求婚。亲爱的,没人能把我们分开。”
“只是父亲那边该怎么说呢?”她问道。
“他已经同意了,只要我们能够确保这些矿井正常运作,你父亲那头儿的事情倒不用操心。”
“哦,那就好,只要你和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我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她低声细语地说着,把脸颊紧贴在了他那宽大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一边说,一边俯身亲吻她,话音中带有一丝嘶哑。“事情这就算是说好了。我在这儿待得越久,就越不想走了。他们还在山谷里等我。再见,亲爱的,再见了。两个月后你就能见到我了。”
他说着就挣脱她的怀抱,跳上马背,疾驰而去,甚至连头都没敢回一下。他害怕如果再看她一眼,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又要泡汤了。她倚在门旁,凝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直至身影完全消失,她才转身回屋,心里装着满满的幸福,这时的她简直是这犹他州最为快乐的女孩儿。
注释
[1]盐湖城(Salt Lake City),是美国犹他州的首府和最大城市,名列美国西部内陆城市的第三位,是1847年由杨百翰率领一批摩门教信徒在此拓荒所建成的一座城市。